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要按照青岛离婚律师收费价目表收取律师费吗?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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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并不是必须要按照青岛离婚律师收费价目表收取律师费,若离婚纠纷发生在青岛、且当事人委托青岛地区的律师事务所来处理该纠纷,那么律师事务所当然是需要按照青岛离婚律师收费价目表收取律师费的,对于其他情形,就有可能不需要按照此价目表收费。
必须要按照青岛离婚律师收费价目表收取律师费吗?

一、必须要按照青岛离婚律师收费价目表收取律师费吗?

1、并不是必须要按照青岛离婚律师收费价目表收取律师费。

如果离婚纠纷并不是发生在青岛,且也并不是委托青岛地区的律师事务所来处理自己的离婚纠纷,那么当然就并不需要按照青岛离婚律师收费价目表收取律师费。

2、离婚案件的律师费可能为3000元左右。

一般来讲,不涉及财产的离婚案件一审律师费3000-5000元。如果有财产纠纷,还要按财产数额来支付一定比例的律师费,最终的律师费你可以与律师确定。

二、怎么缴纳离婚诉讼费?

1、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

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一般情况下,诉讼费都是由原告预缴,最后由败诉方承担的,但是如果原告起诉离婚后又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会全部退还诉讼费,而只退还诉讼费的50%。

2、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证据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若男女双方决定起诉离婚,但是并不能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了的证据,那么可以委托律师来收集相关证据。委托律师后,是需要按照既定的标准来支付律师费的。若是当地的律师费收费标准,并没有规定具体的律师费数额,则需要协商确定最终需要支付的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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