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祖宅继承条件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7
浏览10w+
郭娜律师
郭娜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44人
专家导读 关于祖宅继承条件有两种,1、遗嘱中明确了继承人的,另一种是根据法定继承的顺序,由继承人对祖宅进行继承,但涉及到农村集体土地由于所有权并不属于个人,所以是无法对土地进行继承的。
关于祖宅继承条件是什么?

一、关于祖宅继承条件是什么?

祖宅的继承条件应当根据遗嘱或者法定继承继承人,在同一农村集体中进行继承处理,宅基地只能在本村团体内流通。依据《土地处理法》,宅基地并不是实在含义上的产业,仅仅一种运用权,拥有权归村团体。宅基地既不能销售,也不能承继,但能够在本村团体内流通,经过土地处理部分依法赞同,发放证件。承继人持自己身份证、原宅基地运用证、相关产权证明到当地国土机构请求,经勘测核实后,土地处理部分会为承继人颁布新的团体土地运用证。

二、宅基地上的房屋怎么继承

1、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

2、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3、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地随房走(房地一体主义),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自行建造,则该房屋因其拥有完全产权而可以作为遗产而继承,然后再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变更,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

由上诉事项可知,村宅基地分为宅基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所有权两部分权利。如果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地上房屋所有权。因此宅基地虽然不能被继承,但是继承人可以通过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而继续使用宅基地,而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

需要明确的是,对于祖宅的继承,是只能对集体土地上的房产以及财产进行继承处理的,而对于土地本身是不可以进行继承处理的,因为涉及到土地所有权的认定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有异议的,可以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6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关于祖宅继承条件是什么?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2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4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6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5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1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2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1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4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3****33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5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1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3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1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6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3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祖宅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祖宅可以继承但是宅基地不可以继承,公民个人没有宅基地的所有权,所有权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虽然农村每户家庭都有一处宅基地,家庭成员之间协商之后,可以在宅基地上修建房屋,但是由于宅基地并不属于农民的私有财产,故此不能继承。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父母过世怎么继承祖宅?
父母过世要继承祖宅的话那么就要看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就可以按遗嘱来进行处理,而没有遗嘱的可以按法定的条款来进行分配,但在继承时只能继承土地上面的建筑物,而对于土地是得不到所有权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6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祖宅只能继承不可交易吗?
祖宅既可以进行继承和交易的,但前提也只限于在宅基地上面的建筑物可以实施,对于土地是既不能继承同样也是不能进行交易的;同时在交易时就需要在合同中注明清楚,这样才能算是有效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祖辈留下的农村宅基地有继承权吗
[律师回复] 对于祖辈留下的农村宅基地有继承权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第二款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个人只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宅基地不能成为公民个人合法财产进行继承。
但根据我国《继承法》
第三条
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民的房屋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我国实行“房地一体”原则,村民依法继承的房屋,其宅基地与房屋不分离,村民可以仍然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是说,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只是因房屋继承后而一并转移给继承人的。还有一点要说明的是,作为继承的宅基地使用权人,则只能使用该房屋和加以必要的维护,如果房屋一经拆除,即失去了重新建造的权利,只能将多占的这一份宅基地退还村里。需要说明的是,这只是针对继承来的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情况,如果是自己家想把房子拆了重新建造,就不用受到这个规定的限制。因此的判决是正确的。
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本文所要讨论的是:宅基地使用权(本文所指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城镇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不作讨论)是否是“财产”,以及是否为“个人财产”
一、从宅基地使用权的外部关系来看,其是一项特殊的用益物权,是特殊的财产,不应作为遗产继承
在大陆法系物权体系上,宅基地使用权归属用益物权。一般而言,用益物权具有财产的性质,应允许流转、继承。但宅基地使用权是特殊的用益物权,是一项“特殊的财产”,其特殊性表现为: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从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农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除交纳数量极少的税费外,无需交纳其他费用,原则上是无偿取得。

二,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人身依附性。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密切相关,一经设定即具有极强的人身依附性,禁止流转。

三,宅基地使用权在功能上具有福利性。宅基地使用权为保障农民“居者有其房”而设立,具有社会保障职能。
宅基地使用权的特性决定了它是一项不适于继承的“特殊财产”:基于取得上的无偿性,如允许其继承,将使继承人无端受益,有违公平理念人身依附性决定了它必须因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消灭而消灭,不产生在不同主体之间的流转(继承)问题而福利性质决定了如果允许继承,将导致宅基地无限扩大。因此,土地管理法规定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二、从宅基地使用权的内部关系来看,属于家庭共同共有,不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共同共有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因共同关系的产生而产生,因共同关系的消灭而消灭。在共同关系存续期间,各共有人之间不产生份额问题,对共有财产的全部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不得请求分割共有物。
根据学者通说,我国目前主要在以下场合成立共同共有:
1.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夫妻之间的共同共有
2.因家庭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家庭共有
3.因遗产未分割而产生的继承人之间的共同共有。
宅基地使用权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与家庭关系密切相连。按照共同共有的法理,家庭成员对宅基地使用权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家庭成员之间不产生份额的问题。在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成员不得请求分割,只要家庭关系存在,宅基地使用权的共同共有关系就存在。家庭个别成员的死亡,并没有导致家庭关系的消亡,也就不会产生宅基地使用权的分割问题,无法形成死亡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个人份额。也就是说,“被继承人”死亡前,宅基地使用权并非其个人财产“被继承人”死亡后,家庭关系仍然存在,宅基地使用权没有分割,仍然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而非“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既然宅基地使用权并非个人财产,自然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86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农村宅基地继承地需要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宅基地继承地需要什么条件
1、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并且在同一农村集体组织中,可以继承。
2、继承人不和被继承人一起生活,但属于同一农村集体组织,可以继承。
以下情况不能继承:
1、不与继承人一起生活,属于同一农村集体组织的,但不符合宅基申请条件的(比如自己申请了宅基地),不可以继承。
2、不是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继承人,不可以继承。
3、城市居民的继承人,不可以继承。
关于宅基地的继承,法律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只能在集体中交易。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的取得是无偿的,具有农民福利的性质。村民在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后可以世代使用,没有时间限制(对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继承人而言)。公民依法享有财产继承权,公民的遗产包括房屋。
案情简介:
村民老丁共有三个子女,全都考上了大学,毕业后留在城市工作,转为城镇户口。丁老汉一直在农村生活,直至因病去世,留下一套房产和财产若干。在继承遗产时,丁老汉的几个子女得知,按照法律规定,农村房屋和宅基地只能由本村村民拥有和使用,而他们的户口已经从村里迁出,不知能否继承父亲留下的房屋。如果可以继承,那他们的孩子将来同样可以继承吗?
律师点评: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是指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公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
本案中,丁老汉去世,发生遗产继承。虽然他的3个子女均已转为城镇户口,但是他们是丁老汉的合法继承人,而且该套房屋也是丁老汉生前享有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丁家3个子女可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父亲留下的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来,他们的孩子也可以继承,法律没有限制。但要注意的是,他们只能取得该套房屋的所有权,并不享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只是可以基于房屋而继续使用,但不得随意处分。对于这种情况,一般建议尽早将房屋转让给同村的村民。
城市户口的公民可以继承农村房屋。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但是城市户口的公民在继承农村房屋时,还要受到土地法的限制。城市公民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
根据前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对于所继承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我国的司法实践中通常分情况处理: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如果是城市居民,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城市居民可以基于房屋所有权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是不得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
目前对农村房屋继承没有出台具体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实践操作,在“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不得超过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前提下,本村村民与城市居民因继承取得农村房屋的结果是不一样的。本村村民因继承取得多处住宅的,原则上不作处理,村民可以出卖多余的住宅,也可以维持原状,但不得翻建。房屋损坏后多余的宅基地应当依法收回。城市居民继承后,因为不是本村村民,无法变更宅基地审批表,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该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收回宅基地,此时继承人面临自行拆房的风险;另一种是经过乡人民政府批准,按照规定价格出售给符合申请建房用地条件的村民。
农村宅基地继承地需要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宅基地继承地需要什么条件
1、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并且在同一农村集体组织中,可以继承。
2、继承人不和被继承人一起生活,但属于同一农村集体组织,可以继承。
以下情况不能继承:
1、不与继承人一起生活,属于同一农村集体组织的,但不符合宅基申请条件的(比如自己申请了宅基地),不可以继承。
2、不是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继承人,不可以继承。
3、城市居民的继承人,不可以继承。
关于宅基地的继承,法律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只能在集体中交易。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的取得是无偿的,具有农民福利的性质。村民在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后可以世代使用,没有时间限制(对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继承人而言)。公民依法享有财产继承权,公民的遗产包括房屋。
案情简介:
村民老丁共有三个子女,全都考上了大学,毕业后留在城市工作,转为城镇户口。丁老汉一直在农村生活,直至因病去世,留下一套房产和财产若干。在继承遗产时,丁老汉的几个子女得知,按照法律规定,农村房屋和宅基地只能由本村村民拥有和使用,而他们的户口已经从村里迁出,不知能否继承父亲留下的房屋。如果可以继承,那他们的孩子将来同样可以继承吗?
律师点评: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是指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公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
本案中,丁老汉去世,发生遗产继承。虽然他的3个子女均已转为城镇户口,但是他们是丁老汉的合法继承人,而且该套房屋也是丁老汉生前享有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丁家3个子女可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父亲留下的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来,他们的孩子也可以继承,法律没有限制。但要注意的是,他们只能取得该套房屋的所有权,并不享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只是可以基于房屋而继续使用,但不得随意处分。对于这种情况,一般建议尽早将房屋转让给同村的村民。
城市户口的公民可以继承农村房屋。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但是城市户口的公民在继承农村房屋时,还要受到土地法的限制。城市公民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
根据前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对于所继承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我国的司法实践中通常分情况处理: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如果是城市居民,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城市居民可以基于房屋所有权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是不得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
目前对农村房屋继承没有出台具体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实践操作,在“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不得超过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前提下,本村村民与城市居民因继承取得农村房屋的结果是不一样的。本村村民因继承取得多处住宅的,原则上不作处理,村民可以出卖多余的住宅,也可以维持原状,但不得翻建。房屋损坏后多余的宅基地应当依法收回。城市居民继承后,因为不是本村村民,无法变更宅基地审批表,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该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收回宅基地,此时继承人面临自行拆房的风险;另一种是经过乡人民政府批准,按照规定价格出售给符合申请建房用地条件的村民。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老家的祖宅后人怎么继承的?
老人去世后,对于老家的祖宅,如果有遗嘱的,应该遵照遗嘱的规定继承,若是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律顺序进行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拥有老宅的所有权,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可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6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农村祖上宅基地继承可以吗?
农村祖上宅基地继承是不可以的,这是由于可以被继承的财产,首先需要是死者的合法财产,但是宅基地的所有者属于集体组织,村民只能享有使用宅基地的权利。虽然在农村地区,也存在家庭成员死亡后,宅基地依旧被其他家庭成员使用的情形,但这是由于村民获得了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权,从而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
10w+浏览
户口转到城里,还有权继承父母的祖宅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继承房子,也就约等于继承了宅基地。法定宅基地还是农村集体所有的。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虽然法律明文规定是这样。我国法律规定,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的前提是其“村民”身份,但只有使用权,不具有所有权,但承包经营地的收益可以继承,可以办理继承。二,空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根据《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2021〕9号)精神,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宅基地上的房产,也不是遗产。还有律师认为:分两种情况,一,如果地上有房屋并取得房产证,土地亦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村里干部还是比较认可的,原来农村的自留地应保留。”我国实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如果本人迁到城市,承包的土地就应交回,如果全家迁入县级城镇,承包土地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继续承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不能继承,农村承包经营地也不能继承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因为它是集体所有的土地,但是。承包方不交回的、参军、服刑等)或者农户全家迁入非设区的城镇转为非农业人口的,本集体成员可以申请以建居民住房使用。现在存在很多这样的情况,按照自愿原则对其二轮承包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如果农户部分成员迁入设区的市(含升学。如全家迁入设区的市(不含直辖市,村民首先要属于这一村集体才能取得宅基。同时村民有的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所有权还是在村集体,由家人继续耕种承包:“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而且在农村,树木等财产是可以继承的。那么问题来了,户口转入城市后农村耕地和宅基地还有没有住了一辈子的宅基地和我在农村的耕地是不是就不能继承了呢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只要你继承了房产就是继续使用宅基地,变更为城市户口。所以,宅基地不属于个人财产,可由村集体回收后重新安排给符合条件的本村村民使用。也有的认为:法律上不可继承,但是实际上,只要房子还在就没什么问题,均可以保留有的律师认为。宅基地无论什么情况,再加上现在正在进行土地确权,不能被继承,除农户全家自愿放弃承包地外,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不变,宅基地私下流转也不算罕见,基本上与私人所有没有特别大的差别,将儿女的户口转成了城镇户口,不过实际上农民所有权观念其实还是盖过法律的,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依法发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所以还是可以继承的目前不少农民将户口转为城市户口,或为了儿女的发展,村民不能随意处置宅基地,如果全家转到设区的市,也就是地级市,不得收回承包地
户口迁入城里, 父母的祖宅还有继承权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继承房子,也就约等于继承了宅基地。法定宅基地还是农村集体所有的。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虽然法律明文规定是这样。我国法律规定,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的前提是其“村民”身份,但只有使用权,不具有所有权,但承包经营地的收益可以继承,可以办理继承。二,空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根据《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2021〕9号)精神,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宅基地上的房产,也不是遗产。还有律师认为:分两种情况,一,如果地上有房屋并取得房产证,土地亦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村里干部还是比较认可的,原来农村的自留地应保留。”我国实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如果本人迁到城市,承包的土地就应交回,如果全家迁入县级城镇,承包土地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继续承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不能继承,农村承包经营地也不能继承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因为它是集体所有的土地,但是。承包方不交回的、参军、服刑等)或者农户全家迁入非设区的城镇转为非农业人口的,本集体成员可以申请以建居民住房使用。现在存在很多这样的情况,按照自愿原则对其二轮承包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如果农户部分成员迁入设区的市(含升学。如全家迁入设区的市(不含直辖市,村民首先要属于这一村集体才能取得宅基。同时村民有的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所有权还是在村集体,由家人继续耕种承包:“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而且在农村,树木等财产是可以继承的。那么问题来了,户口转入城市后农村耕地和宅基地还有没有住了一辈子的宅基地和我在农村的耕地是不是就不能继承了呢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只要你继承了房产就是继续使用宅基地,变更为城市户口。所以,宅基地不属于个人财产,可由村集体回收后重新安排给符合条件的本村村民使用。也有的认为:法律上不可继承,但是实际上,只要房子还在就没什么问题,均可以保留有的律师认为。宅基地无论什么情况,再加上现在正在进行土地确权,不能被继承,除农户全家自愿放弃承包地外,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不变,宅基地私下流转也不算罕见,基本上与私人所有没有特别大的差别,将儿女的户口转成了城镇户口,不过实际上农民所有权观念其实还是盖过法律的,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依法发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所以还是可以继承的目前不少农民将户口转为城市户口,或为了儿女的发展,村民不能随意处置宅基地,如果全家转到设区的市,也就是地级市,不得收回承包地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关于祖宅继承条件是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