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出现纠纷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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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农村土地确权出现纠纷怎么办?

一、土地确权纠纷

第一解决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第二解决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第三解决人: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同时要注意的一件事情是: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土地确权纠纷6个基本原则

1.承包面积小于实际面积的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

一切以实际测量的标准为依据,而不是以你承包本上的为依据。

2.已被占用拿到补偿的原则上扣减

拿到补偿的土地直接从确权登记的土地面积上减下去

3.无法复垦的承包地按原面积和用途确权

这一条就是说你家的地或者被做道路了或者荒废了,就不计算在内。

4.公益用地占用的分情况处理

首先要弄清楚啥叫做公益地:村组内所建公路、机耕路、塘、坝、渠、学校、办公室等生产公益事业占用的承包地,

怎么算?情况分为两种:

已办理征用手续并给与补偿的,不在计入承包地。

未享受一次性补偿的,仍按原农村二轮可承包面积确权登记,在到户清册备注栏中注明情况。

5.二轮承包后村里又有调整过土地的

这个好办,在不违背政策法规的前提下,由组民实行民主协商,形成决议,可依据土地承包现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

6.未批先建改变用途的,不予确权

对于农户未经依法批准,自行在承包土地上建房变成宅基地的以及其它设施的,暂不登记,对获准建设房屋的不再列入确权登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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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纠纷该怎样解决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怎么解决
确权,指的是确认权利,就是你现在的权利状态。现在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指的是对农村集体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的确认工作。确权的目的是明晰产权,防止因为登记制度的不完善导致的土地权属纠纷。下一步的方向可能是推广农村集体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确权只是一个手段,是对现在拥有的各项权利的确认。现有政策已经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和流转。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确认到每个权利主体。凡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应申请确权登记。
土地确权争议如何处理:
1.运用土地确权原则和方法,确定实践中具体土地权利的类型、性质、主体、客体,以及权利内容等。
2.掌握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处理方式、处理机关、处理程序;运用有关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规定,对具体争议案件提出处理方式和程序。
3.运用土地确权和争议调处法律、政策,针对具体争议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各地要从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规范程序等各方面,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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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农村土地确权中出现纠纷怎么办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如果农村土地确权中出现纠纷怎么办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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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有纠纷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土地确权有纠纷该怎么办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人民。
乡(镇)政府根据发包方上报的审核报告,结合有关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工作方案,指导发包方制定具体措施,在不违背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区别不同情况,通过民主协商,妥善解决土地承包纠纷问题。
对个别村部分群众要求调地的,应当慎重把握、妥善处理。对符合法定情形,需要个别调整的,应当履行法定审批程序。权属争议未解决的,不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农村土地确权的意义是什么
1、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2、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论谁想再动农村的承包地,都必须经过本户同意。如果农民外出打工,还可依法把承包地进行流转,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来经营,换取实物或租金。这样一来,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会增加。
3、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当前,因部分农民无法提供担保、没有足够的抵押物,贷款难问题较突出。而确权登记颁证以后,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农民就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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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纠纷要怎样解决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农村土地确权纠纷要怎样解决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怎么解决
确权,指的是确认权利,就是你现在的权利状态。现在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指的是对农村集体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的确认工作。确权的目的是明晰产权,防止因为登记制度的不完善导致的土地权属纠纷。下一步的方向可能是推广农村集体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确权只是一个手段,是对现在拥有的各项权利的确认。现有政策已经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和流转。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确认到每个权利主体。凡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应申请确权登记。
土地确权争议如何处理:
1.运用土地确权原则和方法,确定实践中具体土地权利的类型、性质、主体、客体,以及权利内容等。
2.掌握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处理方式、处理机关、处理程序;运用有关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规定,对具体争议案件提出处理方式和程序。
3.运用土地确权和争议调处法律、政策,针对具体争议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各地要从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规范程序等各方面,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
农村土地确权纠纷该如何解决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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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确认到每个权利主体。凡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应申请确权登记。
土地确权争议如何处理:
1.运用土地确权原则和方法,确定实践中具体土地权利的类型、性质、主体、客体,以及权利内容等。
2.掌握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处理方式、处理机关、处理程序;运用有关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规定,对具体争议案件提出处理方式和程序。
3.运用土地确权和争议调处法律、政策,针对具体争议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各地要从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规范程序等各方面,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
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怎么样解决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怎么样解决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怎么解决
确权,指的是确认权利,就是你现在的权利状态。现在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指的是对农村集体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的确认工作。确权的目的是明晰产权,防止因为登记制度的不完善导致的土地权属纠纷。下一步的方向可能是推广农村集体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确权只是一个手段,是对现在拥有的各项权利的确认。现有政策已经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和流转。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确认到每个权利主体。凡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应申请确权登记。
土地确权争议如何处理:
1.运用土地确权原则和方法,确定实践中具体土地权利的类型、性质、主体、客体,以及权利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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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农村土地纠纷怎么处理
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2、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3、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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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纠纷由谁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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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过程中纠纷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农村土地确权过程中纠纷怎样解决
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涉及的土地面积大,户数多,且农户承包地块分散,土地质量差异大,地形不
一,空间标记存在困难,确权任务繁重。农村乡镇相关工作人员数量少,登记工作力不从心。同时,由于种种历史遗留问题,造成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给确权工作带来困难。
由于各村干部及农户人口变化大,农户实际耕种的承包地、自留地等土地难以准确区分类别,容易造成承包地总面积增大,影响了确权面积准确性。又如承包土地时,明确规定果园地不允许承包,但有的果园地也登记在权证上。1998年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时,土地是按面积平均发包到人,由于在不同区域土质差异大,按照地力肥瘦折扣标准计算后,相同承包人口的家庭,土质差的承包土地面积相对较宽,土质好的承包面积相对少,使得目前确权实测后各户人均面积不一致,导致按照实测面积据实确权难以顺利推进。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拥有该土地的承包权以承包合同为依据,但存在一些对承包政策操作不规范,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承包台账、承包合同、承包权证等档案资料记载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直接影响土地承包确权的落实。主要表现,一是“二轮延包”时部分农户土地承包信息登记不准确,位置不明,面积不准。二是在土地多轮流转、公益设施建设用地占用农田,农户间互换田地后,却没有及时完善相关手续,造成农户承包证书上的地块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证地”不符。三是承包台账和承包合同中对土地面积等信息记载不相吻合,承包权证没有以承包合同中的信息登记内容为依据,而是以台账为依据,造成登记信息不准确。
近年来,随着国家取消农业税、粮食补贴等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以及新农村建设土地占用的增加,农村集体土地价值上升,农民对土地确权利益期望增多,在确权过程中承包土地权属争议和纠纷渐渐增多。尤其是“二轮延包”遗留问题使得复杂的土地承包纠纷在此次确权落实过程中显现出来,且目前村委会和乡镇经营管理指导站主要承担基层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协调解决难度非常大,影响土地承包确权的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拥有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以承包合同为依据,但实际工作中一些承包合同中土地承包关系信息不清问题引发土地纠纷相对突出。如实际土地承包经营状况与发证情况不相吻合。又如,土地按面积平均发包到人,由于在不同区域土质差异大,按照折扣标准计算后,土质差的家庭承包土地面积相对较宽,使得目前确权实测后各户人均面积不一致,承包面积相对少的农户则不同意按实有面积确权,只接受按平均实测面积确权,导致据实确权难以顺利推进。
由于配套机制滞后及土地承包难确权导致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难,土地经营权在抵押贷款、银行融资等方面作用难以得到发挥。一是尚未建立专业的土地经营权评估机构。农地经营权价值是金融机构授确定信贷款额度的基础,而目前专业的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机构和具有专业资质的评估人员匮缺。二是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土地流转中介机构和土地仲裁机构,在借款人出现经营风险、缺乏偿还能力时,对土地经营权处置带来一定困难,权属登记缺乏法律效力,金融机构债权难以得到保护。
针对目前农村承包地确权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应把握关键环节,做细做实,稳妥推进。
首先,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确权参与率。创新宣传方式,着重深入农户,围绕广大农户关注的问题、利益及时进行政策解释,消除农户的顾虑。由各村组选派熟悉当地情况的业务人员,坚持每块土地都要“走到、看到、量到、问到”的原则,深入调研,实事求是,在群众监督下实地指导。重点做好发包方、承包方和承包地块调查,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结果为基础,充分利用先进的测量仪器,查清农户承包地块的面积,制作承包地块分布图。将调查成果经审核公示确认,作为土地确权的现实依据,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进行补测核实。
其次,完善档案资料,确保权属依据的完整性。依据农地承包台账、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等相关权属档案资料进行清查整理,摸清承包地现状及农户家庭承包状况信息。根据公示确认的调查结果,完善土地承包合同,将完善后的合同作为承包户取得土地承包权的法定依据。对没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要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对承包合同丢失、残缺的,进行补签、完善。对实际承包面积与原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记载面积不一致的,要根据本集体通过的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方案进行确权。
再次,健全配套机制,提高抵押融资率。一是建立农地价值评估专业机构。制定农地经营权价值评估管理办法,引入具有权威性的专业中介机构和专业人才对农地经营权抵押价值进行准确评估,合理确定农地价值,为金融机构开展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创造条件。二是充分履行农地流转中心和土地仲裁委员会职能,为土地流转提供合同、法律、竞价、纠纷等服务,为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提供配套服务。
对于土地确权中出现的矛盾纠纷,要本着尊重历史、注重事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积极稳妥调解处理。相关部门在处理纠纷矛盾时,要坚持严格依法确权,维护群众利益,从实际出发,公平、公正地处理确权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妥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对局部性的问题按照“一村一策”或“一事一议”的办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通过实行差异化、区别性的措施,用群众接受的办法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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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纠纷五大难题
1、现有法律自相矛盾适用难。2、历时久远,事实认定难。3、手心手背都是肉,案件处理难。4、情法交织,调解协调难。5、判决容易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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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纠纷如何申诉,申诉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农村土地确权纠纷如何申诉,申诉流程是什么
发生土地确权纠纷应该到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农业委员会申诉。申诉流程按照政府或者是委员会的要求进行。
农村土地确权按照“是谁的就发给谁,谁在使用就发给谁”的原则确认。具体说来,农村土地所有权,是谁的,就发给谁,比如,是行政村所有,就发给行政村;是村民小组所有就发给村民小组;是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就发给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土地承包权,谁承包的,就发给谁;农民承包地土地,经过土地流转,是谁在实际经营,就发给谁。
1、农村土地确权的概念。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1月31日下发的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土地确权的原则。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
、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
、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
、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
、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
、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3、二轮承包全家已经转入非农户口的承包地的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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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纠纷如何申诉,申诉手续是什么
[律师回复] 农村土地确权纠纷如何申诉,申诉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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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按照“是谁的就发给谁,谁在使用就发给谁”的原则确认。具体说来,农村土地所有权,是谁的,就发给谁,比如,是行政村所有,就发给行政村;是村民小组所有就发给村民小组;是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就发给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土地承包权,谁承包的,就发给谁;农民承包地土地,经过土地流转,是谁在实际经营,就发给谁。
1、农村土地确权的概念。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1月31日下发的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土地确权的原则。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
、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
、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
、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
、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
、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3、二轮承包全家已经转入非农户口的承包地的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农村土地纠纷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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