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息红利分红股东会决议的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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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股息红利分红股东会决议的规定是根据公司法当中的第34条和35条规定,就是股东他取得,最终的年终分红是法律所规定的,但是要想取得分红的话,通常情况下都需要先召开一个股东会议,然后再具体的商量怎么样分配利润。
股息红利分红股东会决议的规定是什么?

一、股息红利分红股东会决议的规定是什么?

股息红利分红股东会决议的规定是根据公司法当中的第34条和35条规定,就是股东他取得,最终的年终分红是法律所规定的,但是要想取得分红的话,通常情况下都需要先召开一个股东会议,然后再具体的商量怎么样分配利润。根据《公司法》第4、35条之规定,股东取得红利理属当然,但股东取得公司红利还应满足一定条件和遵循一定之程序,具体如下:

前提条件是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

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红作出有效决议。

在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情形下,是否分红,如何分红,还要经公司有权作出决议的机关即公司股东会作出有效决议。

在公司通过分红决议但公司不执行的情形下,股东有权起诉公司,要求公司执行有效决议,及时支付红利给各股东。

如果公司大股东不愿分红,利用表决权故意阻挠,导致股东会无法通过分红的决议,小股东还可根据《公司法》第75条规定实施司法救济。

根据《公司法》第75条规定,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关于不分配股息红利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此种情况下,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根据《公司法》第167条规定,公司股东分配利润的条件主要为,公司在盈利后、分配利润之前还应当完成下列事项:

1、缴纳税款;

2、弥补亏损;

3、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如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还应当按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给公司。”

股东分红要不要纳税

一般来说企业的税后利润应当分配给股东。而股东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也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那么股东分红应该怎么缴税该如何计算

1、个人股东按照应得红利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2、从上市公司得到的分红可以减半缴纳征税。

3、外国人取得的红利无论是否为上市公司,都不需要缴税。

4、居民企业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分红收益为免交税收。

5、境外非居民企业股东从中国居民企业取得2008年及以后的股息,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日常生活当中,确实我们如果存在着相应的公司分红的情况之下,是可以为自己的财产获得很多的利益的,这也是为什么很多的人选择一个发展比较好的公司来进行投资,当然在此之前的话也会约定一下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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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公权不能超越此线,有限公司具有人合性质,也无相关司法解释,判例中有直接判决公司支付利润的,但判例不多。一些法律观点认为,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对于是否可以直接判决公司将利润分给小股东的问题,法律没有明文规定: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只有公司章程、股东会才有决定如何分红的权利,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最合适的方法是责令对公司的利润达成决议。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第三十五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不应该直接判决有限公司将利润分给小股东,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提讼;公司新增资本时
上市公司股东分红,股东不分红,股东该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上市公司长期不分红股东应该怎么办 分红是股东的一项法定权利,《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即分红)等权利;第34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 公司长期不分红的,股东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护自己权益: 1.先提议召开董事会,并力争通过有关分红的董事会决议;然后再提议召开股东会,力争在股东会上通过分配方案。 2.收集到公司自成立至今、历年的财务报表,确认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收集到公司自成立至今、历年的董事会决议与股东会决议,确认公司是否对分红作出有效决议。 3.向提讼。 若公司股东会已作出有效决议,公司未履行决议,则可以公司为被告向,请求公司支付红利; 若认为公司股东会不予分红之决定无正当理由,且明显构成对小股东分红权之侵害时,小股东可向,请求撤销该项不予分红之股东会决议,力争重新通过分红之决议。 若股东的上述请求被驳回,股东还有一条途径进行救济,那就是根据《公司法》第74条规定,在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情形下,股东等对公司不分红投反对票的小股东可以向请求公司回购其股权,退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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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红给股东的方式有什么?
一般情况下企业将利润可以通过派发现金、派发新股以及是转增股本的方式来分配给股东,分红也是企业在获得的盈利后按照比例将盈余部分分配给各个股东,通常情况下股东在获得了分红后也是可以继续投资该企业,那么这样股东也会可以达到获得企业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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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怎么交纳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这种分红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第三条税率: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规定数额的。分红个税计算为:分红额2050万元2010万元企业发放分红时需代扣个税,股东个人收到后还需自行到税务局申报,(如果满额代税后可不再缴税,只需申报情况即可)。扩展资料:自行纳税申报是指以下两种情形:
(一)纳税人取得应纳税所得后,根据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并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报送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根据全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应纳税额、已纳税额、应补退税额,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报送税务机关、办理相应事项。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11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这11项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如果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所得超过12万元,无论其平常取得各项所得时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或者是否已向税务机关进行了自行纳税申报,年度终了后,均应当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股息红利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这种分红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第三条税率: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规定数额的。分红个税计算为:分红额2050万元2010万元企业发放分红时需代扣个税,股东个人收到后还需自行到税务局申报,(如果满额代税后可不再缴税,只需申报情况即可)。扩展资料:自行纳税申报是指以下两种情形:
(一)纳税人取得应纳税所得后,根据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并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报送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根据全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应纳税额、已纳税额、应补退税额,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报送税务机关、办理相应事项。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11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这11项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如果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所得超过12万元,无论其平常取得各项所得时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或者是否已向税务机关进行了自行纳税申报,年度终了后,均应当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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