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个餐饮注册了商标,我也是餐饮但不是同一种产品,在前面..
[律师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侵权行为通常涉及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容易导致公众混淆的情况。您提到的情况是,您与已注册商标的餐饮企业属于同一行业但经营的产品不同。如果您在自己的餐饮产品名称前加上自己独特的名字,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区分标识,减少了直接混淆的可能性。
然而,是否构成侵权还需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商标的显著性:已注册商标的独创性和知名度,如果该商标非常独特且广为人知,即使产品不同,不当使用也可能引起混淆或联想。
使用的相似性:您加上自己名字后的新名称与注册商标的整体印象是否相似,是否可能误导公众认为两者存在特定联系。
商品的关联性:尽管产品不是同一种,但若被认为是类似商品,且商标使用可能造成消费者对来源或关联性的误认,也可能构成侵权。
单纯在不同类产品前加上自己名字,一般情况下不直接构成商标侵权,前提是这种使用方式不会导致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也不会损害原注册商标的显著性或信誉。
行动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