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股东欠债影响公司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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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公司的股东欠债一般是不影响公司的,特别是以个人名义借贷的与公司没有直接关系,但涉及到利用公司的相关资源来借贷的,则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另外对于无法还贷的股东,可能也会对其股权进行清偿。
公司的股东欠债影响公司么?

一、公司的股东欠债影响公司么?

要看该股东有没有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和借贷活动,如果仅仅是个人名义,则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没有影响。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也就是说你可以把公司看成一个法律承认的“人”,他是独立的,股东以个人名义从事借贷活动,他所投资出资的公司和其他股东都属于第三人,不受影响。如果该股东资不抵债,可能法院会对该股东所在公司的股权实施冻结,但并不影响公司经营和其他股东股权。股东对外的个人债务,公司不承担责任,但股东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他债权人的,该股东在公司的股份会被拍卖。其他股东维护自身权益依据公司章程,例如章程约定股东因为资不抵债,公司其他股东可以按比例购买该股东股份,或者该股东退出该公司等公司章程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根据公司法,股份被拍卖其他股东也享有优先认购权。

二、公司股东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1)违反出资义务的法律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e68a84e8a2ade799bee5baa6e79fa5e9819331333366303131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2)违反权利不得滥用义务的法律后果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作为公司的运营主体,对公司的生产和经营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涉及到股东个人行为欠债显然是与公司没有直接关系,但如果涉及到个人存在违法行为,后期需要用自己的资产进行抵债处理的,特别是造成了股权转移必须对公司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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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是指股票占比大到足以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重大事情的决策的股东。控股股东还分为绝对控股和(占比超过50%)和相对控股(低于50%,但大于30%)。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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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公司股东起诉有没有影响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影响。上市公司重要股东股份变动的动机:
1.套现:绝大多数上市公司重要股东股份减持的动机是为了套现。鉴于市场行情的持续走好,许多公司股价涨幅较大,随着限售股份的陆续解禁,一些公司的大股东、高管趁机大量抛售股份,收回投资落袋为安。如某公司部分限售流通股自2007年8月9日起可以上市流通,然而自8月20日开始,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该公司6名持有解禁股票的高管中,就有5名多次减持,共计减持超过621万股,套现金额近1亿元。
2.不当逐利:一是当上市公司有重大资产重组、资产注入、定向增发等重大利好消息或利空消
息时,公司的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等就有可能利用与中小投资者信息不对称的优势,在重大利好或利空消息对外发布前提早买入或卖出公司股份,以获取高额收益。如某公司在2006年11月8日举行董事会,决定定向增发7000万股,而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证券账户显示于2006年11月7日即董事会的前一天买入了该公司的股份;又如,某公司于2007年8月发布了关于2007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更正后的净利润比更正前有所减少,该公司的控股股东在公告前一天出售了所持公司股票,该股东因此受到了监管部门的处罚。
3.影响股价:个别上市公司出于一些特别目的,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等可能会利用市场误导投资者,通过增持或者减持行为来达到拉升或者打压股价的目的。
股东出资瑕疵有什么影响?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股东出资瑕疵的界定有哪些 公司在设立时,出资人通过签订公司设立协议、章程认缴公司出资,在公司成立后,出资人取得股东资格,享有股权,同时股东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实际缴纳出资,如股东没有按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就是出资瑕疵,其形成的股权,这里我们称之为瑕疵股权。在公司增资扩股时,没有按增资协议缴纳出资与上述情况相同。 股东出资瑕疵的界定主要看是否属于一下形式: 1、未足额出资。公司成立时,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规定比例,二年内按照公司章程或是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股东将剩余的注册资本缴足。实践当中存在着首次出资额就不足规定比例,或没有缴纳剩余的部分,这就构成股东未足额出资。 2、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以货币之外的实物出资,尤其是土地房屋或其它办理产权过户的实物,股东没办理过户手续或没有交付实物。 3、约定是以货币出资,但股东要求以实物出资。 4、约定是以特定物出资如土地使用权、房产等,但股东要求替代出资。 5、作为出资的实物或其他非货币财产的价格明显不足。 《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这一条的内涵是很广,扩大了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范围,但也可能会出现更多、更新的出资瑕疵表现形式。 抽逃出资是对公司财产的一种侵犯,与出资瑕疵在性质上有所不同,本文所涉及的出资瑕疵不包括抽逃出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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