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与土地占有权有什么区别?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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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土地所有权均采取公有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不得进行私有化转让或者买卖,但是国家采取出让形式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相关方,采取有偿或者无偿形式可以租赁使用一定期限的时间,到期符合法定条件还可以进行续签。
土地使用权与土地占有权有什么区别?

1、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自己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所有者这种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是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体现。在我国,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和农民集体,其它任何组织和公民个人都不享有土地所有权,这是由我国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土地所有权的四项权能即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2、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我国现实行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制度中的“土地使用权”,是广义的土地使用权;取得了广义的土地使用权的人,就称为土地使用权人。土地使用权也是一种物权,所以土地使用权可以自由买卖、继承抵押,也可以设定租赁权,来租赁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人无论以何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都必须得到法律的认可,否则为非法占用他人土地。土地使用权是以他人土地为客体的权利,所以土地使用权人一般须向土地使用权出让人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八条 【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实行效果】以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依法抵押的,实现抵押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用途。

综上所述,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只有使用权才可以自己拥有。土地有使用权和所有权,这两个权利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法律释义也不一样。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自己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具备法定条件者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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