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和工伤鉴定有什么区别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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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和司法鉴定是完全不同的两种鉴定,建议选择通过认定工伤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后处理。2、工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不追究劳动者的过错责任(自杀、自残、醉酒、吸毒除外)。而司法鉴定赔偿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划分责任。3、此外,对于同一种伤情,工伤伤残等级要比司法鉴定的伤残等级更有利于伤者,工伤的赔偿数额高于司法鉴定损害赔偿。且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而司法鉴定损害赔偿案件要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
司法鉴定和工伤鉴定有什么区别

世界上的工作并不都是安安稳稳轻轻松松的,很多工作都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也经常会在工作的时候受到伤害,不过只有认定为了工伤之后才能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

工伤的司法鉴定怎么做

1、工伤按规定是做工伤伤残鉴定的,工伤做司法鉴定不能作为工伤赔偿的依据的。

2、工伤伤残鉴定的依据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而司法伤残鉴定的依据是:《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司法鉴定和工伤鉴定有什么区别

1.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和司法鉴定是完全不同的两种鉴定,建议选择通过认定工伤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后处理。

2.工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不追究劳动者的过错责任(自杀、自残、醉酒、吸毒除外)。而司法鉴定赔偿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划分责任。

3.此外,对于同一种伤情,工伤伤残等级要比司法鉴定的伤残等级更有利于伤者,工伤的赔偿数额高于司法鉴定损害赔偿。且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而司法鉴定损害赔偿案件要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

由以上文章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一般情况下工伤是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的,工伤的认定才是索赔的关键,文中也将司法鉴定和工伤鉴定的区别做了介绍,希望文章的内容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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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和工伤鉴定有什么区别
1、鉴定的的机构不同。司法鉴定一般由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的。而工伤残鉴定由所在地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的。2、鉴定所采用的伤残鉴定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司法鉴定采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而工伤伤残鉴定采用:《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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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一般来说,伤残鉴定种类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鉴定)、伤情鉴定(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伤残鉴定(大部分是交通事故类)。
二、三者区别:
(一)工伤鉴定
1、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伤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只负责因工伤或因病而导致的劳动能力鉴定问题。
2、伤残等级鉴定也称工伤评残,是劳动鉴定委员会在劳动能力鉴定技术小组认为工伤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需要评残的基础上,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依赖护理的程度作出的判别和评定。一共有十个级别。
(二)伤情鉴定
1、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
2、伤情鉴定是通过公安机关进行的,目的在于确定受害人的伤害程度,是否需要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鉴定结论分为不构成伤害,轻微伤,轻伤,重伤,如为轻伤或重伤,加害人涉嫌故意伤害罪,需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伤残鉴定
1、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是指在对伤残情况进行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2、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三、三者之间的联系:
1、都需要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
2、都必须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
3、很多情况下,特别是在受害人重伤的情况下,往往同时会出现受害人残疾,两者经常同时出现。
4、作为案件中的证据之一,评定结论和鉴定结论的法律地位相等。
5、劳动能力鉴定与伤残等级鉴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性质上来说,劳动能力鉴定是伤残等级鉴定的基础。从程序上来说,是先鉴定后评残。从范围来说,劳动能力鉴定范围更大一些,即除对工伤(含职业病)进行鉴定外,还包括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导致的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
6、对于明显的工伤(含职业病)案例来说,伤残等级鉴定可以与劳动能力鉴定同时进行。
四、三者之间的区别:
1、确定的时间不同。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这是因为两者的评价基础不一样。
2、提出鉴定的时间和机关不同。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者或家属或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伤情鉴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提出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或由当事人向或向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提出鉴定申请。
3、目的不同。伤残评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伤残鉴定的等级直接影响到鉴定的结果。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鉴于其目的不同,因此,反映在损伤程度和伤残程度的评定上是有一定区别的,也就是说,可以被鉴定为重伤的不一定构成伤残。因为有些损伤本身可能很严重,但经过治疗后可能痊愈而不影响功能。
4、标准依据不同。劳动能力鉴定除了用于工伤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还有非工伤用的《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伤残评定的依据的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B18667-》,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而伤情鉴定,目前依据的是最高人民等部门联合制定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这是文件依据的不同。而上述标准制定时所参照的医学或生理依据也不同。
5、使用目的不同。劳动能力鉴定目的是获取相应的工伤待遇伤残评定结论多用来确定民事赔偿或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而伤情鉴定则多用来确定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比如,交通事故大小的划分,即是以轻、重伤或死亡多少人来划定的。
6、等级划分不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依赖护理的程度作出的判别和评定。一共有十个级别伤残评定根据对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影响的程度划分为级(1级)至级(10级)伤情鉴定则根据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
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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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伤情鉴定
1、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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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使用目的不同。劳动能力鉴定目的是获取相应的工伤待遇伤残评定结论多用来确定民事赔偿或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而伤情鉴定则多用来确定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比如,交通事故大小的划分,即是以轻、重伤或死亡多少人来划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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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共分为十个鉴定标准,最严重的为一级伤残,最轻的为十级伤残。现将一级和十级鉴定标准简介如下: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极重度智能损伤;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
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劳动者受伤后只有经过鉴定才能确定伤残等级,确定了伤残等级才能据此加以索赔,这样才能更好为自身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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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都需要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
2、都必须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
3、很多情况下,特别是在受害人重伤的情况下,往往同时会出现受害人残疾,即两者经常同时出现。
4、作为案件中的证据之一,评定结论和鉴定结论的法律地位相等。两者之间的区别或不同点:
1、确定的时间不同。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这是因为两者的评价基础不一样。
2、目的不同。伤残评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鉴于其目的不同,因此,反映在损伤程度和伤残程度的评定上是有一定区别的,也就是说,可以被鉴定为重伤的不一定构成伤残。因为有些损伤本身可能很严重,但经过治疗后可能痊愈而不影响功能。
3、标准依据不同。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伤残评定的依据的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而伤情鉴定,目前依据的是最高人民等部门联合制定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这是文件依据的不同。而上述标准制定时所参照的医学或生理依据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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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等级划分不同。伤残评定根据对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影响的程度划分为级(1级)至级(10级),伤情鉴定则根据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从上文中我们已经知道了司法鉴定和工伤鉴定的区别。不管是哪种鉴定,如果有需要鉴定的时候,都必须要找正规靠谱的机构来进行鉴定,以保证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这样不仅可以节约时间,同时可以避免为以后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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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和法医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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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2002年4月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同日实施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对其身体器官缺损或功能损失程度的鉴定。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1997年1月1日实施适用于一切违反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造成的轻微损害。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1990年6月20日最高法最高检 公安部 司法部发布,1990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法医学鉴定。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 最高法 最高检 公安部发布,1990年7月1日实施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重伤的法医学鉴定。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年7月31日卫生部发布,2002年9月1日实施本标准列举的情形是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本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国家标准GB/T15499-1995 本标准规定了定量记录人体伤害程度的方法及伤害对应的损失工作日数值。适用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法部发布,2004年4月14日实施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重伤的”、(含“造成严重残疾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造成轻微伤害的”损伤程度评定。
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最高人民制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该鉴定标准
1.适用于除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适用其他有关鉴定标准以外的所有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2004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案件,如尚未作出残疾程度鉴定的,适用《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已作出残疾程度鉴定的,仍适用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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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和工伤鉴定有何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司法鉴定和工伤鉴定有什么区别收费不同,工伤鉴定一般300块,社保还可以报销;司法鉴定则千元左右;依据的标准不同;鉴定的机构不同;工伤是劳动鉴定委员会,属于社保部门在管,司法鉴定则是的;法律依据不同。伤残评定与伤情鉴定的区别是什么两者之间的联系或相同点:
1、都需要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
2、都必须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
3、很多情况下,特别是在受害人重伤的情况下,往往同时会出现受害人残疾,即两者经常同时出现。
4、作为案件中的证据之一,评定结论和鉴定结论的法律地位相等。两者之间的区别或不同点:
1、确定的时间不同。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这是因为两者的评价基础不一样。
2、目的不同。伤残评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鉴于其目的不同,因此,反映在损伤程度和伤残程度的评定上是有一定区别的,也就是说,可以被鉴定为重伤的不一定构成伤残。因为有些损伤本身可能很严重,但经过治疗后可能痊愈而不影响功能。
3、标准依据不同。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伤残评定的依据的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而伤情鉴定,目前依据的是最高人民等部门联合制定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这是文件依据的不同。而上述标准制定时所参照的医学或生理依据也不同。
4、使用目的不同。伤残评定结论多用来确定民事赔偿责任,而伤情鉴定则多用来确定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比如,交通事故大小的划分,即是以轻、重伤或死亡多少人来划定的。
5、等级划分不同。伤残评定根据对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影响的程度划分为级(1级)至级(10级),伤情鉴定则根据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从上文中我们已经知道了司法鉴定和工伤鉴定的区别。不管是哪种鉴定,如果有需要鉴定的时候,都必须要找正规靠谱的机构来进行鉴定,以保证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这样不仅可以节约时间,同时可以避免为以后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司法鉴定和工伤鉴定有区别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司法鉴定和工伤鉴定有什么区别收费不同,工伤鉴定一般300块,社保还可以报销;司法鉴定则千元左右;依据的标准不同;鉴定的机构不同;工伤是劳动鉴定委员会,属于社保部门在管,司法鉴定则是的;法律依据不同。伤残评定与伤情鉴定的区别是什么两者之间的联系或相同点:
1、都需要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
2、都必须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
3、很多情况下,特别是在受害人重伤的情况下,往往同时会出现受害人残疾,即两者经常同时出现。
4、作为案件中的证据之一,评定结论和鉴定结论的法律地位相等。两者之间的区别或不同点:
1、确定的时间不同。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这是因为两者的评价基础不一样。
2、目的不同。伤残评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鉴于其目的不同,因此,反映在损伤程度和伤残程度的评定上是有一定区别的,也就是说,可以被鉴定为重伤的不一定构成伤残。因为有些损伤本身可能很严重,但经过治疗后可能痊愈而不影响功能。
3、标准依据不同。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伤残评定的依据的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而伤情鉴定,目前依据的是最高人民等部门联合制定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这是文件依据的不同。而上述标准制定时所参照的医学或生理依据也不同。
4、使用目的不同。伤残评定结论多用来确定民事赔偿责任,而伤情鉴定则多用来确定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比如,交通事故大小的划分,即是以轻、重伤或死亡多少人来划定的。
5、等级划分不同。伤残评定根据对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影响的程度划分为级(1级)至级(10级),伤情鉴定则根据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从上文中我们已经知道了司法鉴定和工伤鉴定的区别。不管是哪种鉴定,如果有需要鉴定的时候,都必须要找正规靠谱的机构来进行鉴定,以保证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这样不仅可以节约时间,同时可以避免为以后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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