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方常用几种的伎俩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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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种拆迁方惯用的策略:一,强拆威胁。被拆迁人常常难辨真伪的。除非是违章建筑,在没见到任何盖法院公章的强制拆除裁定,强制拆除都属于违法行为。二,置之不理。三,略施恩惠。
拆迁方常用几种的伎俩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只有了解了拆迁方常用的几种对付被拆迁人的伎俩,才能在谈判中分清,知晓那些是真心施与我们的对价,那些只是对方的套路其实毫无价值。

下面,就是我为大家列举出的几种拆迁方惯用的策略。

一,强拆威胁。

这是最猛的一剂药,也是被拆迁人常常难辨真伪的。

那么,先说结论:在2011年新的征收条例出台后,只有司法强制拆迁而没有行政强拆,即强拆必须在法院主导或法院授权。

说得再明白点,除非是违章建筑,在没见到任何盖法院公章的强制拆除裁定,强制拆除都属于违法行为;而违章建筑,又必须有违章建筑的认定。

在现今的政策环境下,拆迁方能进行强拆的空间其实比我们想象中的小得多。

在政府的维稳和依法行政的双重压力下,拆迁方不可能在一个项目中多次使用强拆。

但是,作为一种威胁和恐吓的方法,强拆无疑是对平民百姓最有用的。

一方面,大部分人都分不清强制拆除的合法和违法的边界在哪,因此心理上存在这样一种假设:一旦对方强拆,我只能事后救济,不可能制止这一行为。

这种假设导致被拆迁人觉得自己对强拆几乎无能为力,因此,拆迁方一旦威胁强拆,往往能抓住被拆迁人的软肋,对于被拆迁企业来说,更是能完全掌控话语权——毕竟,企业比个人更重视效益问题,强拆的后果是生产和设备也往往被破坏,即便事后费力救济,企业主也不愿看到这一幕。

因此,强拆无疑是最强劲的心理攻势。

但,大部分时候,这只是一种心理攻势。

二,置之不理。

这一招式主要针对拆迁到只剩下几户的时候,拆迁方有时会突然转变态度,不再那么积极找你谈话,而是告诉你:“我们不拆你房子了,当然也不会有任何补偿。

水电问题当然我们不会主动断,但是施工原因导致断电这也没办法。

总之,我们不会再来找你。

”但是,稍有些经验就知道,拆迁的时限不是最基层的拆迁办定的,往往是县一级政府或者其他机关定好了整个拆迁的框架流程,拆迁办只能在框架内折腾。

实际上拆迁办的权限也有限,对于拆迁期限并没有主导决定权。

这一策略无疑是为了让被拆迁人觉得之前的坚持要打水漂了,这时的被拆迁人经历了前期的持久战也往往疲惫不堪,因此很容易被这样突破心理防线。

如果说前一个伎俩较量的双方的心理上谁更强硬,那么这一伎俩则是考验双方谁更有耐力更能隐忍。

三,略施恩惠。

中国有一句古话,叫“不图小惠,必有大谋”。

但问题是,如何分清哪些是小惠,哪些是大谋。

拆迁方往往会有各种奖励,或者在测量房屋时当着被拆迁人的面故意多评估出几平米,把各项补助都些许提高了些。

对于企业,有的营业欠缺营业执照,仍然给算了停产停业。

当然,“恩威并施”,拆迁方还说告知如果不及时签,后一阶段换人了可给不了这些好处。

实际上,这都属于拆迁办的小恩小惠。

其实,简单来说,一切拆迁方给出的方案,无论在细节上如何放宽、如何优惠,实际上都是在拆迁方的掌控之中,就好比买衣服打了九五折,实际却还有五分利大家完全看不到。

所以,在拆迁方案框架下的优惠,其本质,仍然是对方的框架,而不是我方的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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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场评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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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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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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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附: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上都有设定人均最低面积,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积为22㎡,所以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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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土地性质分:可分为集体土地上农村征地房屋拆迁、国有土地上城市房屋拆迁;
农村征地房屋拆迁的主管部门是市国土资源局;城市房屋拆迁的主管部门是市建设局(市拆迁办)。
2、按项目性质分:可分为市政道路拆迁,房地产开发拆迁,社会事业拆迁,工业项目拆迁等。
二、城市房屋拆迁活动中的几大主体
1、拆迁人: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2、被拆迁人: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3、房屋承租人:指与被拆迁人具有合法租赁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
4、拆迁实施单位(即拆迁公司):指依法设立,取得房屋拆迁资质证书,接受拆迁人委托,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内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动员,组织签订和实施补偿安置协议的法人单位。
5、拆迁评估机构(评估公司):指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纳入本地拆迁评估机构名录,负责对被拆迁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安置房)的房地产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的机构。
6、房屋拆除单位(拆除公司):指具有房屋拆除资质,在拆迁活动中负责对被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拆除的单位。
7、拆迁管理部门:指代表政府依法对拆迁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机构。
三、城市房屋拆迁的行政管理体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2、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四、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1、拆迁调查和项目概算。由拟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组织;
2、拆迁管理部门对申领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提交申报的材料有:
①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红线图);
③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④拆迁资金;
⑤拆迁计划和安置方案;
3、拆迁主管部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同时发布《拆迁通告》,正式启动拆迁工作;
4、拆迁主管部门组织被拆迁人投票选择确定评估机构;
5、入户调查(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调查,实施单位进行附属物、装潢的调查);
6、评估结果公示;
7、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8、正式开始商谈并签订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奖金期开始);
9、搬家、腾房、交钥匙、领取补偿款;
10、拆除房屋。
五、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所包含项目
1、房屋拆迁补偿(通过评估确定)
2、房屋内的装潢、装修及附属物的补偿;
3、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
4、搬迁补助费(搬家费);
5、奖励(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且搬家交房的才可获得奖励);
6、地大于房补偿:指对合法土地面积大于合法房屋面积的部分所给予的补偿。
六、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
①货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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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
(三)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如何处理可由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可以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3%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人违法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如何处理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1%--3%的罚款。拆迁范围如何确定拆迁范围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划用地红线范围确定。为保证房屋安全确须跨规划用地红线进行拆迁的,拆迁范围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商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确定。房屋拆迁许可证审批后拆迁管理部门同时要作哪些工作
(1)及时将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拆迁公告的形式对被拆迁人予以公布;
(2)应当就暂停办理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房屋出租、营业执照等事项,及时通知房产、工商等部门;
(3)拆迁人督促被拆迁人作好法规、政策宣传工作。房屋拆迁许可审批手续需要多长时间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单位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审查完毕;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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