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合同和购车合同区别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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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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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定金合同和购车合同区别是担保作用。实际上后者是不具有担保作用的,但是前者的是有具有担保作用,当其中一方当事人如果没有履行合同的义务的话,那么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的,并且按照定金罚则来处理。
定金合同和购车合同区别是什么?

一、定金合同和购车合同区别是什么?

定金合同和购车合同区别是担保作用。“定金”和“订金”之间最大的区别就是“定金”具有担保作用,而“订金”不具担保作用(即使有也是给付方对接受方的单方保证)。所以如果当出现上面视频中这种购车纠纷时,4S店有权不返还消费者之前支付的“定金”;如果之前支付的是“订金”,除扣除部分违约金外,消费者可以要回部分订金。而如果自己将“订金”私自理解为“定金”的,当出现纠纷时,就算找法院也无济于事,这种情况法院基本都不受理,只能私自找对方协商去。

根据收据确定支付款项的性质。从法律行为发生的先后看,收据在合同之后,即使之前约定的是定金,也可以变更为订金。以合同条款为准,但还需看过具体材料而定。

二、什么是“定金”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下称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下称接受方)。”对于买卖双方来说,定金具有两个作用,它不单可以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明,还对合同起到担保作用。

如双方合同对违约的处理方法没有明确约定时,若给付方违约时,无权要求接受方返回定金;若接受方违约,应双倍返回给付方所支付的定金数。

什么是“订金”

“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接受方的保证。

若接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接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现在购买车辆的时候,可能是需要其中一方当事人提供一定的保证的,这个时候定金就是具有一定的担保的作用,但是这个定金和订金存在着一定的区别,后者的话在法律当中没有严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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