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通过后的入职确认书和职位确认书、录取通知等形式的文件都具有法律效力,隶属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前的两方商定。当两方签订劳动合同时,按劳动合同的限定执行。 通俗讲,入职确认书隶属过渡性文件,劳动合同隶属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长久劳动关系的依据。劳动合同签订时能够以入职确认书中相关内容作为基础,劳动合同的签订需要两方商量一致签订,《劳动合同法》要求在自用人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录取通知也是法律上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合同法》限定,合同经一方要约,另一方答允即告成立。 《合同法》 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表面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限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商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十五条:答允奏效时合同成立。 第十四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限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答允,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