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女性员工在哺乳期间的权益保护,以下法律
法规提出具体要求:
首先,企业应保证每位处于哺乳期的女士每天享有至少一小时的哺乳休息时间;
其次,对于拥有多个新生儿的母亲而言,每次额外添加一个新生儿,每天便可享受额外一小时的哺乳休息时间。
此外,时值哺乳不满一岁孩子的母亲们应该受到特殊优待,不得被强制延长工作时间或被派往夜间轮班工作岗位。《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