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购买房产之际,开发商通常会在购房者明确了购房意愿后,先行向其收取定金,并与之签署预约买卖协议。
该协议的主旨在于表达双方已经达成交易的共识。
在预约买卖协议内需详尽阐明所选购房屋的基本信息及房价,定金的支付日期、数额,以及其具体支付方式等重要细节。
除此之外,双方还应在预约买卖协议中共同商定正式购房合同的签署时间。
通常而言,一旦支付定金便无法轻易撤销并要求返还,故购房者务必审慎思考后再行支付定金,以防因决策失误而导致自身经济上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
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
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