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万XX与周XX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债权债务
  • (2014)亳民一终字第00860号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戚守民律师

案件详情




上诉人(原审被告):周XX,女,1993年2月18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蒙城县。


委托代理人:戚守民,安徽XX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万XX,女,1961年7月2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蒙城县。


委托代理人:何XX,安徽XX律师。


上诉人周XX因与被上诉人万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2014)蒙民一初字第0114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周XX的委托代理人戚守民、被上诉人万XX及其委托代理人何XX到庭参加诉讼。


本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2014)蒙民一初字第01143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重审。


审 判 长  孙 震


审 判 员  罗 胜


代理审判员  王艳东



书 记 员  李XX


  • 2014-12-12
  • 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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