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减免政策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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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土地出让金减免政策我们国家法律当中做出明确的规定,因为土地的出让金通常情况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所确定的,所以可以由其中一方当事人作出一定的减免。但是土地的使用税是可以在特殊情况之下减免的。
土地出让金减免政策是什么?

一、土地出让金减免政策是什么?

土地出让金减免政策我们国家法律当中做出明确的规定,因为土地的出让金通常情况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所确定的,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包括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

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土地转让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证(正本);

3、原土地出让合同书或原土地转让合同书(复印件);

4、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或者赠与书(经公证),或交换协议书,或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已经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以及合法方式转移土地使用权的文件、证明等;

5、双方或多方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身份证明、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6、同一建筑物分割转让(如商品楼房分层分套出售)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的,应提交规划部门的有关文件以便计算房屋权利人分摊的土地面积;属划拨土地的还要补办出让手续,补交往地价款、补签出让合同并提交相应文件;

7、属土地分割转让的提交规划部门的规划文件或转让地块的规划要求;

8、军队空余土地使用权转让须持批准补办出让文件和军队土地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

9、提交具有资格的地产评估机构对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估价报告书和市土地管理局的确认书;

10、地块开发投资或建筑物资产净值财务报告;

11、市政道路规划网络图;

1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

(二)、受理申请(1天)

1、窗口收件人审查当事人所提交的文件资料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资料齐全又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

2、给受理的申请编号并发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资料,受理日期并编号。

(三)、初审(5天)

土地交易所接收提供的文件资料负责到档案室进行查核,在5天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签复。

1、审查人员审查上述文件资料是否真实,齐全有效,是否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规规定以及省、市和规划部门的有关规定。

2、审查人员查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驳回转让申请。

(1)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2)权属来源的性质是不许转让而又未取得批准的;

(3)根据城市规划,市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或市政府批准列入征用、拆迁范围内的和不符合城市规划的;

(4)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

(5)共有土地使用权,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6)设立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

(7)权属有争议的;

(8)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不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包括征地协议未全部兑现的),不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的,达不到建设用地条件或投资额达不到总投资额25%以上的;

(9)转让土地使用权权属来源属行政划拨的(即未注明使用期限的),未取得土地部门批准,补办土地出让手续,补交地价款和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

(10)转让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人或受让人与承租人未达成协议的;

3、实地勘察。

4、属于地块分割或面积变化的由局测量队提供定线作业表和宗地图。

(四)审核(3天)

经办人提出初审意见,经所领导审核不合格的,转窗口复函不同意办理转让手续并退文;审核合格的提出审核意见报局领导审批。

交易所根据局领导的审批意见,将批准文件资料转交地籍科(属成片开发土地的先报市政府评审)。

(五)缴纳税费

经办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通知当事人到指定的部门缴纳税费,申报人应及时将完税或免税证明提供给地产交易窗口。

(六)地籍科根据上述文件资料核发土地使用权证

(七)立卷归档

在当代社会,双方当事人完全是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然后签订书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这样可以获得土地使用权。但一般情况下,在协议当中是会约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我们国家并没有做出土地出让金的减免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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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是哪些
[律师回复] 个人所有非营运用的房产可以享受免税,企业创办的用于自用各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以及医院可以享受到免税;经过房屋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一致鉴定的危房、停止使用的房产,经市县政府批准可以免征房产税,对于社会团体或者个人力量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可以暂免房产税。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
(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二)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三)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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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减免租房的租房减免政策?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当前,国家各部门及各省份紧急出台了一系列惠企新政策,减免租金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1.鼓励类,如:鼓励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享受过财政支持政策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等在期间适当减免或延期收取中小企业的租金、物业管理和其他费用,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2.鼓励且补贴类,如: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对中小微租户适度减免期间的租金,各区对采取减免租金措施的租赁企业可给予适度财政补贴。 3.减免类,如: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餐饮住宿百货业中小企业免收1个月房租,免半收取2个月房租。 如上,相关政策受惠对象均为承租房屋场所用于生产经营的企业,多限定在小微型企业、创新型企业、餐饮住宿百货业、商务楼宇的租户等;而对于直接给予免减的,多为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房产的中小企业。 以吉林省为例: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感染的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规定:“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可以减免或减半征收1至3个月的租金;对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延迟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感染的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规定:“降低房租成本。期间,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可以减免或减半征收1至3个月的租金。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及享受过财政支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创业载体带头减免承租经营主体的房租,鼓励其他民营中小企业创业载体为租户减免租金。……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园。对在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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