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拆迁实际指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该条例第19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现行法律只规定了补偿标准的确定方法,并未明确具体的房屋补偿标准。具体标准还得根据各地房地产的市场价格,通过评估来确定。特别提醒的是:政府在做出征收决定后,未依法征收而是采取强制拆除房屋方式实施征收的,属于典型的违法行为,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而非行政补偿。行政赔偿时,应当充分考虑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涨的因素,应按上涨后的市场价格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