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擅自把房子卖掉法律支持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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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没有达成协议。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理配偶的共同财产的。但是,如果第三人善意取得房屋并已办理登记手续,则该第三人可以合法取得对方房屋,且只能要求赔偿。
离婚后擅自把房子卖掉法律支持吗?

离婚后擅自把房子卖掉法律支持吗?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没有达成协议。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理配偶的共同财产的。但是,如果第三人善意取得房屋并已办理登记手续,则该第三人可以合法取得对方房屋,且只能要求赔偿。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如果第三方出售的房子共享的丈夫和妻子,没有另一方的同意,如果在善意第三方购买,支付一个合理的考虑,和通过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的年代声称房子是恢复不应支持。但是,配偶擅自处理共同所有的房屋而另一方又败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赔偿损失的请求。

一般来说,离婚后能处理配偶共有房屋的房屋一般登记为配偶之一。因此,建议夫妻二人在共有房屋内填写二人姓名,以便一方在办理转让时需要另一方的配合,而不需要以登记时的产权处分为条件。

未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采取照顾儿童、妇女权益的原则。依法保护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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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非法持有枪支和非法买卖枪支
[律师回复] 对于如何区分非法持有枪支和非法买卖枪支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非法持有枪支和非法买卖枪支的区别
从词义分析,非法买卖枪支罪中的“买卖”不仅指倒卖或者贩卖,还应包括交易行为。贩卖、倒卖的含义是指买进后再卖出,若把非法买卖枪支罪的定罪范围仅限定为贩卖、倒卖行为,刑法就应该规定贩卖枪支罪,这无疑缩小了该罪的打击范围。按照逻辑来说,如果单纯的购买枪支行为不能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那么,单纯的出卖行为亦不能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因为按刑法规定,并无非法出的罪名,只有违规销罪,但该罪的犯罪主体是企业而不是个人。那么,按照只有贩卖才能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的观点,单纯出卖枪支行为也只能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如此处理会将很多枪支交易行为仅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处理,明显违反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所以,只要有交易枪支的行为,无论是否购买、出售、倒卖,也无论卖方还是买方,都应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
从社会危害性与立法目的分析,相对于持有行为而言,购买行为无疑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持有枪支是危险犯,造成持有的原因是多样的,有可能是赠与、遗留、拾取、购买等等,很多情况下其社会危害性是静态的,非法持有枪支罪的设立目的也就是为了消除这种危险的存在。并且,有些时候在涉枪犯罪查处实践中,因客观条件所限导致侦查程度和证据的不足,也常将其作为涉枪犯罪的兜底罪名。而购买枪支行为具有更严重、更现实的社会危害性,其必然导致枪支在社会中流动起来,或者让更多的枪支流入社会,增加将危险兑变成现实危害的可能性。在持有与买卖之间,购买显然与买卖更为接近,更符合非法买卖枪支罪客观方面特征。并且刑法设立非法买卖枪支罪的目的之一就是消除枪支贩卖和交易,所以,基于社会危险性和立法目的,单纯购买枪支行为应认定为非法买卖枪支罪。
从罪数形态来分析,一般来讲,非法购买枪支会伴生两个违法行为,一是购买,一是持有,持有也是购买的必然结果。用非法持有枪支罪来评价持有行为完全没有问题,但对购买行为应如何评价呢?若是还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对其进行评价是牵强的。笔者认为,宜用非法买卖枪支罪来评价购买行为,但是否基于此就要数罪并罚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持有行为是购买行为不可避免的结果,造成了非法买卖枪支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的犯罪竞合。刑法对于非法持有枪支罪的处罚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非法买卖枪支罪的处罚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最高至死刑,明显比前者要重。所以,对购买枪支的行为,无论是按犯罪竞合择一重罪处罚的处断原则,还是依据当前我国对涉枪犯罪保持高压态势的政策,将其认定为非法买卖枪支罪都更为合理。
从持续时间来分析,非法持有枪支罪在时间上是有延续性的犯罪行为,而非法买卖枪支罪则是可以在瞬间即可完成的犯罪行为。如将单纯的非法购买枪支认定为非法持有枪支罪,则容易在打击涉枪犯罪的司法实践中带来矛盾和漏洞。如:单纯的购买枪支在交易现场被公安机关抓获,作为买方的犯罪嫌疑人并没有一个持续持有枪支过程,其行为完全不符合非法持有枪支罪的构成要件,这种情况如按非法持有枪支罪定罪,显然是不合理的,此时对犯罪嫌疑人只能按不构成犯罪处理,这无疑又造成了放纵犯罪,不符合刑法打击犯罪的目的,若按非法买卖枪支罪处理则可避免这种漏洞。
劳动合同掉了怎么办,复印件法律支持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动合同掉了怎么办,复印件有效吗
复印的劳动合同文本,当事人签字盖章不是复印的,就有效。同时丢失了可以补签。
一、一般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劳动者保存的合同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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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社会危害性与立法目的分析,相对于持有行为而言,购买行为无疑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持有枪支是危险犯,造成持有的原因是多样的,有可能是赠与、遗留、拾取、购买等等,很多情况下其社会危害性是静态的,非法持有枪支罪的设立目的也就是为了消除这种危险的存在。并且,有些时候在涉枪犯罪查处实践中,因客观条件所限导致侦查程度和证据的不足,也常将其作为涉枪犯罪的兜底罪名。而购买枪支行为具有更严重、更现实的社会危害性,其必然导致枪支在社会中流动起来,或者让更多的枪支流入社会,增加将危险兑变成现实危害的可能性。在持有与买卖之间,购买显然与买卖更为接近,更符合非法买卖枪支罪客观方面特征。并且刑法设立非法买卖枪支罪的目的之一就是消除枪支贩卖和交易,所以,基于社会危险性和立法目的,单纯购买枪支行为应认定为非法买卖枪支罪。
从罪数形态来分析,一般来讲,非法购买枪支会伴生两个违法行为,一是购买,一是持有,持有也是购买的必然结果。用非法持有枪支罪来评价持有行为完全没有问题,但对购买行为应如何评价呢?若是还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对其进行评价是牵强的。笔者认为,宜用非法买卖枪支罪来评价购买行为,但是否基于此就要数罪并罚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持有行为是购买行为不可避免的结果,造成了非法买卖枪支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的犯罪竞合。刑法对于非法持有枪支罪的处罚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非法买卖枪支罪的处罚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最高至死刑,明显比前者要重。所以,对购买枪支的行为,无论是按犯罪竞合择一重罪处罚的处断原则,还是依据当前我国对涉枪犯罪保持高压态势的政策,将其认定为非法买卖枪支罪都更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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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不以公证为条件,认定买卖合同效力可以从以下几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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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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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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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买卖房屋的面积,应分别注明实得建筑面积和所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房屋是现房,还是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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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房期限。卖方应在某日期之前,将房屋交付买方。买方应在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卖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或者由卖方代理买方进行上述工作。在交房的同时或一段时间后将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人为买方)交付买方,由买方支付有关的费用。
5、权利担保。卖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付时已清除该房屋上原由卖方设定的抵押权。如房屋交付后发生该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权利纠纷,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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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房屋的保修责任、物业管理以及小区内公用配套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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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离婚期间私自卖房房法律支持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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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和离婚期间私自卖房房有效吗的回答,希望能够解决您的疑问。离婚期间财产分割是引发诉讼的主要原因,关于财产分割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他们能够在取证以及财产争取方面给您更多的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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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违约金在卖房合同中的概念: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或者有法律直接规定的,在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应该向另一方支付约定金额的违约金。因此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能,同时又具有惩罚和补偿的效果,在卖房合同中违约金是保证买卖合同顺利进行的保障,同时也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而设定的。
在卖房合同中的违约金分为两种:
(1)法定违约金
法定违约金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但是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也就是法律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只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或者有关条例来计算合同中的违约金的数额。在法定违约金中又分为两种:
第一种是按照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也就是可以按照比例直接算出合同中的违约金的金额。
第二种是法律只规定了一定的比例范围,不能直接计算出适用的违约金的金额,需要依据现实的情况和受理案件的或仲裁机构确定一部分的比例,才能确定适用的违约金的金额。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是一定的比例范围,属于第二种的法定违约金的规定。
(2)约定违约金
约定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一般来说约定违约金是一种合同关系,又称违约金合同。是从合同。一般适用“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无效”的原则,即主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无效。与定金合同不同,不以预先给付为成立要件,是一种附条件合同,也就是违约行为发生,违约金合同生效;违约行为不发生,违约金合同不生效。违约的种类较多,违约金合同有概括性和具体性之分。概括性违约金合同,指当事人对违约行为不做具体区分,概括约定凡违约即支付违约金。具体性违约金合同,指当事人针对不同的违约行为所约定的违约金,如约定根本违约违约金、债务不履行违约金、债务部分履行违约金、债务迟延履行违约金。
不论是法定的违约金还是约定的违约金,其最主要的是承担责任,即违约金责任,指一方违约后,适用的以支付违约金为内容的民事责任。
在卖房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时,虽然没有约定违约金,但是仍可以主张法定的违约金,其中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可能造成的损失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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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隐瞒配偶卖房法律支持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解析:
本条司法解释是民法物权善意取得制度在婚姻法上的具体规定。作为所有权取得方式的特别规定,善意取得制度是在牺牲原所有权人利益的情况下保障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必须严格符合法定情形即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是善意的;转让价格合理;转让的动产或不动产按法律规定进行登记或交付。只有符合以上条件,受让人才能取得无处分权人让与的财产而无需向原所有权人返还。基于此,在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第十一条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需法律物权与实际物权不一致。婚姻领域内的物权变动与一般的物权变动的区别只表现在权利主体上的特殊性,即婚姻家庭财产登记在夫或妻一方名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为共同共有,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以下权利:平等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共同处理权即对财产发生重大变化如变卖财产等必须由配偶共同决定处理;相互代表权即在不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重大变化时,夫或妻可以代表一方进行一般财产处理;物上追及权即夫妻共有财产在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双方均可行使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请求权。出售房屋属于重大财产变化而必须由夫妻双方共同处理,因此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而出售夫妻共有房屋属于无权处分行为,而当该无权处分符合上文善意取得构成要件时也即构成夫妻共同财产的善意取得。

二、夫妻一方擅自处分房屋造成损失的,另一方可以请求赔偿。在夫妻共有财产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均应当保持共同共有财产的共有状态及双方对财产的共有关系,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划分份额、分割或者处分共有财产。根据物权法规定,如果物权变动造成了一方财产的损失则可以要求另一方予以赔偿即离婚时受损一方可以请求无处分权一方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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