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延长了这些农民还是没有土地?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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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农村土地承包期延长多少年,以下这些农民都将没有土地。1、耕地抛荒弃耕三年以上的;2、在耕地上进行非农业建设的;3、将耕地违规转卖的。
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延长了这些农民还是没有土地?

一、无论农村土地承包期延长多少年,以下这些农民都将没有土地。

1、耕地抛荒弃耕三年以上的

土地承包法修正案明确规定,承包方经营耕地的单位或个人连续三年抛荒弃耕的,发包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这就意味村集体可以将弃耕的承包地直接收回。

2、在耕地上进行非农业建设的

个别人在耕地上进行非农业建设,甚至违规建房,这属于非法占用耕地,私自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是要被责令退还耕地,拆除耕地上的建筑物的。

3、将耕地违规转卖的

目前农村土地流转已经放开,但只允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流转,不允许私自买卖耕地。存在违规转卖耕地行为的,其耕地将会被回收。

二、土地承包期延长是有好处的。

1.农民种地更爱惜

如果农地产权期限短,农民会加剧对土地的使用,不重视土地的休养生息,相反,在拥有稳定而长期的农地产权的地方,农民更愿意采用生物农药、农家肥等方式耕种土地,减少化肥的使用。

2.农民种地信心提升

另一个好处则体现在农业经济上,随着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的信心也被提振起来。由于农业生产周期较长,对农民来说,延长30年的承包期,可让他们根据30年不变的基本政策,规划自己的农业经营行为,“比如,投入更多的资金、资源,对农地进行更多的保护利用,这种长期行为也有利于农业的稳定发展”。

3.农民土地流转回报更高

农民对土地产权有了明确的预期,有助于形成农村土地市场。尤其在经济发达地区,农民对土地价值的认识更高,那么,他们通过土地流转获得的回报往往更高。对于农业企业来说,他们也会更放心大胆地与农民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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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期内,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吗?
不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对耕地、草地、林地的承包期,分别作了不同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林地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种植特殊林木的林地,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期还可以延长。
承包期间,发包方不得收回土地,需要注意以下两种变化情况:
(1)承包期间,承包方人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 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承包期间,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会发包方。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例外: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况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进行适当的调整,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 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承包期限的特别规定。需要强调指出,《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承包期限,是法律明确要求家庭承包应当达到的基础。二轮承包过程中,有的地方签订的承包合同约 定的承包期限达不到法律规定修改承包期限。但在另一方面,在二轮承包的过程中,有的地方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签订的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期比该法规 定的期限更长的,其承包限继续有效,不必修改,也不得重新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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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以租代征”这种方式是否合法?
农村土地“以租代征”这种方式显然是不合法的,而且也违反了征收土地的管理条款,在进行征收土地的时候必须要慎得上级部门的同意才可以实施,如果换一种方式来进行征地那是坚决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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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最近新出台了针对土地承包第二轮承包期限再延长30年的决定,请问农村土地承包再延长30年对农民有啥好处了?
[律师回复] ①为什么延长30年?而不是10年、100年?
首先,我国农村最初开始实行土地承包制是在80年代,但最初对于具体承包多久并没有明确规定,而且一般承包期都比较短。
但实践中逐渐发现,承包时间过短,承包人很难有积极性加大对土地的投入,因为大家都不知道自己手里的土地能维持多久,更容易导致掠夺式经营的短期行为,这显然背离了我国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初衷。因此,制定更长的承包期限势在必行。
于是就有了为期15年的第一轮承包和为期30年的第二轮承包,分别是从1983年到1997年、1998年到2027年。此次再延长30年,就意味着下次到期要到2057年。
不过,有人还是疑问,那为什么不制定更长一点的承包期呢?比如说100年,或者永久承包?
笔者猜测,一是为了能够随着农村局势的变化灵活处理,100年以后谁知道现在的政策是不是还适用呢?二就是涉及利益分配了,土地资源永远都是个敏感话题,“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在若干年的实践中已经引起很多争议,新的分配方式尚值得探讨。
②承包地再延长30年,对农民最直接的影响有哪些?
最直接的影响,首先是大家手里的土地更值钱了。最简单的一个例子,国家现在开放了农村土地经营权贷款,但是如果土地剩余承包年限过短,显然价值就大打折扣,剩余年限从10年提升到30年,就等于信用额度翻了好几倍。
而对于有意要流转土地的农民,更等于直接收了至少好几万的红包(按人均1.5亩算,如果像东北户均百亩那样的规模,更不得了)。之前只能流转出去10年,现在多加30年,就是多收30年的租金。
当然,更长的承包期,也意味着农民会更用心地对待手里的土地,土地整改、基础设施建设都会更加用心,增值空间也就更大了。
很多农民此前担心2027年之后会不会重新分地,现在显然可以打消疑虑了。而且此次延期也可以看出国家对于农村土地的整体策略就是维稳,承包关系长久不变,不仅是下一个30年的原则,更长久来说农民也不必担心失去承包权。
③还有哪些细节要格外注意?
根据国家规定,延长土地承包期后,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主管部门,应及时向农户颁发由县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农民朋友必须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同时这也是再一次提醒大家土地确权的重要性,没有确权的土地今后是很难得到国家承认的,即便保留了承包地,纠纷隐患也很大。而且根据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原则,再要重新分地也是难上加难。
以上是农村土地承包再延长30年对农民有啥好处了?问题解答。
土地承包年限是否可以延长三十年不变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怎么理解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不变 我国农村 第一轮土地承包从1983年前后开始到1997年止,承包期为15年。 第二轮土地承包从1997年开始,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指的是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期限。要把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落实到具体农户和具体地块;对承包期限不足30年的,要补延到30年,确保家庭承包经营长期稳定。 延长土地承包期后,按规定发包方与农户签定承包经营合同,或者县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并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以法确定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延长承包期三十年,意味着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的三十年内,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不会改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承包集体土地的基本权利不会改变。一方面,农民拥有依法承包集体土地的权利,可以让农民沉下心来搞生产,激发农民群众增加农业投入、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保障了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和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等权利,将“不动”的土地资产转化为“流动”的活资产,有力地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为吸引工商资本进入农村,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引领作用创造条件;同时,有利于保护和实现进城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促使有条件的农业人口放心落户城镇,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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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是指哪些土地?
农村土地按所有权性质则包括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如国有林场、国有荒山、荒坡、荒滩、荒丘等。而要是按照土地利用类型划分的话,则就包括了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域、居民点用地、道路用地、未利用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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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房屋征收应该要符合这些条件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进行征收:1、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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