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如果去世股份咋办?

最新修订 | 2024-02-20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股东如果去世股份一般就可以由继承者来进行继承这个股份,所享有的权利也于被继承者是一样的,但如果继承者不想要这份股份,那么还可以进行转让,但需要慎得所有股东的同意才可以实施。
股东如果去世股份咋办?

一、股东如果去世股份咋办?

这种情况下,自然人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其股份,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按照规定办理,如果没有规定,继承人经其他股东同意,可以转让及股份,签订协议,记载在股东名册中,并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二、股东权利的种类

(1)按照股东权的内容,可以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这是最基本的分类。自益权是指股东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权利,如请求分红的权利,请求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这类权利无需其他股东的配合即可以行使。共益权是指股东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但客观上是有利于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故称为共益权,如表决权,查阅权这类权利一般需要结合其他股东一同行使。自益权主要是指财产权,共益权利主要是指管理公司事务的参与权,他们共同构成完整的股东权。自益权表明了股东的财产性请求权,共益权则直接表明股东权的身份性和支配性。

(2)按照股东权的性质,可以分为固有权和非固有权。固有权是指除非得到股东的同意,不得以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予以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它又叫不可剥夺权;非固有权是指可以依照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予以限制或者剥夺的权利,又称为可剥夺权。固有权往往是和股东的基本权益相关的权利,如对股份和出资的所有权,普通股的表决权,因而,这类权利常常由公司法或者商法加以明确规定,以强行法形式赋予股东。

(3)按照股东权的行使方式,可以分为单独股东权和少数股东权。

单独股东权是指股东自己就可以行使的权利,自益权和共益权的表决权都是单独股东权。少数股东权是指须持有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才可以行使的权利,公司法第四十条规定只有持有公司股份十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才享有临时股东会召集请求权。行使少数股东权的,既可以是股东一份亦可以是数人共同去做。法律设置少数股东权的目的在于防止股份多数决的滥用,保护中小股东。

除此之外,股东权还可以分为比例性权利和非比例性权利等。

综合上面所说的,股东就是属于公司的出资者之一,但对于这个股东如果去世的话,那么就应该由当事人的直系亲属进行接任,此股份是可以进地延续的,只要没有退股,那么就可以有继承的权利,所以,股份是可以进行合法继承的。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7千字,阅读时间约6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6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股东如果去世股份咋办?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3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7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1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1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2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0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3****73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1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6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8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7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4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0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0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7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股东去世后的股份怎么处理的?
公司的章程中对于股东的资格认定没有明确规定的,股东去世之后,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若公司章程中对于股东资格有明文规定,需要按照公司章程执行。若其他股东不同意某人继承股东的资格,可以采用股权转让的方式处理。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公司股东去世后,股份怎么继承?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股权可以继承吗? 按照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那么,就是说能否当然的成为公司的股东则还要看公司章程是否有相应的规定。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在具有资合性的同时,很大程度上更具有人合性。有限公司得以成立和延续,股东之间相互信任和依赖的关系至关重要,如果某个自然人股东的继承人无经营能力或人品有问题,让其成为股东势必难以与其他股东建立起良好的信赖关系,这样将严重不利于股东之间的合作和公司的运行发展,因此,《公司法》对此专门作了例外性规定,即如果公司章程对继承股东资格有除外规定的,死亡股东的继承人不能当然成为公司的股东。 由此可知,只要公司章程中没有禁止股东资格继承的规定,合法继承人就有权继承股权。 2、继承人继承后股东人数多于50人,如何处理的问题 根据《公司法》第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最多不能超过50人,当多个继承人分别取得股东资格会突破有限责任公司人数上限时,应当由各继承人协商转让其继承份额,以使公司股东人数符合法定要求。 3、办理股权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股权的财产性决定了股权继承的可行性。当公证申请人申请办理的继承权公证,遗产涉及股权时,承办人不能按照办理一般财产继承的步骤和思路去承办,当然办理一般财产继承所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也是要的,这些材料主要有: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即全部合法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火化证、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由死者单位出具,列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情况。 (4)若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的,应提交其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异地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本地的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 (5)若继承人中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权人的死亡证明及合法继承人的情况证明。 由于股权继承的特殊性,还应要求当事人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出资证明; (2)股东名册; (3)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公司章程; (4)公司资产的评计报告。 公司股权不同于有形财产,其价值由多种因素构成,如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以及产品赢利能力和人员素质等。只有经过评估机构专门评估后,公司股权的价值才能体现或接近客观真实。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06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股东去世后,股东如何处理股东?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能否继承股权 能否当然的成为公司的股东 《公司法》对这一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就是说能否当然的成为公司的股东则还要看公司章程是否有相应的规定。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在具有资合性的同时,很大程度上更具有人合性。有限公司得以成立和延续,股东之间相互信任和依赖的关系至关重要,如果某个自然人股东的继承人无经营能力或人品有问题,让其成为股东势必难以与其他股东建立起良好的信赖关系,这样将严重不利于股东之间的合作和公司的运行发展,因此,《公司法》对此专门作了例外性规定,即如果公司章程对继承股东资格有除外规定的,死亡股东的继承人不能当然成为公司的股东。 2、公司章程禁止股权继承的将如何处理 继承人能否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财产继承 如果有限公司章程作出禁止股权继承的,则在股东去世后,其继承人只能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财产继承。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遵循公司法的一般规定,为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转让股份前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经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但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持股人去世股份怎么办?
持股人去世股份可以由继承者来进行继承这个股份,所享有的权利也于被继承者是一样的,但如果继承者不想要这份股份,那么还可以进行转让,但需要慎得所有股东的同意才可以实施。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股东去世后股东怎么继承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股权可以继承吗? 按照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那么,就是说能否当然的成为公司的股东则还要看公司章程是否有相应的规定。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在具有资合性的同时,很大程度上更具有人合性。有限公司得以成立和延续,股东之间相互信任和依赖的关系至关重要,如果某个自然人股东的继承人无经营能力或人品有问题,让其成为股东势必难以与其他股东建立起良好的信赖关系,这样将严重不利于股东之间的合作和公司的运行发展,因此,《公司法》对此专门作了例外性规定,即如果公司章程对继承股东资格有除外规定的,死亡股东的继承人不能当然成为公司的股东。 由此可知,只要公司章程中没有禁止股东资格继承的规定,合法继承人就有权继承股权。 2、继承人继承后股东人数多于50人,如何处理的问题 根据《公司法》第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最多不能超过50人,当多个继承人分别取得股东资格会突破有限责任公司人数上限时,应当由各继承人协商转让其继承份额,以使公司股东人数符合法定要求。 3、办理股权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股权的财产性决定了股权继承的可行性。当公证申请人申请办理的继承权公证,遗产涉及股权时,承办人不能按照办理一般财产继承的步骤和思路去承办,当然办理一般财产继承所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也是要的,这些材料主要有: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即全部合法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火化证、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由死者单位出具,列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情况。 (4)若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的,应提交其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异地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本地的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 (5)若继承人中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权人的死亡证明及合法继承人的情况证明。 由于股权继承的特殊性,还应要求当事人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出资证明; (2)股东名册; (3)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公司章程; (4)公司资产的评计报告。 公司股权不同于有形财产,其价值由多种因素构成,如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以及产品赢利能力和人员素质等。只有经过评估机构专门评估后,公司股权的价值才能体现或接近客观真实。
股东去世后股东的股权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能否继承股权 能否当然的成为公司的股东 《公司法》对这一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就是说能否当然的成为公司的股东则还要看公司章程是否有相应的规定。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在具有资合性的同时,很大程度上更具有人合性。有限公司得以成立和延续,股东之间相互信任和依赖的关系至关重要,如果某个自然人股东的继承人无经营能力或人品有问题,让其成为股东势必难以与其他股东建立起良好的信赖关系,这样将严重不利于股东之间的合作和公司的运行发展,因此,《公司法》对此专门作了例外性规定,即如果公司章程对继承股东资格有除外规定的,死亡股东的继承人不能当然成为公司的股东。 2、公司章程禁止股权继承的将如何处理 继承人能否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财产继承 如果有限公司章程作出禁止股权继承的,则在股东去世后,其继承人只能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财产继承。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遵循公司法的一般规定,为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转让股份前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经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但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6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人去世股份怎么转让
公司章程没有另外规定的,股东去世后,自然人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如果公司章程没有作特殊规定,当股东去世后,股权属于遗产的组成部分,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要求继承股权。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股东去世,股东怎样继承权利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股权可以继承吗? 按照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那么,就是说能否当然的成为公司的股东则还要看公司章程是否有相应的规定。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在具有资合性的同时,很大程度上更具有人合性。有限公司得以成立和延续,股东之间相互信任和依赖的关系至关重要,如果某个自然人股东的继承人无经营能力或人品有问题,让其成为股东势必难以与其他股东建立起良好的信赖关系,这样将严重不利于股东之间的合作和公司的运行发展,因此,《公司法》对此专门作了例外性规定,即如果公司章程对继承股东资格有除外规定的,死亡股东的继承人不能当然成为公司的股东。 由此可知,只要公司章程中没有禁止股东资格继承的规定,合法继承人就有权继承股权。 2、继承人继承后股东人数多于50人,如何处理的问题 根据《公司法》第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最多不能超过50人,当多个继承人分别取得股东资格会突破有限责任公司人数上限时,应当由各继承人协商转让其继承份额,以使公司股东人数符合法定要求。 3、办理股权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股权的财产性决定了股权继承的可行性。当公证申请人申请办理的继承权公证,遗产涉及股权时,承办人不能按照办理一般财产继承的步骤和思路去承办,当然办理一般财产继承所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也是要的,这些材料主要有: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即全部合法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火化证、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由死者单位出具,列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情况。 (4)若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的,应提交其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异地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本地的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 (5)若继承人中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权人的死亡证明及合法继承人的情况证明。 由于股权继承的特殊性,还应要求当事人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出资证明; (2)股东名册; (3)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公司章程; (4)公司资产的评计报告。 公司股权不同于有形财产,其价值由多种因素构成,如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以及产品赢利能力和人员素质等。只有经过评估机构专门评估后,公司股权的价值才能体现或接近客观真实。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去世后股份怎么处理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去世后股份怎么处理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股份公司有股东甲占97%的股份,股东乙占3%的股份。现股份公司准备与其他几方重组一个新公司。股东甲提出让股东乙以较低的价格出让3%的股份(由股东甲指定的公司购买等新公司注册时再以这个较低的金额折成股份待持),这明显不公平。股东乙不同意,股东甲威胁用股权置换的方式甩开股东乙,就是将他97%的股权在新公司占一定的股权而新公司占有原股份公司的97%股权,但股份公司的有效资源如人员和业务等都到新公司,原公司不再经营让股东乙单独呆在掏空的原公司。请问股东乙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以同等的条件进入新公司?股东甲的这种操作在法律上行的通吗?谢谢!
[律师回复] 股权就是指: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向合伙组织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向法人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以二者虽然都是股权,但两者之间仍有区别。  向法人投资者股权的内容主要有:股东有只以投资额为限承担民事责任的权利;股东有参与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权利;股东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决定法人管理者人选的权利;有参与股东大会,决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权利;有从企业法人那里分取红利的权利;股东有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有在法人终止后收回剩余财产等权利。而这些权利都是源于股东向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向合伙组织投资者的股权,除不享有上述股权中的第一项外,其他相应的权利完全相同。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民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希望可以解决关于股权与债权的区别的问题。
股东持有一股份需要冻结股东名下的股份吗
[律师回复]
1、冻结是为防止违法行为人转移资金、抽逃资金而对涉案财产采取的限制其流动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
2、一般上市公司的股权被司法冻结,有两种最重要的原因:一是大股东为他人提供担保而被要求承担连带责任,从而导致股权被冻结,以致最终被拍卖、强行扣划等。二是大股东为融资需要而将股权质押,但终因经营陷入困境、发生财务危机到期还不上贷款而引发债务纠纷,进而被诉至,导致股权被冻结。
3、立案之后申请司法冻结。去申请司法冻结。
4、股份被冻结或者轮候冻结之后,后续会有两种进展:一是股东借到钱了,偿还负债,解除冻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3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可以采取冻结措施。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被执行人不得自行转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人民采取保全措施,所冻结的股权价值不得超过股权持有人或者所有权人的债务总额。股权价值应当按照上市公司最近期报表每股资产净值计算。股权冻结的效力及于股权产生的股息以及红利、红股等孳息。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律图网律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6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股东去世股权如何转让?
股东去世股权可以先由其合法继承人来继承公司的股东资格,一旦继承完毕之后,就由合法继承人来进行股权的转让。股权的转让必须是尊重我们国家的《公司法》规定,也就是公司内部股东享有优先受偿权。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股票股东去世后股权如何分配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能否继承股权 能否当然的成为公司的股东 《公司法》对这一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就是说能否当然的成为公司的股东则还要看公司章程是否有相应的规定。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在具有资合性的同时,很大程度上更具有人合性。有限公司得以成立和延续,股东之间相互信任和依赖的关系至关重要,如果某个自然人股东的继承人无经营能力或人品有问题,让其成为股东势必难以与其他股东建立起良好的信赖关系,这样将严重不利于股东之间的合作和公司的运行发展,因此,《公司法》对此专门作了例外性规定,即如果公司章程对继承股东资格有除外规定的,死亡股东的继承人不能当然成为公司的股东。 2、公司章程禁止股权继承的将如何处理 继承人能否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财产继承 如果有限公司章程作出禁止股权继承的,则在股东去世后,其继承人只能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财产继承。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遵循公司法的一般规定,为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转让股份前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经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但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东去世后股权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能否继承股权
能否当然的成为公司的股东
《公司法》对这一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就是说能否当然的成为公司的股东则还要看公司章程是否有相应的规定。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在具有资合性的同时,很大程度上更具有人合性。有限公司得以成立和延续,股东之间相互信任和依赖的关系至关重要,如果某个自然人股东的继承人无经营能力或人品有问题,让其成为股东势必难以与其他股东建立起良好的信赖关系,这样将严重不利于股东之间的合作和公司的运行发展,因此,《公司法》对此专门作了例外性规定,即如果公司章程对继承股东资格有除外规定的,死亡股东的继承人不能当然成为公司的股东。
2、公司章程禁止股权继承的将如何处理
继承人能否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财产继承
如果有限公司章程作出禁止股权继承的,则在股东去世后,其继承人只能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财产继承。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遵循公司法的一般规定,为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转让股份前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经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但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东去世后股权如何继承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股权可以继承吗?
按照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那么,就是说能否当然的成为公司的股东则还要看公司章程是否有相应的规定。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在具有资合性的同时,很大程度上更具有人合性。有限公司得以成立和延续,股东之间相互信任和依赖的关系至关重要,如果某个自然人股东的继承人无经营能力或人品有问题,让其成为股东势必难以与其他股东建立起良好的信赖关系,这样将严重不利于股东之间的合作和公司的运行发展,因此,《公司法》对此专门作了例外性规定,即如果公司章程对继承股东资格有除外规定的,死亡股东的继承人不能当然成为公司的股东。
由此可知,只要公司章程中没有禁止股东资格继承的规定,合法继承人就有权继承股权。
2、继承人继承后股东人数多于50人,如何处理的问题
根据《公司法》第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最多不能超过50人,当多个继承人分别取得股东资格会突破有限责任公司人数上限时,应当由各继承人协商转让其继承份额,以使公司股东人数符合法定要求。
3、办理股权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股权的财产性决定了股权继承的可行性。当公证申请人申请办理的继承权公证,遗产涉及股权时,承办人不能按照办理一般财产继承的步骤和思路去承办,当然办理一般财产继承所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也是要的,这些材料主要有: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即全部合法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火化证、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由死者单位出具,列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情况。
(4)若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的,应提交其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异地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本地的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
(5)若继承人中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权人的死亡证明及合法继承人的情况证明。
由于股权继承的特殊性,还应要求当事人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出资证明;
(2)股东名册;
(3)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公司章程;
(4)公司资产的评计报告。
公司股权不同于有形财产,其价值由多种因素构成,如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以及产品赢利能力和人员素质等。只有经过评估机构专门评估后,公司股权的价值才能体现或接近客观真实。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经营管理 > 股东如果去世股份咋办?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