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后的信托的委托人可以变更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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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订立后的信托的委托人是可以变更的。在我国的信托终止的规定中,我国的信托关系一经成立,即对信托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在自益信托中,委托人和受益人为同一人,除信托文件另有规定外,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可以随时解除信托,以使自己的受益权归于消灭。
订立后的信托的委托人可以变更吗?

在实践中,委托人能够在签订信托合同后,再更改合同,首先要看合同有没有这方面的约定。

因为信托合同是委托人与受托人自愿签订的,能否再更改,双方的意愿是首要考虑的问题。如果合同约定了委托人可以再更改的,那么委托人可以更改合同条款。如果合同约定不可以更改的,那么委托人就不可以再改合同条款。

信托关系一经成立,即对信托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在自益信托中,委托人和受益人为同一人,除信托文件另有规定外,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可以随时解除信托,以使自己的受益权归于消灭。

在他益信托中,受益人和委托人不是同一人,除下列情形外,委托人不得擅自变更受益人或者处分受益人的受益权:

1、受益人对委托人有重大侵权行为。所谓侵权行为是指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他人财产权、人身权或者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所谓重大侵权行为,指的是侵权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主观性质或者手段比较恶劣,或者给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等。由于信托是委托人无偿地以自己的财产为受益人的利益而设立,受益人在信托关系中不付出任何代价而纯享利益,委托人在通常情况下虽不能随意剥夺受益人的受益权,但是如果受益人对委托人实施重大侵权行为,给委托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其他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害时,基于社会正义和伦理道德的要求,委托人可以变更受益人或者处分该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以剥夺该受益人的全部或者部分受益权。

2、受益人对其他共同受益人有重大侵权行为。委托人为二个以上的受益人设定信托,其目的就是为了使这些受益人都能从该信托中获得利益,如果某一受益人对其他共同受益人实施重大侵权行为,给其他共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就相对抵销了其他共同受益人从信托中获得的利益,委托人可以因此变更该受益人或者处分其信托受益权。

3、经受益人同意。受益权为受益人的民事权利,受益人原则上可以自由处分,受益人可以同意委托人变更受益人或者处分自己的受益权,从而放弃全部或者部分受益权。

4、信托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法定情形外,委托人还可以在信托文件中规定变更受益人或者处分受益人的受益权的其他情形,即委托人可以在设立信托的文件中保留变更受益人或者处分受益人的受益权的权利。

信托合同是信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用委托人的费用,为委托人办理购销、寄售等事务,并收取相应酬金的协议。信托合同主要适用于法人之间,其特征是:

1、信托合同的信托方主体只能是经过法定手续成立的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

2、信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办理信托事务,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自己承担,而不是委托人承担。

3、信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物资办理信托事务。

4、信托产权仍归委托人所有,信托人只享有暂时的占有权,因而在约定的时间应转交给委托人。

5、信托合同是有偿的,委托人按合同约定给受托人偿付酬金,并承担风险。

我国的委托人变更信托的法定情形是:受益人对委托人有重大侵权行为;受益人对其他共同受益人有重大侵权行为;经受益人同意以及信托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信托之所以在许多国家受到投资者的欢迎,发展如此迅速,都与信托作为一种投资工具所具有的独特优势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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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委托人有哪些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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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变更委托人的,需要受托人出具书面变更通知,或者提出口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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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权要求居间人按合同实施居间行为。居间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和约定事项及要求,为委托人寻找签订合同的机会,如居间人不能履行其约定义务,委托人有权拒绝支付酬金。
2、有权要求居间人赔偿因其行为而造成的损失。如果由于居间人的不实报告或隐瞒实情,造成委托人受到损害,委托人有权要求居间人因其违约行为而所受损失予以赔偿,或终止合同。
二、委托人的义务
1、有向居间人支付酬金的义务。做为委托人,在居间人完成居间事务并取得成效时,应依据合同约定,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2、有偿付费用的义务。当居间人按合同约定为委托人寻找到合同的机会和介绍活动后,对于此间所开销的合理费用,应按合同约定的数额支付给居间人。
委托合同与居间合同的区别
1、受托一方的法律地位不同。
委托合同中的委托一方为受托人,他在与第三人从事民事法律活动的过程中,实际上处于类似委托代理人的地位。而居间合同中的受托一方为居间人,他不介入委托人与第三人所签订的合同关系之中,在居间过程中他只处于一个中介服务人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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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订立的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委托合同订立的程序问题解答如下, 委托合同订立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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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抵押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但必须是依法可以流转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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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金
一般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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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临时叫我写一份关于变更委托协议书,由于很久没有写这类的东西,所以想请各位帮忙说一下关于公司变更委托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啊
[律师回复] 公司变更委托协议范本
 甲方(委托方):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委托方):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_区_____路的_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使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年内达到___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万元,合理支出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六条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奖励乙方。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元(全国)、_____元(省)、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至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
1、
2、
3、
4、_____、_____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5.________.
  
6.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乙方(盖章):_____
  代表(签名):_____代表(签名):_____
  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附:
  
1.《___住宅区物业情况一览表》(略)
  
2.《___住宅区物业年收支测算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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