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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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根据相关的规定,单位如果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一般至少需要提前30天。如果是临时决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需要向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不需要。

1.员工未能通过试用期:在试用期间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的单方面过错:

(1)违规: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失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侍奉二主: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欺诈:劳动者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刑责: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要合法。

1.要获取员工做出严重违规或违纪行为的充分证据

2.企业规章制度的订立程序要合法,并且要向劳动者公示,如果规章制度跟劳动法或者劳动合同法或者其他劳动法律法规相冲突,则制度的规定无效。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相关的规定,如果是因为劳动者的过错或者是劳动者没有通过试用期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是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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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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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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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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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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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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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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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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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裁员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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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该规定表明,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有根据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支付违约金只有违反竞业限制和服务期的规定才需要支付违约金。因此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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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指出的是,一些用人单位常常利用其在劳资关系中的优势地位,在劳动合同之外迫使劳动者与其签订一些限制劳动者行使正当权利的条款,如:劳动者离职违约金等。这些条款实际上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非法限制剥夺了劳动者的基本人权,属于无效条款。
劳动者虽然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以便用人单位选择新的劳动者,保持劳动过程的连续,避免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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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该如何解除劳动合同才不支付补偿金
[律师回复] 用人单位怎么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由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
4、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有下列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从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因下列情形终止劳动合同的:
(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终止非全日制用工的;
7、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劳动合同解除后,在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届满前,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用人单位不需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怎么样解除劳动合同才不支付补偿金
[律师回复] 用人单位怎么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由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
4、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有下列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从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因下列情形终止劳动合同的:
(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终止非全日制用工的;
7、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劳动合同解除后,在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届满前,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用人单位不需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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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劳动法》及《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以上两种情况下支付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在这类情况下,同时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劳动者患重病或者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另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后,未按以上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必须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欠发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应当在劳动者离职时一次性发给。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计算。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在以上第(
3)、(
4)、(
5)类情况下,给予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应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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