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补偿费用应在什么时候到位?

最新修订 | 2024-02-27
浏览10w+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3万人
征收补偿费在征收前应该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在现实生活中,因为拆迁产生的矛盾激化问题也是特别的多的。在矛盾激化后受伤的更多的是被拆迁人,因为本身被拆迁人就处在弱势一方。而如果因为激化再违法,能拿到补偿款更不易,因此作为弱势的一方更应该拿起法律这个公正的武器来解决问题。
房屋征收补偿费用应在什么时候到位?

时代的发展导致车辆的增多,需要更多、更宽的道路来满足人民日常生活的需求。在道路加修的过程中就会重新规划或者拆除以前道路两边的建筑,来满足这个道路加宽的需求。市政府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的需要,决定进行公路拓宽工程,为了加宽主要道路的宽度。按照项目计划书的要求,市政府规划局很快确定了需要拆迁的建筑范围。位于主干道旁边的宋先生的房屋就在征收范围内,按照规定将会被拆迁。

宋先生因为能感受社会发展带来的便利,也很享受高速发展带给自己的新的体验。因此,很是支持这次道路的修建。在与开发商谈判时进行的也很顺利。在签订补偿协议后,宋先生也是做好了搬迁准备。但是宋先生也有自己的担心之处。宋先生在主干道旁边有两间房子,是自己和妻子的栖身之地,没有其他的地方可以居住。因此很是担心补偿款什么时候发放,如果不及时到位,自己和老伴将会没有地方生存,也没有钱来解决自己的新住所。

宋先生想了解下自己这种情况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有没有可能让自己能够及时拿到补偿款,带着几个问题拿起电话咨询了一下律师。在与律师简单沟通后,约定好时间见了面。律师经过分析想到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2条第2款。认为宋先生这种情况的法律明确规定是应该在拆迁前拿到补偿款。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2款是一个社会风险稳定评估条款,为了及时的预防社会风险,保障被拆迁人的基本生活。被拆迁人一方面在这次事件中会失去自己生存的环境,踏入一个陌生的环境中去生活。另一方面如果没有拿到补偿款有可能就失去了生存能力。没有生活来源就会发生很多意想不到的社会风险。于情于理于法都应该给被拆迁人一个满意的补偿。

在我国这种拆迁情形发生的也是可多,我国是处在高速发展的阶段。在道路、建筑等方面需要做更多的建设,需要更多的规划来跟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保持一致。我国法律规定作出征收决定的大致程序是,确定范围、拟定征收方案、修改和听证、风险评估、补偿资金到位并验收、公示、作出征收决定。因此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必须保证钱已经发放给被征收人。

征收补偿费在征收前应该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这条规定的意思就是要先补偿才能拆迁。因此按照法律的规定宋先生完全没有必要担心拿不到补偿款。有专款专用的规定有利于保障补偿款的落实,能够尽可能减少对被征收人的影响,维护社会的稳定。也为那些得不到合法补偿的被征收、被拆迁人提供法律的维权途径。

在现实生活中,因为拆迁产生的矛盾激化问题也是特别的多的。在矛盾激化后受伤的更多的是被拆迁人,因为本身被拆迁人就处在弱势一方。而如果因为激化再违法,能拿到补偿款更不易,因此作为弱势的一方更应该拿起法律这个公正的武器来解决问题。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7千字,阅读时间约6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6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房屋征收补偿费用应在什么时候到位?
一键咨询
  • 155****28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8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8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4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5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8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7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5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3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3****70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4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7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3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0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5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在房屋征收评估时,这几点被征收人应当知道
1、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与政府、被征收人的关系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2、评估机构究竟如何开展评估工作。3、评估工作的主要依据都有哪些?意即评估的对象不仅限于被征收房屋,还包括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房屋买卖税是什么时候开始征收
[律师回复] 二手房交易税费主要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随同营业税一并征免。其中,卖方需要缴纳的税费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买方需要缴纳的税费是契税和印花税。、度假村、酒店式公寓以外的居住用住宅。个人转让别墅、度假村、酒店式公寓,凡居住超过五年的(含五年)免征土地增值税;居住满三年不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4、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税附加城建税是营业税的7%;教育费附加是营业税的3%。5、印花税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征税项目,按合同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计税贴花。房地产证按件贴花5元。6、契税按规定契税应由买方缴纳。契税应纳税额根据房屋成交价格和税率计算征收。税率具体规定为: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的,按4%税率征收。个人首次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面积大于90平方米、小于140平方米按3%税率减半征收;大于140平方米的,按3%征收;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按1%税率征收。名下已有住房,再次购买按照3%征收。7、除了上面介绍的几大税种,在二手房交易中还会产生一些费用,比如评估费(最高为千分之五,买方负担)、登记费(工本费80元共有权证10元,买方负担)以及中介费(买卖双方共同负担)等。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房屋征收评估存在哪些风险?被征收人如何应对?
房屋征收评估存在的风险主要有:在评估时评估机构只对房屋外围进行测量,并没有到房屋内测量;评估报告没有写明评估方法、没有估价师合法签字;对初步评估结果不予以公示等。发现这些问题时被征收人应该及时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房产税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怎样的房屋买卖才征收这个税
[律师回复] 二手房交易税费主要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随同营业税一并征免。其中,卖方需要缴纳的税费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买方需要缴纳的税费是契税和印花税。、度假村、酒店式公寓以外的居住用住宅。个人转让别墅、度假村、酒店式公寓,凡居住超过五年的(含五年)免征土地增值税;居住满三年不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4、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税附加城建税是营业税的7%;教育费附加是营业税的3%。5、印花税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征税项目,按合同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计税贴花。房地产证按件贴花5元。6、契税按规定契税应由买方缴纳。契税应纳税额根据房屋成交价格和税率计算征收。税率具体规定为: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的,按4%税率征收。个人首次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面积大于90平方米、小于140平方米按3%税率减半征收;大于140平方米的,按3%征收;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按1%税率征收。名下已有住房,再次购买按照3%征收。7、除了上面介绍的几大税种,在二手房交易中还会产生一些费用,比如评估费(最高为千分之五,买方负担)、登记费(工本费80元共有权证10元,买方负担)以及中介费(买卖双方共同负担)等。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6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在房屋征收怎么算面积?
按照实际面积进行计算的,如果不能确定的可以按照房照上的面积为准。房屋征收只能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来进行执行的,并且房屋或者土地的征收是不能以盈利为目的来进行的,否则可以举报。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房屋征收与城镇房屋征收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补偿方面:由于土地性质的不同,其补偿价格也会有很大的差距,集体土地的征收主要是参照《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当然补偿主要是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固两者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集体土地上的征收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征收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和房屋本身的补偿,主要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这四类。对房屋的补偿一般仅以重置成本为标准,那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比,集体土地征收获得的补偿数额明显要低一些。
在集体土地征收时,如果被拆迁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采取裁决的方式解决补偿纠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但对于征收补偿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不管是国有土地征收还是集体土地征收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不能随意或是恶意降低被拆迁人的补偿,必须要保障被拆迁人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用人单位应该在什么时候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入职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是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农村房屋租赁土地征收,房屋被征用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租赁土地被征用承租人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6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在强拆房屋中,被征收人应当揣摩的几个知识点
其一,所谓“能不签就不签”,是为了避免掉入征收陷阱、圈套之中,其本身并非什么维权妙计,而是实属无奈之举。其二,虽然法律规定了“征收补偿决定”“责令交出土地决定”“拆迁行政裁决”这样的“一锤定音”的步骤、程序,但通常这些程序并不一定会被使用,可供被征收人把握的维权空间还是很大的。其三,征收维权的关键,在于不断为协商、沟通、谈判增添筹码,不断为相关平台的搭建创造条件。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房屋征收房屋的合法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征收合法的依据:根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 二、第 八、第九条确定:征收范围属于国有土地。因公共利益需要。包括,国防和外交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四规划一计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 五、第 十、第十 一、十 二、十 三、十 五、十六条、二十四规定。征收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被征收人是征收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公房使用权人、未经登记建筑所有权人等;确定征收范围,禁止建设和停办各类手续;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修改和听证,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补偿资金验收,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调查登记公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对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作出征收决定并公告: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维权技巧 > 房屋征收补偿费用应在什么时候到位?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