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
双倍工资权益的争端,归类于
劳动争议范畴。
如果此类案件的当事人选择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
诉讼,劳动仲裁机构便应依法给予受理。
然而,根据惯例,作为劳动者的一方,需要在他们知晓或者理应知晓相关情况后的1年内提交申请。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不可抗力因素或是有其他充分合理的缘由,导致当事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仲裁请求,则该仲裁的有效期将会被暂停。
自暂停期结束之日起,仲裁的有效期将重新开始计算。
若仲裁的有效期已过,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驳回,同时以书面形式告知驳回的具体理由。
值得注意的是,双倍工资是指在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未与劳动者签署
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当于其
工资数额两倍的
赔偿金。
然而,双倍工资的赔偿金额通常不会超过11个月的工资总额。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