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在娘家户口已迁出能得到征地补偿款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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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农村户口迁出后不能获得征地补偿款,不符合法律规定。征地补偿款中的土地补偿费属于村集体的收入,会按照村集体中的成员进行分配,征地之后所补偿的费用并没有统一的标准,赔偿的金额是由土地使用性质,土地的经济价值决定的。
土地在娘家户口已迁出能得到征地补偿款吗

一、土地在娘家户口已迁出能得到征地补偿款吗

不能得到征地补偿款。户口迁出的外嫁女如属于丧偶或离婚,将户口又迁回原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得到征地补偿款,户口迁出的外嫁女如将户口迁入丈夫家,而又不具备丧偶或离婚的因素时,则没有资格享受征地补偿款。只要户口迁出了,就不再拥有原娘家村的村民资格了,所以也就不能再享有娘家征地补偿分配资格,而只能要求享有婆家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

已迁出户口不能获得征地补偿。土地补偿款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按照规定应当分配给集体的所有成员,户口已迁出集体的不具备该村的村民资格,不能享受该村村民的补偿待遇。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二、征地补偿的项目有什么

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一)土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对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因土地被征收而造成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土地减少或者无地可耕的损失进行的补偿。

(二)安置补助费:是指对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生活来源的农民,因国家征收土地而推动土地所造成的生产、生活困难由国家给予必要的生产、生活补助费用。

(三)青苗补助费:征收耕地上有未收获作物,因急于用地须毁青苗的。属短期农作物的,按一季产值补偿,属多年生农作物的,根据其种植期和生长期长短给予合理补偿。水产养殖的青苗补偿根据不同的养殖品种、养殖方式、养殖设施等情况给予补偿。

(四)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的拆除、搬迁、恢复、移载、砍伐等的国家补偿。

土地在娘家但户口已迁出,不能得到征地补偿款。征收土地的补偿款是由征收一方支付的,归土地的被征收人所有,补偿的项目有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若是支付征地补偿时存在纠纷,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和解,也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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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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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置补助费  
1、分配对象  (
1)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村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被征地农民同意统一安置(含纳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范围,下同)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负责安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单位;被征地农民以书面形式放弃统一安置的(不含应纳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范围,下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  (
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其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  (
3)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4)征收、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发包的果园等土地,其安置补偿费归该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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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由该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和管理。  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如果其家庭承包的耕地全部被征收、征用的,安置补偿费支付给家庭承包的承包方,且在全部享受安置补偿后,该承包方以后不再获得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部分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家庭承包的承包方享受部分安置补偿费后,不再增加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面积。  实行平均分配安置补助费的,在平均调整承包地后,安置补偿费平均支付给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
2)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的,安置补助费原则上支付给原承包方。  (
3)属于其他方式承包或以作价、租赁等形式取得承包权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安置补助费归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已经发包且承包方一次纳承包费的,要退回剩余期限的承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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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补偿费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
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  (
3)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
4)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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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从第十九条的规定中看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的是被征收房屋的价值。通俗易懂地讲:我要拆你的房子,你这个房子值多少钱,我补偿你,而不是你这个房子里住了多少个人,我按照每个人多少钱补偿你。
所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与户口是没有实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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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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