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患者主要诊断人负什么责任?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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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死亡患者主要诊断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一般是包括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一般的医疗事故是只涉及到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此时患者死亡的,是需要向其近亲属支付死亡赔偿金的。
死亡患者主要诊断人负什么责任?

一、死亡患者主要诊断人负什么责任?

医疗事故导致人死亡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赔偿的责任,同时还需要承担行政处罚的责任,以及如果涉嫌到刑事犯罪还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是属于一级医疗事故,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二、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责任的认定条件如下: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

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

3、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4、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

5、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

根据相关的规定,如果是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从而导致了患者死亡,那么首先医疗机构需要对患者进行相关的民事补偿,其次有关机构也会责令医院进行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并且需要缴纳罚款或者是吊销相关人员的执业许可证,如果构成犯罪还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涉嫌医疗事故罪。

在我国的医疗事故案件的责任划分中,如果是经过医疗事故鉴定之后,认定是医务人员的过失造成患者死亡的,此时该医务人员以及医疗机构都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但是具体承担哪一种责任,此时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相应的责任形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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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疗纠纷不同于其他纠纷,医疗纠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不是上网搜一下或者咨询一下就可以解决的。特别是鉴定,一个质量良好的陈述意见是取得客观鉴定意见书的基础。良好的鉴定陈述意见,是需要律师运用自身的医学知识与法律知识,投入很多精力与时间,通过对全部病历的研读之后才形成的。医疗纠纷目前可以做的有司法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县区级的卫生计生局委托当地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做出,对该鉴定不服的自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意见书之日起15日内,可通过原医疗技术鉴定委员会向省级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以上一级医学会的鉴定为准。司法鉴定是由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出,对鉴定不服,符合法定条件的,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是当地的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即卫生计生局委托所在地市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按照程序做出,司法鉴定由医患双方商定司法鉴定中心/所,或者协商不成的由进行摇号确定,多了一些选择权。无论哪种鉴定,不要把指出医疗机构的过错寄托在鉴定机构身上,鉴定机构不会主动给你提出医疗机构的过错。医疗事故属于医疗行政上的概念,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不是由人民认定,须经过医疗事故鉴定。人民对医疗机构是否有过错,是否构成医疗损害,是否构成医疗产品质量责任等,根据医患双方的证据、必要的司法鉴定意见,来加以认定和裁判。由于大家都清楚的原因,建议患者尽量避免选择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尽管如此,也很难避免鉴定的不公平不公正,所以一个公正公平的鉴定,需要对医疗机构是否有过错需要客观完整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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