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适用占有改定原则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6
浏览10w+
郭娜律师
郭娜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152人
专家导读 货币适用于占有改定原则的。如果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也是可以将物品的所有权进行转让的,那么在进行转让后双方也是需要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等方式进行的,其中也是包括了占有改定等方式进行的,如果在转让产权时出现了任何的争议和纠纷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的。
货币适用占有改定原则吗?

一、货币适用占有改定原则吗?

从法律上来看,货币是一种特殊的动产,其特殊性表现在:货币是一种特殊的种类物,在交易上可以互相替换。货币的占有与所有是同一的,简称为“占有即所有”。这一规则具体体现为:

第一,货币占有的取得就视为货币所有权的取得,货币占有的丧失即视为货币所有权的丧失。

第二,货币一旦交付,将会发生所有权的移转。即使是接受无行为能力人交付的货币,货币所有权也发生移转。因此,以货币作为借贷、保管等合同的标的,一旦一方向另一方交付货币,则将发生货币所有权的移转。货币所有权移转以后,不能再以该货币设定质押

第三,货币在发生占有移转以后,货币的所有人只能请求对方返还一定数额的钱款,而不能够根据物权请求权要求占有人返还原物或返还对原物的占有,也不能要求恢复原状。

第四,货币所有权在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方面具有特殊性。

二、要件

1、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移转动产所有权的合意。一般通过买卖或让与担保的设定,使受让人取得动产的所有权。

2、让与人成为占有媒介人,从而继续占有动产。动产所有权虽已转让于受让人,但让与人仍然是动产的现实直接占有人,占有改定的产生在于经济实践中经常发生的一种混合交易,所有权人将一项动产出卖给买受人,而买受人同时又将该物出租给出卖人。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使出卖人既可以获得卖价,又可以获得使用该物的权利;而买受人既可以获得物的所有权,又可以获得租金。同时满足双方当事人的需要,将法律关系简化,确定为占有改定制度。可见,受让人之所以同意以占有改定方式受让该动产,在于能使让与人继续直接占有、使用该物;如让与人以占有改定方式继续间接占有,则此目的难以实现,只能成立指示交付。

3、通过特定契约使受让人获得间接占有。此处的特定契约并非订立单纯的无法律关系存在的间接占有契约,而是达成租赁、借用、保管、让与担保等特定法律关系的合意,否则,抽象的改定不能使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故不能使其取得所有权。特定契约标志着占有媒介关系的产生,让与人正是基于特定契约才得以继续占有已经出让的动产。就占有改定的效力而言,它虽然作为观念交付的一种,但仍是交付方式之一,应产生与直接交付相同的效果,标明物权的移转。虽然占有改定的公示性欠缺难以反映出权利真相,但在与物权移转相关的风险负担上却与直接交付的处理原则相同。虽然让与人仍然继续占有动产,但当动产非因为让与人的过错而灭失时,由于受让人是真正的权利人,此时风险责任应由其承担。风险责任移转的时间,应界定在双方合意达成占有改定的契约生效之时。假若该契约无效,则不产生占有改定的效力。

当公民与他人进行动产交易的过程中,在出让标的物时如果因为某一些原因出让人仍需继续占有动产时,这个时候双方也是可以通过协议来决定可以让受让人在取得动产之前先占有一段时间,同时动产的产权是会以取得现实交付而取得所有权的。必要时可以签订协议来确保双方权益。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8千字,阅读时间约6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5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货币适用占有改定原则吗?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0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1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6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2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3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7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6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7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7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3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5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0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1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6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2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棚改拆迁只有货币补偿吗?
棚改拆迁不只有货币补偿,还有安置房产补偿的方式,以及两种方式结合进行处理的情况上,对于选择哪种方式进行安置补偿,应当由拆迁户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和认定。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棚户区改造货币补偿是否合法?
棚户区改造货币补偿是合法的,因为实际上我们国家法律当中对于具体补偿的方式已经做出非常明确的规定,也就是可以通过货币补偿的方式来完成,因此是属于合法有效的。除此之外还可以采取一些其他的补偿的方式。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5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善意取得适用不适用占有改定?
善意取得是不适用占有改定的。在我国的物权和所有权的移转的法律法规中,此时是包含着很多种交付的方式的,比如说简易交付、指示交付以及占有改定,占有改定其实包含两次拟制的交付,此时和普通的交付存在着不同之处。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2019年潍坊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政策及归还政策?希望得到您的答复。
[律师回复] 2020年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4、如何出售已购买的经济适应房经适房政策二手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的。“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可由业主提供两个证件中的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居住时间。怎么购买:
1、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还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一个同事最近涉及到卖房的问题,想知道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什么意思啊,是可以 获得补贴的吗
[律师回复] 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在发放货币补贴资金之前,比对申请人的头像、指纹、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与申请人本人一致,且上述资料齐全的情况下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送市财政部门复核。市财政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再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开发建设单位的监管银行账户。   2、购买商品房现房的,由商品房开发建设单位填写《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发放申请表》,并提交开发建设单位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支付凭证》、收款收据明细、《货币补贴凭证》原件、《申领货币补贴授权委托书》以及商品房备案合同原件或已过户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到市住房保障部门窗口办理补贴资金发放手续。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在发放货币补贴资金之前,比对申请人的头像、指纹、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与申请人本人一致,且上述资料齐全的情况下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送市财政部门复核。市财政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再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开发建设单位的监管银行账户。   3、购买二手房的,由房屋出卖人填写《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发放申请表》,并提交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货币补贴凭证》原件、《申领货币补贴授权委托书》、银行存折复印件及已过户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到市住房保障部门窗口办理补贴资金发放手续。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在发放货币补贴资金之前,比对申请人的头像、指纹、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与申请人本人一致,且上述资料齐全的情况下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送市财政部门复核。市财政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再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房屋出卖人出具的银行存折账户内。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棚改拆迁补偿“去货币化”是真的吗?
棚改拆迁补偿“去货币化”是真的,拆迁补偿大家都知道,也是近些年比较火爆的话题。大家都知道拆迁国家是需要对拆迁户进行补偿的。如果拆迁的房子,那么国家会进行赔偿同样大的新房子给拆迁户,不要钱的,也可以拿钱。
10w+浏览
征地拆迁
伪造货币和变造货币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和变造货币有什么区别
变造货币罪:是指对真货币进行加工,致使货币面值增大或数量增多,数额较大的行为(总面额2020元以上)。
是仿照真货币制作的假货币;变造货币是对真货币进行加工形成的货币。
如果对真货币加工的程度导致其与真货币丧失同一性,则认定为。变造货币罪最高刑为10年以下,而罪最高刑为死刑,因此正确区分两罪十分重要。
区别点为:
(一)“变造”,是在原货币基础上加工处理使其虚假增值,“伪造”则系无中生有,将非货币物质加工为货币。
(二)变造后的货币,有原币成份;伪造的则没有,或完全改变形态,如将真实金属币融化铸为面值更大的货币;
(三)变造假币一般要投入原币成本,数量也不很大,而伪造则可以大量进行,危害更大,因此处刑不同。
罪与变造货币罪虽然都是针对货币实施的犯罪行为,但是二者的构成条件、社会危害性以及处罚都有明显区别。
1.罪的构成条件:
(1)行为人在主观上有犯罪的故意,即明知而为;
(2)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的行为。“”,是指仿照人民币或者外币的图案、色彩、形状等,使用印刷、复印、描绘、拓印等各种制作方法,将非货币的物质非法制造为假货币,冒充货币的行为。本条所说的“货币”,包括人民币和外币。外币是指境外正在流通使用的货币,既包括港、澳、台地区的货币,还包括可在中国兑换的外国货币,如美元、英镑、马克等,以及在中国尚不可以兑换的外国货币,如卢布等。根据刑法的规定,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的行为就构成犯罪,至于行为人是出于何种目的,使用何种方法,并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2.变造货币罪的构成条件:
(1)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犯罪故意,即具有变造货币非法牟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对货币进行剪贴、涂改,不构成犯罪。
(2)行为人必须具有变造货币的行为。则是将非货币的一些物质经过加工后伪造成为货币,伪造的货币则不具有货币的成分。这是伪货币与变造货币最大的不同。
(3)行为人变造货币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
快速解决“金融保险”问题
当前635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广州市住房货币补贴房改证明怎么弄
[律师回复] 特予以解答答,商品住房购买人须向开发建设单位提供《认定书》,并委托开发建设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标注“经济适用住房”字样,并注明货币补贴额度。
②开发建设单位凭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认定书》、“授权委托书”及备案后的合同到区住房保障部门确认:社区确认——街道初审——区答、县(市)保障部门审核(复审)——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并签发认定书——购买房屋、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流程。在2008年1月1日以后出售的住房面积计入家庭住房面积、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①取得《认定书》后:从业人员由其单位开具;无就业单位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由所在社区确认后到街道办事处开具;
③住房情况证明:从业人员由所在单位开具;无就业单位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由所在社区确认后到街道办事处开具。有房但建筑面积符合购买条件的家庭答针对购房者关注的经适房热点问题、身份证、如何用货币补贴购买商品房,如何进行住房货币补贴查询;
②家庭收入证明,应提供住房权属证明或承租公有住房证明。承租公有住房或享受过房改优惠政策的居民,住房面积计入家庭住房面积。3,货币补贴如何申领申请,如何进行住房货币补贴查询: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手续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情况证明。2,二手住房购买人办理产权登记时,需在《认定书》有效期内持《认定书》办理标注“经济适用住房”字样并标明补贴金额的产权证。②购买人持“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身份证及《认定书》到区住房保障部门确认。
③确认后购买人持“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身份证及《认定书》到各区你好,详细指导购房者申请经适房的流程。1。③确认后由开发建设单位凭购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认定书》、“授权委托书”及备案的合同到各区、县(市)住房保障部门办理补贴资金发放手续。4、如何用货币补贴购买二手房①取得《认定书》后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5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留置权适用占有改定吗
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质权与未登记抵押权并存时,质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你好,修路占地能买土地保险吗?现在有货币安置的政策吗
[律师回复] 修高速公路占地会赔偿吗会赔偿。速公路占地赔偿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赔偿。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谁知道长沙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政策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谁知道长沙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政策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一、申请对象  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对象分为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是指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夫妇组成的家庭以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年满30周岁以上(含)的未婚人员以及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队转业人员不受此限制);  
(二)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无房户是指未享受过福利分房且无私房的家庭,住房困难户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家庭;  
(三)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区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  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对象的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行动态管理。  过去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棚户区、片区改造等重点工程拆迁户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其被拆迁房屋产权面积应低于45平方米,且再无其他住房,年龄以法定结婚年龄为准,不受落户时间限制。  
二、落户时间的认定  
(一)落户时间以公安部门户籍档案资料记载的签记时间起算;  
(二)原户籍在长沙市区以外,因在本市攻读大专及以上学历将户口迁入长沙市且毕业后仍然落户本市的,其落户时间可从户口迁入大中专院校之日起算,其户籍在人才交流中心的由人才交流中心提供集体户籍证明;  
(三)因组织需要、读书、劳动教养或服刑,户口迁出市区而后又迁回落户的,本人原在长户籍登记时间可连续计算。  
三、家庭收入计算及确认  
(一)家庭收入按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核定,包括工薪收入、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净收入、退休金收入和其他劳务报酬所得、股息红利及利息所得等,并扣除缴纳所得税和社会保障支出;  
(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由所在单位对其上年度收入进行确认,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准;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民营企业及其他企业工作的,由所在单位对其上年度的收入进行确认后,交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  
(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社区核定其上年度的收入后,交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  
四、家庭人口计算  (一)家庭人口以家庭户口簿记载为准。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实际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和孙子女),在市区内无房的,可作为家庭人口计算。  (二)申请人的配偶户口虽不在市区,可将该配偶计入家庭人口。  (三)现无本市非农业户口的家庭成员,属下列原因之一的,可将其计入家庭人口:  
1、户口在大中专院校的在校学生;  
2、未婚现役军人;  
3、劳动教养,劳动改造人员;  
4、临时出境,仍要回长居住的人员。  
(四)离婚家庭未成年子女归属以离婚时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为准;子女已满18岁的,以居民户口簿为准。  
(五)已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已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家庭成员(不含未成年子女),不能重复计算家庭人口。  
(六)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成员在退房之前不能重复计算家庭人口。  
五、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结合商品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以及国家规定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面积确定。2008年补贴标准为低收入无房家庭购住房后每户补贴8万元,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棚户区、片区改造等重点工程拆迁户中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家庭购住房后每户补贴5万元。今后每年由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执行。。希望可以帮到你~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订立 > 货币适用占有改定原则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