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国有土地房屋拆迁有拆迁安置协议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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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征收国有土地时房屋拆迁有拆迁安置协议,征地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和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补偿协议中要约定清楚补偿方式,补偿标准等基本信息,不履行拆迁安置协议的可以起诉处理。
征收国有土地房屋拆迁有拆迁安置协议吗

一、征收国有土地房屋拆迁有拆迁安置协议吗?

征地拆迁有拆迁安置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应载明哪些基本内容?

(一)拆迁当事人双方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被拆迁房屋各使用人的姓名;

(三)被拆迁房屋的地址、地段和建筑面积;

(四)在四级地段安置应得的房屋建筑面积;

(五)货币化安置款额;

(六)货币化安置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七)被拆迁人的搬迁期限;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拆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房屋拆迁安置协议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不执行房屋拆迁安置协议怎么起诉?

1、准备好行政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五、房屋拆迁安置方式有哪些?

(一)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

(二)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也称为产权置换;

(三)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拆迁补偿方式,可以二者结合补偿。

虽然房屋拆迁有拆迁安置协议,但拆迁安置协议满足法定条件才有效,比如签拆迁安置协议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没有受到胁迫,拆迁安置协议书中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等。被拆迁人对拆迁安置方案有争议的,不能在拆迁安置协议书上签字,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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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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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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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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