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与减刑不能同时适用
事实上,法律对减刑、假释问题已经出台过一系列的专门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的规定,罪犯既符合法定减刑条件,又符合法定假释条件的,可以优先适用假释。
也就是说,假释与减刑不能同时适用,同时满足两者适用条件的,优先适用假释。
因此,也就不存在假释之后能否再减刑问题了。
减刑之后还可以假释
尽管假释之后不存在减刑与否的问题,但是减刑之后,是否可以假释呢?
答案当然是可以的。
按照上述最高法规定,罪犯在减刑仍可以获得假释的,但有时间的限制:
(1)罪犯减刑后又假释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2)对一次减去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后,决定假释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六个月;
(3)罪犯减刑后余刑不足二年,决定假释的,可以适当缩短间隔时间。
所以,罪犯在获得减刑后,满足假释条件的,仍可以假释。
只是在实践中,对同一犯罪分子既适用减刑又适用假释的情况,较为少见,即便有,其对象也是刑期非常长的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