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钟,让你明白违建的合法拆除程序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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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在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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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妥善审理涉及农村承包地、宅基地“三权分置”案件,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妥善审理破坏农村社会秩序、扰乱农业市场秩序、危害农村投融资环境等刑事案件,为乡村全面振兴营造安全有序的环境;妥善审理涉及农村产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1分钟,让你明白违建的合法拆除程序

近年来随着我国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人在老家自建了房屋,但由于对建房程序不了解,多数是未经过任何审批或者超面积建造了房屋,这些房屋在法律上很可能被定义为违建。

但是您知道即便是违建政府若要拆除也是要经过一系列合法的程序方能实施的吗?下面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花1分钟的时间来为您梳理违建的合法拆除程序……

我国《行政强制法》是专门规定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内容很多很杂。

今天为您筛选出针对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拆程序,也就是老百姓俗称的房屋强拆程序。

首先,政府机关若想强拆老百姓的房屋,必须在拆除之前先期公告,即便下文中的某些程序政府并未进行,但是公告是一个很重要的程序。

这是对于不动产的特殊规定,毕竟房子是老百姓的安身之所,不能草率。

其次,有关政府部门要下发《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该文书中要包含房屋所在位置,所有权人姓名,违法点以及行使救济的权利等一些基本内容。

如果您收到这份通知书时,请注意以上几项是否齐全、下发主体是否有权利下发该通知,任何一项不满足,下面程序不用看了,这个房屋强拆程序一定违法。

要注意的是,即便限拆通知形式合法,政府也不能直接在限拆通知规定的时限届满后采取下一个拆除步骤。

因为《行政强制法》第44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言外之意就是在限期拆除通知书下发后,您即便不行使任何诉权,政府机关也必须等到最长的6个月的起诉期限届满后,方能进行下一步拆除程序,这个条件在实践中往往被忽视掉。

紧接着,如果您在6个月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自行拆除房屋,那么行政机关会下发一个《催告书》。

该书面催告要包含履行义务的期限、履行义务的方式、您享有的陈述申辩权等。

在规定期间内,如果您提出了要陈述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听取,并且记录、复核,否则一样违法。

然后,若您在催告期间没有行使陈述申辩权,也没有履行,那么行政机关将会下达《强制拆除决定书》,该文书您要注意的是下发主体是否有强制拆除主体资格,以及内容是否全面。

最后就到了拆除程序了,县级以上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管部门等在下达强制执行决定书后可以直接组织强制执行。

根据最高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此种情形下的违法建筑由行政机关负责拆除,法院不受理此类非诉执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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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违章建筑是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违章建筑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1、查明事实阶段。即查清违章建筑形成的时间、原因、结构、面积、用途,是否存在民事纠纷,是否存在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是否已经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等。对已经查处的按查处的结论办理,对未经查处的,进入下阶段。 2、处理和处罚阶段。 第一步按时间分类分流。根据各地城市规划的具体时间合情合理地确定违法建筑的时间界限。 第二步,按是否存在违章建筑的行为同时违反了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为标准分类分流。 第三步,作出处理或处罚决定。 然后根据处理或处罚决定分别处置,对补办手续的,进入补办手续阶段;对处以没收或限期拆除的,进入执行阶段。 3、补办手续阶段。对依法应当直接补办手续或经过处罚后要求补办手续的,由违章建筑的当事人到相关行政部门补办手续。 4、签定安置补偿协议阶段。在此阶段,由拆迁双方自行确定安置补偿方案。对协商不成的,经一方当事人申请可进入行政裁决阶段;对达成协议后,被拆迁人拒不履行的,经拆迁人申请,可进入强制拆迁阶段,由人民依法强制执行。 5、行政裁决阶段。对拆迁当事人经协商未能达协议,经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行政裁决的,应予受理。在受理后,应及时将申请人的申请书及证据发送给对方当事人,并告知其权利与义务。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在法定期限内就安置补偿作出行政裁决决定,并明确当事人搬迁的期限。 6、强制执行阶段。对于被拆迁人(即违章建筑的当事人)不履行安置补偿协议或安置补偿裁决的,经申请,可由人民依民事司法强制执行程序或行政司法强制执行程序强制执行,亦可由人民政府责成相关行政部门组织行政强制拆迁,强制被拆迁人搬迁,并拆除其建筑物等。 虽然我国《城市拆迁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但是这只能说明违章建筑人不能获得拆迁补偿款,拆迁人仍要依法向违章建筑人支付拆迁补助费。 拆迁补助费包括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等其它费用。拆迁人不得因违章建筑拒绝向违章建筑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等费拆迁补助费的请求。如果由于拆迁程序和手段违法,侵害了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时应当依法赔偿损失,即拆迁赔偿费。
拆迁违法建筑的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案件受理登记 2、现场勘察记录 3、签发《停工(核查)通知书》(应注明:A、上述行为书面说明;B、本人身份证明材料;C、房屋相关材料)。 4、填写《案件立案审批表》(签承办人意见及依据,然后交领导审批同意后做调查笔录)。 5、做《调查询问笔录》(相关说明:A、这个日期那一天不确定,要看当事人配合情况决定。B、做现堪和笔录时,首先亮明身份,由两人以上执法,宣布执法依据;C、内容要具备以下几个要素:房屋所有者是谁,违建的出资建设者是谁,房屋开工日期,房屋所处位置,工程进度,房屋面积、结构(分砖混、砖木、钢架、简易棚亭披屋),工程造价,完工时间,所作用途,问清是否办理建房手续,告知其违法行为,违反什么法律条款,当事人确认笔录内容,请当事人签名,并紧顶内容下格签名)。 6、给规划部门发商请函,认定是违法建筑。 7、填写《案件处理审批表》(承办人意见及依据,报领导审批)。 8、签发《限期拆除告知书》,限期在何年月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限期日期根据房屋面积,结合裁量权决定,并告知其陈述、申辩权。 9、送达回证 10、限期拆除到期后去核查,填写《核查情况登记表》。 1 1、填写《拆除违章建筑工作单》,将《拆除违章建筑工作单》报区政府备案。 1 2、签发《决定书》(告知其三个月内的行政复议、诉讼期)。 1 3、签发《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限其在7天内自觉履行行政决定。 1 4、送达回证(限期拆除决定书、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可以一次性同时送达)。 1 5、7天后去核查,填写《核查情况登记表》。 1 6、签发《强制执行决定书》,告知其三个月内的行政复议、诉讼期。 1 7、送达《强制执行决定书》。 1 8、张贴《公告》(限其七日内自行拆除,离发《强制执行决定书》1个月)。 1 9、拟定方案,组织制作现场笔录,此时离发《强制执行决定书》三个月后,达到行政复议、诉讼期时间要求。
违建的建筑的拆除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拆除违法建筑的决定程序是怎样的 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第一、告知,听取陈述、申辩 这个主要是保证被处罚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一般会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被处罚人有权陈述、申辩,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第二,听证 听证是指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活动。《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规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组织听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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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拆迁协议陷阱多,你签了吗?
空白协议从法律上来说,有欺诈性,不符合法律遵循的公平正义理念。从实质上说,严重侵犯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必须要杜绝“空白协议”的出现,尤其是在涉及公民重大财产利益的拆迁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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