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可以获得减刑或假释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5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监外执行可以获得减刑或假释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监外执行可以获得减刑或假释么

关于监外执行可以获得减刑假释么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监外执行可以获得减刑或假释么?

监外执行一般不能减刑或假释,监外执行的时候没有考核分,所以没有办法减刑。

特殊情况可以,即法律规定的几种重大立功表现。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三、监外执行收监的条件有哪些?

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予以收监:

1、重新违法犯罪的;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安机关有关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尚未构成犯罪的;

3、采取非法手段骗取保外就医的;

4、经治疗疾病痊愈或者病情基本好转,刑期未满的;

5、办理保外就医后并不就医或以自伤、自残、欺骗等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

采取非法手段骗取保外就医或保外就医期间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擅自外出的时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司法实践中对罪犯的减刑或假释,基本上都是针对在监狱当中服刑的这些罪犯的,而且,也不是所有服刑的罪犯都可以被减刑或假释,减刑或假释也有严格的限制条件,包括监外执行的条件也非常严格。

监外执行可以获得减刑或假释么相关知识延伸阅读

很多人看见被判处刑罚的罪犯没有在监狱执行刑罚,而是在监外执行,这时候有的人就会问无期徒刑可以在监外执行吗?答案是可以的,那么无期徒刑的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律图在下文就为大家浅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无期徒刑的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54条作了明确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综上,无期徒刑监外执行的条件只有一个,只有罪犯怀孕或哺乳婴儿的才可暂予监外执行。

二、监外执行的程序

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司法局执行,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司法局,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司法局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司法局通知人民法院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司法局应当通知监狱等执行机关收监。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监狱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负责执行的司法局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

三、监外执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无期徒刑适用监外执行只有孕妇或正在哺乳婴儿才可以,其余的都不可以适用监外执行。当然,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一定刑罚时间后,可以申请缓刑。如需要法律帮助,建议登录律图网站找专业律师服务,这是很有帮助的。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监外执行可以获得减刑或假释么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5千字,阅读时间约15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1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监外执行可以获得减刑或假释么
一键咨询
  • 164****31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3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6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3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3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2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6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1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6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4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8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7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5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8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0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监外执行可以获得减刑或假释么
对监外执行的罪犯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减刑或假释的,因为无论是减刑或假释,主要就是看罪犯在服刑期间的表现,可如果罪犯是被监外执行的话,在监外执行期间没有考核分,所以没办法对监外执行的罪犯减刑。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之后,还是要收监执行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监外执行可以获得减刑或假释么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监外执行可以获得减刑或假释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1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如何获得减刑、假释?以及减刑假释的程序
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提交1、减刑建议书。2、终审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裁定书的复制件。3、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书面证明材料。4、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经审查,如果上述材料齐备的,应当收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朋友想了解减刑知识,所以现在想咨询一下一般什么情况可以获得法院减刑或减刑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1、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这里含义有几层意思:一是,对于符合条件的犯罪分子的减刑,必须要提出减刑建议书;二是,提出减刑建议书的机关是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是指依法执行拘役、管制的公安机关和依法执行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监狱。减刑建议书是执行机关制作的,建议人民法院予以减刑的正式书面文件,也是人民法院作出减刑裁定的依据,三是,减刑建议书向执行机关所在地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不是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不能向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2、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减刑案件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的减刑建议书后,不能简单作出决定,要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这里的“审理”一般是书面审理,审理的内容主要是执行机关提出减刑建议的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犯罪分子是否符合减刑条件等。
3、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经过审理,合议庭认为执行机关提出减刑建议的程序合法,犯罪分子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符合减刑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减刑;认为不符合法定减刑条件的,应当裁定不予减刑。对于裁定减刑的,应当制作裁定书,并送达提出减刑建议书的执行机关。
4、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主要是指减刑必须经过有关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裁定,执行机关无权直接决定减刑;有关人民法院受理减刑案件必须是依据执行机关的减刑建议书,不能在执行机关未提出减刑建议书的情况下,受理减刑案件,更不能直接作出减刑裁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获得减刑假释条件包括哪些?
在获得减刑假释之前,当事人应当正处在刑罚执行期间的罪犯,同时针对的是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对犯罪嫌疑人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在执行阶段有立功表现,则只能作为一项减刑的前提行为,从而引起减免刑罚的结果。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你好,朋友他叔叔因为贩毒被判刑,他积极改造,现在获得假释的机会了,朋友他想知道对于假释后能减刑吗?谢谢。
[律师回复] 假释与减刑不能同时适用
事实上,法律对减刑、假释问题已经出台过一系列的专门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的规定,罪犯既符合法定减刑条件,又符合法定假释条件的,可以优先适用假释。
也就是说,假释与减刑不能同时适用,同时满足两者适用条件的,优先适用假释。
因此,也就不存在假释之后能否再减刑问题了。
减刑之后还可以假释
尽管假释之后不存在减刑与否的问题,但是减刑之后,是否可以假释呢?
答案当然是可以的。
按照上述最高法规定,罪犯在减刑仍可以获得假释的,但有时间的限制:
(1)罪犯减刑后又假释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2)对一次减去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后,决定假释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六个月;
(3)罪犯减刑后余刑不足二年,决定假释的,可以适当缩短间隔时间。
所以,罪犯在获得减刑后,满足假释条件的,仍可以假释。
只是在实践中,对同一犯罪分子既适用减刑又适用假释的情况,较为少见,即便有,其对象也是刑期非常长的罪犯。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71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1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获得假释的条件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获得假释的条件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广元监狱八监区李万祥2018年好久能获得减刑出来
[律师回复] 符合减刑要求的能够申请减刑,能否减刑取决于罪犯的日常表现,可否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等。  法律限定最多能够减一半刑期,事实上基本达不到。  《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要求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能够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意外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事实上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时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坐牢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限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71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监外执行可以获得减刑或假释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