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侵犯名誉权的表现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19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新闻传播侵犯名誉权的表现是通过诽谤和侮辱形式来表现的。诽谤专指陈述事实的虚假性。在司法实践中,诽谤诉争的焦点必然是新闻报道内容的真实性问题,或者说陈述事实是否虚假的问题。把内容的虚假性作为诽谤的构成要件,是在实现言论自由和保护公民人格权关系上的一种兼顾与平衡。
新闻传播侵犯名誉权的表现是什么?

一、新闻传播侵犯名誉权的表现是什么?

1、诽谤

新闻侵权案例中,最主要的是侵犯名誉权。而在名誉权案件中,绝大多数与诽谤(libel)有关。 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明确指出,“文章的基本内容失实,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根据最高法院的这条司法解释可以看出,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诽谤专指陈述事实的虚假性。在司法实践中,诽谤诉争的焦点必然是新闻报道内容的真实性问题,或者说陈述事实是否虚假的问题。

把内容的虚假性作为诽谤的构成要件,是在实现言论自由和保护公民人格权关系上的一种兼顾与平衡。

2、侮辱

所谓侮辱,是指以言词、文字、图画、动作或者暴力等方式,公然贬损、丑化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

对于侮辱侵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是这样规定:“文章反映的问题虽基本属实,但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使他人名誉受到侵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这表明,真实不能作为抗辩侮辱侵权的理由。

语言文字是新闻作品最常用的表达符号,如果使用不当,使语言文字的组合构成侮辱性语言,将违背新闻传播的客观、公正原则,并可能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

二、新闻侵权产生的原因

(一)部分新闻工作者业务素养不高、法律意识浅薄

随着我国新闻事业的快速发展,大量年轻的新闻工作者没有进行专门的业务技能培训便进入新闻行业,导致他们对自身的业务素质,包括工作准则和职业道德要求也寥寥无知,所以他们在新闻采访过程中,往往由于自身的有限的业务素质而造成新闻侵权。再者就是新闻工作者的法律意识浅薄,部分新闻工作者有着严重的特权思想,在进行新闻采访时,把自己的特权思想有意无意的体现出来,不能把自己视为一名普通公民,而以新闻仲裁者、审判者的形象出现,作出不公正的报道,从而构成新闻侵权。

(二)新闻媒体缺乏相应的行业内部自律规范

近年来,随着新闻媒体的大量增加,媒体的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在利益的驱动下,新闻媒体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忽略自己的社会职责,有的新闻机构为了追求最大的发行量,大量刊播夸大事实的或者完全虚构的新闻报道等。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我国新闻业正从单一的官方指导向多元的市场指导转变,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新闻媒体行业规则与职业规范已经不能符合发展趋势,而在新旧规则交替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空白,客观上造成了漏洞。但至今我国尚未出台一部专门的新闻法,只有不同层次的法律规范在实践中起着规范作用。因此,如何调整新闻行业规则、重塑行业规范,制定成文的新闻法和行业内部规范,成为一个极其紧迫的课题。

(三)新闻报道违背了新闻真实性原则

真实性是新闻的宗旨和生命,新闻的真实性强调的是新闻事实的正确性,违背真实性原则往往会发生新闻侵权,有的新闻机构为了追求新闻的时效性,采访往往不深入,不全面,导致新闻内容失实。而新闻内容严重失实主要表现在在:随意修改,断章取义;以偏概全,夸大事实;事实不准,乱下结论等。纵观新闻侵权的案件,几乎所有的新闻侵权都和违背新闻的真实性有关,所以把握新闻真实性原则是避免新闻侵权的关键。

在我国任何一位公民的名誉权都是依法受到保护的,名誉权也是人格权中的一种,如果有任何的不法分子或者媒体捏造事实作出侵犯其他公民的名誉权时,受害人也是可以依法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同时也是可以要求对方进行道歉以及作出澄清受害人名誉的行为。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3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4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新闻传播侵犯名誉权的表现是什么?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2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5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0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6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5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6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6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3****66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3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0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3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0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5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4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3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新闻侵害名誉权表现有哪些
新闻侵害名誉权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事实不真实导致新闻侵害名誉权。2、褒扬性新闻失实侵害名誉权。3、评论失实导致新闻侵害名誉权。4、言词失实导致新闻侵害名誉权。5、图片失实导致新闻侵害名誉权。
10w+浏览
我朋友是一个网红小主播,人气还挺高的,结果有一个主播就在直播间说认识我朋友,编造一些没有的事情来污蔑她,这是侵犯我朋友的名誉权吧,新闻传播侵犯名誉权构成的要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名誉权是指公民、法人对其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认定行为是否构成名誉侵权须在主客观方面具备以下要件:
  
(一)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只有在行为人所实施的侮辱(体现为以不当的言词评价、贬低和毁损相对人的人格,不涉及“事实”的真实性问题)、诽谤(体现为披露、散布虚假事实)、披露其隐私权(体现为披露、散布法律所保护的他人私生活信息)等行为影响到社会公众对受害人的评价时,才能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作为认定毁损名誉的依据,侵权人仅仅只针对被侵权人,而未传播给第三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公开,行为只有公开进行,向第三人散布,才能表明侵权人的行为已经产生了社会影响,被侵权人的名誉受到损害。
  
(二)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从法理上讲,对于公众人物提起的名誉侵权之诉,在主观过错方面的考察,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恶意为标准,没有实际恶意的行为,即使确实损害了公众人物的名誉,也不应认定为侵权。
我被侵犯名誉权,有人通过新闻传播的方式把我的信息还有我做过的事情全部发布到网上,已经严重的影响了我的生活,新闻传播侵害名誉权的抗辩和排除定义是什么?
[律师回复] 新闻侵害名誉权行为,主要是指新闻媒体及社会公众利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新闻传播的过程中,因过错刊发新闻报道,严重降低自然人和法人正常的社会评价,造成他人名誉毁损的非法行为。法院审理新闻侵害名誉权案件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两个司法解释,即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6月15日公布的《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和1998年8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这也是区分舆论监督与新闻侵害名誉权的主要法律依据。从新闻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看,主要有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四个方面。法院据此来认定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然后利用排除法,不具备这四项构成要件的,就是正当的舆论监督行为。
因为“公民或法人的社会活动是新闻报道的主要内容,而名誉权与之密切相联,所以,新闻媒体和新闻记者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构成对公民或法人名誉权的伤害”。由于新闻从业的特殊性,如果动辄判新闻媒体侵权,则会束缚其手脚,使其明哲保身、扬善隐恶。这无疑使舆论监督功能形同虚设,长此以往,必然危及民主法制建设。因此,合理地为新闻媒体进行正当的舆论监督设定一定的抗辩事由,即规定某种特定情况下,新闻报道虽然侵犯了自然人、法人的名誉权,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后果,但可以依法免除或减轻其责任之特定事由,十分必要。
抗辩事由是新闻媒体在侵权诉讼中对抗指控的重要手段。新闻传媒的特殊性及其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决定了它拥有较多且特殊的抗辩事由。参考各国惯例及我国司法实践,本文从六个方面谈谈新闻侵害名誉权的抗辩事由。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侵犯新闻传播中的名誉权怎么处理?
侵犯名誉权是可以处拘留和罚款的,还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简单的侵权行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就可以,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处5天以下的拘留,500元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按照侮辱罪来追责。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有家媒体在没有经过我姐的同意,就写了篇不实的报道,对我姐的名誉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为此我让我姐拿起法律武器告对方,有个问题想问问新闻传媒侵犯名誉权的表现形式都有哪些呢?
[律师回复]
1、诽谤
新闻侵权案例中,最主要的是侵犯名誉权。而在名誉权案件中,绝大多数与诽谤(libel)有关。 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明确指出,“文章的基本内容失实,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根据最高法院的这条司法解释可以看出,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诽谤专指陈述事实的虚假性。在司法实践中,诽谤诉争的焦点必然是新闻报道内容的真实性问题,或者说陈述事实是否虚假的问题。
把内容的虚假性作为诽谤的构成要件,是在实现言论自由和保护公民人格权关系上的一种兼顾与平衡。
2、侮辱
所谓侮辱,是指以言词、文字、图画、动作或者暴力等方式,公然贬损、丑化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
对于侮辱侵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是这样规定:“文章反映的问题虽基本属实,但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使他人名誉受到侵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这表明,真实不能作为抗辩侮辱侵权的理由。
语言文字是新闻作品最常用的表达符号,如果使用不当,使语言文字的组合构成侮辱性语言,将违背新闻传播的客观、公正原则,并可能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684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您好,我表妹前几天在外面工作的时候,我表妹因为开车子撞伤了人,现在我表妹已经被起诉到法院去了被多家媒体在报到案件,表妹要去避免名誉权的侵害,新闻报道如何避风侵害名誉权
[律师回复] 在信息网络高速发展的时候,侵害名誉权的案件越来越多,那么当公民的名誉权被侵害后,可以要求侵害人立即停止侵害,并且澄清事实,说明自己侵害他人名誉的事实,还被侵害人一个清白,另外,还需要向被侵害人道歉,如果给被侵害人造成了精神伤害的,还可以要求被侵害人赔偿精神损失费,侵害人拒绝赔偿,拒绝赔礼道歉的,被侵害人可以到法院去起诉,要求侵害人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如果侵害人还给被侵害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的,触犯到了刑罚的话,那么可能要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
公民在自己的名誉权收到侵害之后,首先可以自己找到侵害人要求停止侵害,或者可以找律师请律师发出一个律师函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如果侵害人还不停止,或者不愿意消除已经对被侵害人造成的伤害的,又不赔礼道歉,那么被侵害人就可以到法院起诉侵害人侵犯自己的名誉权,请求法院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并不是所有的名誉权案件法院都会受理,名誉权只有在真正的受到侵害的时候法院才会受理。
比说张三向检察院检举某官员贪污受贿,经过检察院的调查某官员确实贪污受贿,这时某官员的名誉在当地就受到了影响,那么此时如果某官员去起诉张三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如果张三就是为了损害某官员的名誉给某官员抹黑跑到检察院去诽谤某官员贪污受贿,这个时候某官员去法院起诉张三,法院是会受理的。
侵犯名誉权的案件要求侵害人的侵害行为与被侵害人的名誉受损有因果关系,但是在实务中我们并没有对名誉权受到严重损害有一个标准,大多数都是通过法官根据客观情况与价值判断来自由裁量。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4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新闻侵害名誉权有哪些表现形式
新闻侵害名誉权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事实不真实导致新闻侵害名誉权。2、褒扬性新闻失实侵害名誉权。3、评论失实导致新闻侵害名誉权。4、言词失实导致新闻侵害名誉权。5、图片失实导致新闻侵害名誉权。
10w+浏览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新闻侵害名誉权几种常见的表现形式
新闻侵害名誉权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事实不真实导致新闻侵害名誉权。2、褒扬性新闻失实侵害名誉权。3、评论失实导致新闻侵害名誉权。4、言词失实导致新闻侵害名誉权。5、图片失实导致新闻侵害名誉权。
10w+浏览
网上经常爆出某某明星干了什么事,很多消息不是真的,我想知道,什么是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律师回复]
1.侮辱行为
侮辱,是指故意以暴力、语言、文字、漫画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的表现形式有:
(1)以口头语言或动作(非暴力)侮辱他人。
(2)以暴力的方式侮辱他人。
(3)以书面语言的形式侮辱他人。
2.诽谤行为
诽谤,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散布虚假事实,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所谓“故意”,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明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构的,不存在的,但因可以达到贬损他人名誉而仍然散布的行为;所谓“过失”,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不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假的,但因可以达到攻击目的而贬损他人名誉或因好奇而散布、传播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不是虚假的,散布这些事实涉及隐私,其目的是为了贬损其名誉的,亦可因泄漏个人隐私贬损他人名誉而承担侵权责任。
诽谤的表现形式有:
(1)语言诽谤。如通过口头语言将捏造的事实加以散布,致他人的名誉受损。
(2)文字、漫画诽谤。如通过撰写文章或绘制漫画,捏造事实并加以散布,致他人的名誉受损。
3.新闻报道严重失实?
新闻报道失实,是指新闻报道与事实真相不符的情形。如果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损,则应视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但考虑到新闻的时效性,新闻报道存在一些差错也在所难免,故新闻报道中出现一般性的失实,可不作侵害名誉权处理。只有在新闻报道中严重失实并致他人名誉受损时,才视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4.评论严重不当?
评论严重不当,是指对某人或某事的评论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的情形。评论严重不当,且致他人名誉受损时,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基于言论自由的理念,对评论予以苛责也不合适。因此,如果评论仅仅是用语不当或遣词造句不确切,且无故意或过失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和用语时,不能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684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二婚被别人嘲笑传播算构成侵犯名誉权吗
[律师回复] 怎样构成侵犯名誉权,侵犯名誉权构成要件是什么。做出如下解释,希望能帮到你。简单点说,侮辱就是对他人的人格和尊严造成伤害,但不管是什么方式。而诽谤是指对于别人没有做过的事情进行编造。但同时造成了对他人人格和尊严的伤害。区别在于侮辱强调的是人格和尊严的伤害。而诽谤强调的是伤害他人人格和尊严的方式。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侮辱、诽谤是常见的名誉侵权行为,民法通则101条明令禁止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名誉。对法人名誉的侵害,主要表现在散布有损法人名誉的虚假消息,如虚构某种事实,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以图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等等,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誉权的侵权行为。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观上为故意
2.客观上实施了贬损他人人格的行为
3.上述行为为社会不特定的第三人所知晓
4.必须指向特定的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4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互联网传播新闻侵犯名誉权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用互联网传播新闻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一般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而且传播的新闻如果情况属实,这也不涉嫌构成侵犯名誉权,除非是报道的事实有误,给个人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话,可以追究传播者的法律责任,但是法律责任主要就是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
10w+浏览
损害赔偿
二爷是当地有名的厨师,他的厨艺非常棒,堪比星级厨师,我经常去他家吃好吃的饭菜。他好交际、健谈、机敏,他有很多朋友,但二爷最近名誉权收到侵害,这个新闻工作者侵犯名誉权是?
[律师回复] 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人格权的一种。人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人对公民和法人的名誉不得损害。凡败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都是对名誉权的侵犯,行为人应负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 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1] 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明确规定了自然人享有名誉权。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我们有权利用自己良好的声誉获得更多的利益,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 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也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也享有名誉权。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名誉毁谤 > 新闻传播侵犯名誉权的表现是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