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待了7天,应该还是属于公安侦查阶段,给你做取保候审可能因为批捕条件不够。检察院与你有关的程序分为两项,第一为告权,第二为讯问,可能还有的程序为续保等,但向法院提起公诉根本不需要跟你打招呼。如果收监你,当时就一直关着你了,用不着给你做取保,除非当时证据情况与现在发生了改变,认为你有逮捕的必要。
如果你第一次去检察院没有讯问你,那这次是讯问,如果你的案情交代不是很清楚,这次也可能是讯问,总之被逮捕的几率很小。至于收监,那是法院判决的事情,一般犯罪事实清楚,无特殊原因,还采取取保候审的,很少判实刑收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