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施工合同需要政府备案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2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4年
专家导读 企业施工合同需要政府备案的,对于合同当事人就需要在签订合同之后的七日内到当地的指定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一般就需要先进行网上申报,等通过了之后就可以办理备案手续,最后就可以直接签发备案的登记表。
企业施工合同需要政府备案吗?

需要,施工合同备案方法包括: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信息打印;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条 【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原则】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第七百九十一条 【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分包】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综合上面所说的 ,施工合同只要一旦成立就必须要办理备案的手续,而且在备案时还需要提交相关的证件,同时还需要按规定的流程走,这样才能办理成功,如果未办理备案的手续,那么就会影响到结算工程款,这对于自己的利益来说是很容易受损的。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7千字,阅读时间约6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2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企业施工合同需要政府备案吗?
一键咨询
  • 144****42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4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4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7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7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2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3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4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1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4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3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1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1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0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3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政府可以委托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政府可以委托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吗,行政处罚执行的方式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行政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政府可以委托企业实施征地吗?
可以的,政府是可以委托企业征收国有土地的,一般在委托征地时就需要先签订一份委托书,确定征收的主体是属于合理合法的,那么才可以与被征收进行协商,这样才不会让被征收方的利益受损。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政府能施行封闭道路的措施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一)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二)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三)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四)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五)启用本级人民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六)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七)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八)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
(九)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十)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2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政府收购企业资产流程
企业收购的基本流程为:明确收购动机与目的;制定收购战略;成立收购小组;选择收购顾问;寻找和确定收购目标;聘请法律和税务顾问;与目标公司股东接洽;签订意向书;制定收购后对目标公司的业务整合计划;开展尽职调查;谈判和起草收购协议;签约、成交。
10w+浏览
公司经营
你好,政府施工导致房屋开裂,影响安全,施工方和政府都不理。
[律师回复]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和第2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的规定,可以认定由于施工方的原因导致与对方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无效的。鉴定机构认为房屋主体合格是指符合基本的住房条件,不影响房屋的正常居住使用,安全合格。在这样的条件下,即使本案中的施工方没有相应资质,对方当事人也应当支付施工价款。一般来讲,付款方式应分为首付款、进度款和质量保证金。如果施工队做的窗户的尺寸、地砖的材料、部分塑钢门窗不符合约定的要求,对方当事人可以让施工方承担继续履行约定、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责任,但不能因为施工方履行有瑕疵而拒绝支付施工款。本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合同双方互负给付义务。对方当事人不能仅以施工方履行有瑕疵作为抗辩理由而拒绝支付施工款。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312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施工合同需要去政府备案么
首先,施工合同需要去政府备案,但是建筑工程合同备案不是效力性强制规定,施工合同不备案的合同仍可以是有效的合同。发包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30日内,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政府让我们搬迁,听说补偿方面是一定不会少的。我就特别疑惑,那么搬迁设备补偿到底有多少呢?
[律师回复]
首先,机器设备区分为可移动的机器设备和不可移动的机器设备,即可以搬走的机器设备和不可以搬走的机器设备。两者之间的区别标准是什么?按照现在设备搬迁的主流观念来讲,主要是看机器设备的使用价值是否因为搬迁而减损,一般情况下如果减损到了50%以上,那么可以直接认定为该机器设备是不可移动的附属物。也就是说如果机器设备因为搬迁产生一定的减损,但是减损度很低,完全可以用货币进行补偿,那么它就属于搬迁过程中可移动的机器设备。反之,则是不可移动的机器设备。
其次,可移动的机器设备和不可移动的机器设备分别怎么补偿。把机器设备进行区分之后,根据它不同的性质又不一样的补偿标准,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可移动的机器设备其实就是搬迁费的补偿,因为对于可移动的机器设备,就是把该机器设备装卸到车上从A地运到B地,再进行调试安装,这不就是搬迁费的计算吗?有的地方说搬迁费要一次性划定,我们认为这是不合规定的,按照实际发生的搬迁费来确定补偿才是正确合理的做法。不可移动的机器设备其实就是机器设备的重置成新价。不可移动机器设备的搬迁跟厂房是一个道理,就是按照重置成新的标准,如果这个设备现在再进行买卖交易,买进来以后折算成折损率,比如该机器设备折损率是七成,那么10000块钱机器设备就按照70%,补偿价就是7000块钱,这就是不可移动的机器设备补偿价值的计算方法。
最后,再讲一下特殊的机器设备在征收拆迁中的解决办法。在实际当中,特殊机器设备一般都是协商解决的。一些高精度、高精密的机器设备,一旦拆除,就完全把它的使用价值破坏掉了。我们律所曾在河南郑州做的一个高新企业的案件就是这样的例子——该企业所有的机器设备都是从美国运回来的,而且又由该企业自己重新设计组装,一旦拆除,没有任何补偿标准可以参考,
最后就是由协商来确定补偿价值。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2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企业拆迁政府怎么补偿的
企业拆迁的时候,政府给与的补偿包括有被拆迁之后,企业没有享用这块土地的使用权、房屋这些没有办法搬迁的资产的补偿。还有因为企业搬迁,需要临时安置的补偿费用、停工停产的费用等等。关于企业拆迁政府怎么补偿的详细答案,可以从下文中了解。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建设工程纠纷 > 施工合同纠纷 > 企业施工合同需要政府备案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