解析:
如雇主未能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应根据如下几种情况进行处理:
自开始聘用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仍未签署,此时仅需对未签署部分进行补签便可;
若超过一个月的时间后才予签署,则必须同时为其补签合同并额外支付双倍薪酬;
倘若在一年后仍未签署任何书面劳动合同时,应视为已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此时须对未签署部分进行补签,并额外支付11个月的双倍薪酬;
如果在补签书面无限期劳动合同之后,雇主依然未履行该义务,那么就需要继续向劳动者支付双倍薪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