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到期后自动续期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6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在土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到期后也不一定都是自动续期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只有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年限到期后是自动续期的,如果属于非住宅建设用地,到期后需要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续期登记。
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到期后自动续期吗

一、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到期后自动续期吗?

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到期后不是自动续期,除非是住宅建设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百六十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回权属证书。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第二十四条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二十六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

第二十七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后,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依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土地使用权是可以依法转让的,签完转让合同以后,受让方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只能是剩余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除非政府部门对当前的这块土地有特殊需求,不然一般都会同意续期申请的。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7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7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到期后自动续期吗
一键咨询
  • 144****22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3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6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8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1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6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2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4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6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7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4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6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2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4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4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剩余17年土地使用权合理吗?
剩余17年土地使用权是合理的。我国相关的规定中对土地的使用年限作出了明确的要求,一般根据土地使用用途的不同使用年限分为40年至70年不等,而剩余17年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合理的。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破产分配后剩余债权是否自然消灭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破产分配后剩余债权是否自然消灭,公司破产财产有哪些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7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合同到期了剩余货款怎么办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合同到期了剩余货款怎么办,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怎么确定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剩余房租可以退吗?
从三个方面考虑:1、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2、看合同双方能否就提前解除合同达成意合。3、按照法定与惯例,一般是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须中止租赁合同,然后结清房租。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因为承租方提出中止合同而押金不退”的话,则应退返押金。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7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撤销假释后怎么执行剩余刑期?
撤销假释后应当在监狱内执行剩余刑期,也就是说,如果是犯罪行为人被撤销假释的,就应当在监狱内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事处罚,如果是发现漏罪的,应当先合并处罚之后减去已经执行的刑期;发现新罪的,应当先减去已经执行的刑期之后再合并处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房子土地使用年限与土地使用年限有什么区别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2、房屋产权年限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征收 > 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到期后自动续期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