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永久性退出耕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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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农民永久性退出耕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具体的土地的类型以及情形来确定的。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在农村改革试验区稳妥开展农户承包地有偿退出试点,引导有稳定非农就业收入、长期在城镇居住生活的农户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民永久性退出耕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农民永久性退出耕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各地的补偿标准不会是一样的,这个和多种因素有关。

除了耕地是旱地和水浇地的区别之外,和耕地距离城镇距离的远近是否属于城镇规划区,耕地地力的大小,面积大小是否已经形成规模连片,当年粮食价格的高低和平均耕地年收益等等都有关系,至于怎么评估这个耕地的价值,有多种的计算公式。

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在农村改革试验区稳妥开展农户承包地有偿退出试点,引导有稳定非农就业收入、长期在城镇居住生活的农户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

有偿退出方式分两种:

一是永久退出土地承包权,农民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交还村社集体后,流转给大户统一经营。这就是等于彻底放弃土地了,以后土地不会再和你有一点关系。

二是长期退出土地承包权,有的农民采用“折中”办法,不直接退地,但将土地剩余承包期限内的经营权“一次性”转让给农业大户。这和土地流转差不多,只是一直流转到土地承包截至的年限,不用流转一年或者三年。

目前,对于有偿退出到底给多少钱并没有一个准确的规定,不过已经有农村开始尝试了,比如四川龙门村永久退出按每亩每年1000元,补偿30年,也就是3万元/亩。长期退出每亩每年850元,补偿14年。也有些地区,永久退出的价格出到了5万。

不管多少钱,很多有土地的农户仍然忧心,因为虽好像退出土地拿到了眼前的几万块的利益,但这也意味着以后将失去了土地的收入来源。如果又没有其他收入来源,这就造成了许多人对土地仍是进退两难。

其实国家大力发展农业,搞土地改革,目的不是针对土地本身,而是要将没有被充分利用的土地释放出来,让土地发挥出它最大的价值。那么,就是新型经营主体,即合作社、农业公司、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

那么,从这个角度看,最好的处理方式是土地入股,即经营主体通过土地入股的方式与农户合作。

对经营主体来说:一是可以降低流转土地的成本,从而节省资金,把资金用于更有效的地方;二是将农户纳入产业,成为带动农户共同致富的典型,有利于申报补贴及成为地方政府重视的企业。

对农户来说:加入经营主体后,享受经营主体的利益分红,也能取得长久的收益,有效解决了土地退不退出问题

在我国,土地流转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的内容,此时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应当注意相关的土地流转的规定以及程序等,以免在遇到土地转让、承包的情形的时候不知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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