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包装盒图案著作权归属属于版权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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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般产品包装盒图案著作权归属,是不属于版权的,而是属于外观设计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应该为十年,但如果是外包装上面的图案形象,这个图案是可以进行版权登记的。
产品包装盒图案著作权归属属于版权吗?

一、产品包装盒图案著作权归属属于版权吗?

外包装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是自申请日期10年,保护的是外包装盒的整体外观效果,即形状和其上的图案的结合。

外包装上的图案形象可以登记著作权(版权),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50年(法人组织),个人的话是创作者终生及死亡后50年。

仔细看上文的话,两者保护的客体不同时效也不同,就注重保护的是图案的著作权还是产品整体的外观效果。

如果商品包装规格有多种且包装盒除去图案本身没什么特别之处,那么可以先登记图案的著作权。

反之则应当申请外观专利予以保护产品整体。

另外,著作权是伴随作品完成自然获得的,也就是说不需要履行著作权登记的手续,后者只是日后留证的手段。

二、包装设计是著作权吗?

创作作品的公民就是作者,而著作权属于作者。作者是著作权人享有相关权利。而产品包装盒图案著作权的问题应该根据规定,法律中明确规定著作权包含的种类,其中规定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都属于所称的作品,可以进行著作权的申请。对于图案同样可以申请专利权。产品图案的审计图可以作为著作权的作品。著作权保护的内容包括: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综上所述,产品包装设计是专利,也是一种作品,作者可以办理著作权登记,这样就得到保护。办理登记要带上产品设计图、著作权申请书及其它材料。经过登记后,他人未经许可授权是不能使用的。如著作权被侵权,受害企业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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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属于版权。
1.软件著作权属于著作权的范围,受《著作权法》保护,不是专利的一种,不受《专利法》保护 。
2.两者是同属于知识产权概念,种类不同而已,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软件证明材料通过国家认可机构(版权保护中心)审核取得的,而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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