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谁?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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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农村集体的土地通常是归集体所有,除非法律规定的土地是属国家所有的。通常在城市里面的土地一般都是属于国家所有,在郊区里面的土地,除非是法律规定的,一般都是属于集体所有。
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谁?

一、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谁?

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应该归农民集体所有,法律有规定的才归国家所有。

依据是《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禁止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二、土地所有权包括哪些?

土地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己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包括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

1、国家土地所有权是指国家依法对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2、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指集体经济组织对其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根据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土地所有权;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土地所有权。

因此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是归属于村集体的,但有一些特殊情况也会按照法律的规定属国家所有。农村里面的土地还包括诸如宅基地,自留地,这些土地全部都是属于集体所有的。但是国家也可以对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征收,不过征收之后会给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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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面的集体土地归谁管
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这里的集体,是专指乡(镇、村,村民小组等类同性质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的所有权,其他任何集体对土地没有所有权,农村的土地(包括城市郊区,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或已依法征收的外,均属于集体所有,农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都属于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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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老年人去世后,集体分配的土地归谁?是村委会还是子女
[律师回复] 老人去世土地确权归谁如果的老人单独的承包土地,村委会可以收回的。如果是家庭承包土地,在没有到承包期限前提,可以有家庭其他成员,办理继承,继续承包使用土地,前提是,继承者也需要是本村户籍。外地和外村户籍,不能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家庭承包方的代表人是在承包合同上签字的人或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记载的代表人。前两项规定的代表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因为其他原因无法到场确认的,由农户成员共同推选。其他方式的土地承包为个人或单位的承包。土地承包方代表是个人或单位承包的法人代表。该土地承包个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其法定继承人为承包方代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一条规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
第三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我国农村实行的是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是个人承包经营。农户家庭是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土地承包方,农户家庭的户主是土地承包方的代表。农户家庭的户主代表家庭同集体经济组织形成土地承包关系后,每一个家庭成员作为土地承包家庭中的一员可以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据《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
第二章
第十五条
第三款: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因为承包方家庭成员有以下情况而收回其原承包地:死亡、失踪的。这次确权不是调整承包地,更不是打乱重分,仍按生不补、死不退的原则,原户主已死亡,其承包地由子女耕作的,应更换承包土地共有人进行登记。但属于原户主单独居住无配偶子女已死亡的,其承包地应交回集体处理。承包农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不予确权登记。所收回土地纳入集体机动地管理。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承包时家庭实际人口为基础,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如出嫁女、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楚。二轮承包到现在,承包户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家庭成员,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与户主关系”栏按照国家规范填写,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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