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违法建筑应该归谁管

最新修订 | 2024-02-23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强拆违法建筑应该建筑机关进行管理。行政机关判断相关建筑为违法建筑的话,就有权对其进行整改。一般行政机关会要求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如果通知之后依然不整改的,才会被强制进行拆除。
强拆违法建筑应该归谁管

一、强拆违法建筑应该归谁管

强拆违法建筑应该建筑机关进行管理。

不论多长时间违章建筑都不能成为合法的,所以违章建筑物是可以随时拆除的。《违章建筑处理办法处理》第四条规定违章建筑查报人员遇有违反建筑法规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时,应立即报告主管建筑机关处理,并执行主管建筑机关指定办理之事项主管建筑机关因查报、检举或其他情事知有违章建筑情事而在施工中者,应立即勒令停工。违章建筑查报及拆除人员,于执行职务时,应佩带由直辖市、县(市)政府核发之识别证;拆除人员并应携带拆除文件。第五条规定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关,应于接到违章建筑查报人员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实施勘查,认定必须拆除者,应即拆除之。认定尚未构成拆除要件者,通知违建人于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依建筑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补行申请执照。违建人之申请执照不合规定或逾期未补办申领执照手续者,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关应拆除之。

二、违章建筑可以强拆吗

违章建筑可以强拆,但是也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城市、镇规划区进行工程建设,须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功臣规划许可证,依法应受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责成相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的决定。

即使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政府也要严格遵循《行政强制法》的程序性规定,拆除之前应当先通知相对人自行拆除,在当地张贴公告且不得在夜间拆除。

根据《建筑法律法规》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违章建筑处理办法处理》第四条

违章建筑查报人员遇有违反建筑法规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时,应立即报告主管建筑机关处理,并执行主管建筑机关指定办理之事项主管建筑机关因查报、检举或其他情事知有违章建筑情事而在施工中者,应立即勒令停工。违章建筑查报及拆除人员,于执行职务时,应佩带由直辖市、县(市)政府核发之识别证;拆除人员并应携带拆除文件。

在对房屋依法强拆时,需要先根据拆迁补偿标准发放补偿,然后才可以进行拆除。如果申请人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的话,则不可以强制拆迁。如果有强制拆迁或者暴力拆迁的行为的话,可以要求进行赔偿。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2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6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强拆违法建筑应该归谁管
一键咨询
  • 161****73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6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2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2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6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8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8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6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7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2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1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0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7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6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7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建筑工地高空坠物归谁管?
建筑工地高空坠物归国土房管局管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当中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是其他的设施发生脱落坠落,导致他人受到伤害的,所有者、管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都是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房屋拆迁后,所得的建筑材料归谁?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房屋拆迁后,所得的建筑材料归谁?问题解答如下,
1、此合同文本主要适用于建筑材料租赁。
2、“履行地点”必须填写为承租人住所地,不应当填写为“工程项目所在地”或具体的地名。此约定是涉诉后确定案件管辖权的直接依据,对案件的处理至关重要,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填写为“出租人住所地”或具体的地名。
3、第二条“租赁期限”中一般不宜约定为具体的日期,也不宜约定“到期后续签合同”等类似条款。目前已发现因工期拖延,合同到期继续使用租赁物没有续签合同被索赔大额违约金的情况。准确的租赁期限应当以签收至归还租赁物时为准。
4、第三条“租金及其支付方式与期限”中,其他约定空格中可以填写其他具体的租金结算方式,但此条不得再对任何的违约责任进行约定,有关违约责任的约定在第七条。
5、第五条“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及费用承担”中,租赁期间通用物资的维修保养责任由承租人负责。
6、第六条“租赁物损坏赔偿责任”中,赔偿责任处理方式一般可以列表说明赔偿范围和计费办法。
7、第七条“违约责任”中,承租人未按约定支付租金,只应向出租人支付欠付租金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违约金,不得随意提高违约金支付标准,由于长时间拖欠出租人租金的情况比较普遍,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数额设定上限为5。已多次发生由于约定“不按时支付租金、运费、损坏赔偿金,每逾期一日向出租人支付逾期金额0.5(甚至5)”,导致被索赔巨额违约金的案例。
8、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中,争议由“承租人所在地铁路运输”管辖,也可以修改为由“承租人所在地”管辖,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约定为由“出租人所在地”管辖或类似条款。目前已经涉诉多数租赁合同纠纷案均是由于管辖被确定在对方所在地,对方当事人通过,动辄冻结、划拔款项,损失巨大。同时,也发现出租人在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发料单、结算单中更改管辖约定,争夺管辖权的现象,应十分注意。
9、多次发现出租人在与我方签订合同时,以本单位有内部规定为由,强烈要求使用其提供的不公平格式合同签约;或在其与外包队签约时,以外包队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没有履约能力为由,要求我方加盖公章或提供担保等,在使用各种方式诱使我方与之建立合同法律关系后故意造成欠付租金的事实,并突然向我方索赔大额违约金。而外包队往往以我方为合同主体和诉讼主体,自己不承担责任为由,一走了之,应引起高度重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建筑工地高空坠物谁管?
高空坠物是属于城乡建委、县规划局和县材政局等有关部门共同监管的。但是,当高空坠物这种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如果想要维权并不能直接去县规划局找行政单位的工作人员,还是得报案,可以通过派出所的调查确认侵权人之后,自己提起民事诉讼维权的。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楼房建筑质量问题归谁管?应向那个部门反应?
[律师回复] 目前我国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中,实行的是一个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特别是《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职能职责,如果您遇到了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可以根据职能分工向相关部门进行有效投诉。 农业局: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组织对动植物产品的农药、兽药的残留量检测,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 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监管,组织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依法查处生产领域中的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负责企业食品标准备案工作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监测。 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取缔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加强上市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查处食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的违法行为。 卫生局: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管,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卫生许可的主要内容是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和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状况的评价与审核,要严厉查处上述范围内的违法行为。 商委:负责生猪屠宰和非白酒类的流通备案管理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
小区违规建筑归哪个部门管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居民小区内的违法建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对业主、物业使用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拆除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参考:《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
  第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第六条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
(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第三十九条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条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四十一条装饰装修企业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不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擅自动用明火作业和进行焊接作业的,或者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四十二条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2至3倍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接到物业管理单位对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法行为的报告后,未及时处理,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6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拆除违章建筑归哪个部门管?
拆除违章建筑归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的行政主管部门管,也就是由住建部门和市政管理部门来共同的负责的。因为发生了拆迁方面的纠纷之后,那么也是可以到当地的人民政府提出行政裁决的申请,然后再提出行政诉讼。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集体土地上建筑物归谁所有
一般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是归村民所有的,但是集体土地始终情况下都是农民集体所有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简单来讲,就是由村委会统一负责经营管理,如果征收集体土地,对地上建筑物还是要依法进行补偿的。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城管过来你家拆除违章建筑,结果在拆除当中由于自己的疏忽结果被压死了几个人,请问房东需要承担哪些赔偿
[律师回复] 即使是对于违章建筑,也需要严格按照一定的程序来拆除,那么,违章建筑的拆除的程序是怎样的呢?

一,立案。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

二,调查程序。在调查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
其次,调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三,决定程序。
首先是告知,听取陈述、申辩,这个主要是保证被处罚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一般会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被处罚人有权陈述、申辩,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然后是听证,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

四,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执法机关如果决定要进行处罚,会作出并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快速解决“土地房产”问题
当前366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6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集体土地上建筑物归谁所有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集体土地上建筑物归谁所有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维权技巧 > 强拆违法建筑应该归谁管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