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网络诈骗高于多少才能立案

最新修订 | 2024-02-19
浏览10w+
卢滨律师
卢滨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47人
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江西省网络诈骗高于多少才能立案相关的法律规定。
江西省网络诈骗高于多少才能立案

一、江西省网络诈骗高于多少才能立案?

江西省网络诈骗的立案标准是5千元,江西省关于诈骗罪的数额划分标准是: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千元为起点

2、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万元为起点

3、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五十万元为起点

二、诈骗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关于诈骗案件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达到以上数额,又具有以下情节的,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

各省份规定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肯定都和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是有关系的,但也不代表自己被骗的金额不够5000元的情况下,就不能到公安机关报案,只是达不到立案标准的话,从法律层面上不能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江西省网络诈骗高于多少才能立案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通过搜索查看我们网站的其他内容来进行了解,也可以提交您的问题,请律师来帮您解答。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千字,阅读时间约11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3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江西省网络诈骗高于多少才能立案
一键咨询
  • 155****67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8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2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4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0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7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8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1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7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6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6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1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8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1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2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江西省网络诈骗高于多少才能立案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江西省网络诈骗高于多少才能立案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前几天到江西时,在高速上超速了,不知会受到怎样的处罚,请问江西省高速超速处罚是怎样的?谢谢帮助。
[律师回复] 在限速不同的道路上,超速的处罚也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相应的处罚规定车辆超速罚款标准如下:
(一)时速超过限定时速不到10%的,给予警告;
(二)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1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3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500元罚款;
(三)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上8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1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1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5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1000元罚款;
(四)在限速为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1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10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1500元罚款;
(五)在限速为100公里以上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15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
江西省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对于江西省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诈骗罪的标准由地方规定,广东省分为1类地区和2类地区,具体如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法律依据】
《广东省高级人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诈骗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
一、一类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等六个市,诈骗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六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元以上。
二、二类地区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十五个市,诈骗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四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六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元以上。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江西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的网络信息发布规则
本规则所称挂牌公开交易是指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示地块的基本情况、竞买规则等内容,竞买人轮番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买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方式。挂牌公开交易适用于出让、租赁、转让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3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网络帮信罪量刑标准江西是什么?
网络帮信罪量刑标准江西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实际上这样的一种犯罪行为就只有一种量刑的幅度,相对来说犯罪的量刑幅度并不是特别的高。网络帮信罪量刑标准江西是什么,这个问题也可以参考本文的内容。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最近开车违章被电子眼拍到了,不知道会怎么处罚,请问一下江西省高速公路违章处理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违章处理
出示相关的证件办理交通违章,在工作人员的电脑上能查看3张违章现场的照片,以确认违章事实。查看违章现场记录只限本区内,如果在南海顺德等地区违章,只能到当地部门查看。从确认违章信息,到打单排队缴款,整个过程大约15分钟,但周边地区停车相对较难。
优点:
1、能办理所有类型的交通违章和缴款,不另收取手续费
2、可以查看交通违章现场信息记录,但只限本区内
3、办理省外交通违章的唯一渠道
缺点:
1、网点少,交通相对不方便,停车难
2、车主违章情况将依法扣分
违章办理方法2
——邮政代办交通违章
致电邮政客服热线11185,工作人员介绍,邮政办理交通违章业务有两种模式,一种是车主到邮政营业厅办理,需要带上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以及违法通知书或相关的违章信息,手续费25元。另一种方式是在11185服务热线登记车主信息,然后邮政会派人上门收集相关资料办理,费用方面每笔30元。
优点:
1、可选择上门服务,无需到交警部门排队
缺点:
1、不支持交警现场处理的违章
2、同一天内,同一个驾驶证不能办理超过4笔违章,每笔违章不超过200元,扣费超过12分不办理。
3、手续费用较高,处理时间比较长,约需15个工作日
违章办理方法3
——12580手机支付办理
致电12580咨询,服务人员介绍,中国移动的车主可通过登记车主资料,包括车牌号码、行驶证号、车架号等信息,成为中国移动的签约客户。
2日后,系统就能为车主开通电话代缴功能,届时车主致电12580,客服人员会与车主确认相关的违章信息,然后会转入一个语音系统,车主可依照提示输入银联卡的账号密码,实现电话支付缴纳违章罚金,可即时办理完成,每一笔违章收取20元手续费。
优点:
无需上网,足不出户,只需电话即可办理,不受时间限制
缺点:
1、不支持交警现场处理的违章
2、需要收取手续费
违章办理方法4
——公安交警信息网办理
除了上述几种交通违章处理的方式外,还可以登录交警信息服务网,页面中间有交通违法网上查询的链接,输入车牌号码等相关资料后,就能够查询车主车辆的交通违章信息,并可以通过选择上门服务或者网上支付的方式办理违章处理,本地违章每宗收取25元手续费,本地车主省内违章收取每宗40元手续费。
信息网违章自助办理
优点:
1、网上支付办理,轻松省时
2、同时查询驾驶证扣分情况、办理年票、车船税等业务
缺点:
1、系统偶有不稳定
2、手续费用较高
3、不支持交警现场处理的违章
违章办理方法5
——好易自助终端机办理
在晚上走进绿景路上一家农商银行,虽然银行已经下班,但在自助柜员机服务区内,设有一台好易自助终端机,按照系统上面的指示,输入车牌号码、车架号等信息,即可查询车辆的违章信息。
点击办理选项,依照步骤确认,最后插入指定的银联卡缴费,整个过程五分钟完成,而且不产生驾驶证扣分。据了解,农商银行各网点、地铁沿线站点、各大消费场所等均设有好易自助终端机,市民可以咨询附近是否设有相关网点和设备。
优点:
1、农商银行网点均设有自助终端机
2、系统操作简单,不收取手续费
3、部分由电子警察拍摄的违章处理可不扣分
缺点:
1、只能办理电子拍摄违章,以及200元以下的罚款
2、只限省内交通违章处理
3、不能办理交警现场处理的违章
违章办理方法6
——橙牛违章管家、车轮查违章等APP
专业便捷的违章处理应用,无需输入验证码,对接全国300个城市交管局官方数据,支持多车辆异地查询,新规违章主动提醒,永久免费!消息,橙牛违章管家相关负责人透漏,橙牛违章管家已完成由如山创投领投,德同资本、盈动资本以及投资人李治国跟投的3000万人民币A轮融资。[4]
优点:
1、方便快捷,全国300城市交管局数据对接
2、系统操作方便,不收取手续费
3、系统提供除了违章以外更多的汽车服务
缺点:
1、不能处理扣分的违章
2、违章查询系统偶有不稳定
3、违章处理的城市一般为大城市,还需要扩充
违章办理方法7
车生活查违章,专业的汽车综合服务APP,直连交管局官方系统,查询覆盖全国400多个城市,数据实时准确,提供违章代缴,异地违章代办,现场罚单处理,违章高发和限行提醒,加油充值等服务,办理速度快,操作简单方便。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江西省开放上户口网上可以办理吗?
江西省开放上户口网上暂时还不能够进行办理,只能够线下进行上户口的办理的。如果是新生儿上户口的话,首先应该要在新生儿出生后的一个月之内进行上户口,同时必须要带上出生证明。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3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浙江省网络诈骗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0w+浏览
互联网纠纷
朋友现在在考司法考试,准备转行当律师,想问下关于江西省高院量刑指导意见的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很高兴回答江西省高院量刑指导意见的内容是什么这个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刑法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事项量刑公正,依据刑法和刑事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量刑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的刑事审判实践实施细则。
一、量刑的指导原则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个人应负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二、量刑的基本方法 量刑时,应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定量分析,一次确定量刑起点、基准刑和宣告刑。
1、量刑步骤
(1)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根据优先适用的量刑情节对基准刑进行调节,再用其他量刑情节进行调节,确定拟宣告刑;
(4)综合考虑全案情况,根据确定宣告刑的方法对拟宣告刑进行调整,依法确定宣告刑。
2、调整基准刑的方法
(1)具有单个量刑情节的,一般根据各个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直接对基准刑进行调节。
(2)具有多个量刑情节的,一般根据各个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采用同向相加,逆向相减的方法调节基准刑。 ????对于具有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又聋又哑的人活着盲人犯罪,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等优先量刑情节的,先适用该量刑情节对基准刑进行调节;同时具有前述两种以上优先适用量刑情节的,应采用连乘的方法调节基准刑。再次基础上,再适用其他量刑情节进行调节。
(3)被告人犯数罪,同时具有适用于各个罪的立功、累犯等量刑情节的,先适用该量刑情节调节个罪的基准刑,确定个罪的所应判处刑罚,再依法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
3、确定宣告刑的方法
(1)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法定刑幅度内,且罪责刑相适应,可以直接确定为宣告刑;如果具有应当减轻处罚情节的,应依法在法定最低刑以下确定宣告刑。
(2)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且罪责刑相适应的,可以直接确定为宣告刑;只有从轻情节的,可以依法确定法定最低刑为宣告刑。但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3)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法定最高刑以上的,可以依法确定最高刑为宣告刑。
(4)综合考虑全案情况,独任审判员或合议庭可以在20%的幅度内对调节结果进行调整,确定宣告刑。当调节不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应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依法确定宣告刑。
(5)综合全案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下刑罚、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缓刑、免刑的,应当依法适用。
4、其他规定
(1)对于数罪并罚,具有刑法总则规定的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自首、坦白等量刑情节只适用于本罪;立功、累犯等量刑情节适用于全案。对于同种数罪,可以根据上述量刑情节在整个案件中的具体地位等因素确定适当的调解比例。
(2)数罪中个罪的量刑均为法定刑的起点刑或接近起点刑,数罪并罚时一般应采用个罪最高刑以上总和刑以下的中线之下量刑。
(3)宣告刑以月为单位计算。
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量刑时要充分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根据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以及量刑情节的不同情形,依法确定量刑情节的适用及其调节比例。对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在确定从宽副度时,应当从严掌握;对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应当充分体现从宽。具体确定哥哥量刑情节的调解比例时,应当综合平衡调节幅度与实际增减刑罚量的关系,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一)优先使用的量刑情节
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30%-60%。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10%-50%。 对同案犯中的多个未成年人,在适用从宽幅度时应考虑案件的均衡,不同被告人之间因年龄导致的刑期差异不宜过大。
2、对于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犯罪,综合考虑犯罪的动机和目的。情节、后果以及悔罪表现等,并结合其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过失犯罪的,应当减少基准刑的20%-50%。对于六十五周岁以上不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犯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过失犯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20%以下。
3、对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综合考虑犯罪性质、精神疾病的严重程度以及犯罪时精神障碍影响辨认能力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40%以下。
4、对于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综合考虑犯罪性质、情节后果以及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时的控制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认知程度、是否初犯、悔罪表现和一贯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一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意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5、对于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应当综合考虑不法侵害、危险来源的性质、程度、过当程度、过当原因、造出损害的大小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6、对于预备犯,综合考虑犯罪行为性质、实施程度和危害程度等情况,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免除处罚。
7、对于未遂犯,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8、对于中止犯,应当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性质、中止犯罪的动机和目的、中止犯罪的阶段、自动放弃犯罪原因、造成的危害后果大小、阻止危害后果的发生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造成较重损害结果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60%。
(2)造成较轻损害结果的,可以减少基准刑50%-80%。
(3)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9、对于从犯、胁从犯,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实施犯罪行为等具体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对于从犯,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2)对于胁从犯,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60%;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6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10、对于教唆犯,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被教唆的对象,以及被教唆的人是否实施犯罪行为的呢过情况,确定从宽或者从严处罚幅度。
(1)对于从犯的一般教唆,按照本节第9条第
(1)项的规定,确定从宽处罚的比例。
(2)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之罪的,对于教唆犯,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3)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30%以下。
(二)其他量刑情节 1
1、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
(1)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办案机关发觉,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40%以下;
(2)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已被办案机关发觉,但尚未受到调查谈话、讯问,或者未被宣布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30%以下;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不同种罪行,一自首论处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4)并非出于被告人主动,而是亲友规劝、陪同投案,或亲友送去投案等情形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30%以下;
(5)罪行尚未被办案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办案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30%以下;
(6)其他类型的自首,可以减少基准刑20%以下;
(7)犯罪较轻的自首,可以减少基准刑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1
2、对于坦白情节,综合考虑如实供述罪行阶段、程度以及悔罪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20%一下;
(2)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罪行较重的,可以减少基准刑10%-30%;
(3)因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50%;
(4)如实供述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一下。 1
3、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可以减少,根据犯罪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1
4、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2)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1
5、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于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30%以下。 ????????积极配合办案机关追缴赃款物,未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或较大损失的,可以减少基准刑10%以下。 ????????对于抢劫的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退赃、退赔的,在决定是否从宽及从宽的幅度时应从严掌握,减少的基准刑不得超过10%,并不得超过1年。 1
6、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1
7、对于当事人根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礼道歉以及真诚悔罪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1
8、对于累犯,应当综合考虑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轻重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40%,一般不少于3个月刑期。 1
9、对于有前科的,综合考虑前科的性质、时间隔长短、次数、处罚较重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10%以下。前科犯罪为过失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的除外。 20、对于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弱势人员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犯罪严重程度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20%以下。 2
1、对于在重大自然灾害、预防、控制突发疾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故意犯罪的,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2
2、对于为进行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而实施其他犯罪的。综合考虑违法、犯罪性质、程度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10%以下。
四、常见犯罪量刑
(一)交通肇事罪
1、构成交通肇事罪,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四十万元并无能力赔偿,负主要或全部责任的;死亡三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重伤一人,负主要或全部责任的,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一至第六项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死亡二人或者重伤五人,负责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死亡六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或者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八十万并无能力赔偿,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确定量刑起点。
(3)因逃逸致一人死亡,可以在七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致人重伤、死亡的人数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扥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死亡一人,可以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每增加死亡一人,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2)每增加一人重伤,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3)每增加轻伤一人,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4)每增加财产损失五万元的,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该情形未被作为定罪条件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一下,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增加基准刑的比例累计不得超过50%。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交通肇事后及时报案,或者在现场积极抢救被害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但依法认定为自首的除外。
(二)故意伤害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拘役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值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害后果、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每增加一人轻伤,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每增加一人重伤,可以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
(4)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造成被害人二级至一级残疾,每增加一级残疾的,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20%以下:
(1)适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实施伤害行为的;
(2)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
(3)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
(1)因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被害人有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的;
(2)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3)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三)强奸罪
1、构成强奸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强奸妇女一人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奸淫幼女一人的,可以在四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抢劫罪,具有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恶劣程度、强奸人数、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法定量刑情形中的一种情形的,可以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可以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三人以上的,每增加一人,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3)造成轻微伤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4)造成轻伤一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5)每增加重伤一人,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6)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造成被害人二级至一级残疾,每增加一级残疾的,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7)造成问成年被害人怀孕、感染性病等后果的,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8)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当同事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增加基准刑的比例累计不得超过100%:
(1)利用教养、监护、职务、亲属关系强奸的;
(2)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强奸的;
(3)持凶器或采取非法拘禁、捆绑、虐待的方法强奸的;
(4)强奸二次以上;
(5)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强奸未成年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40%以下;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增加基准刑的比例累计不得超过100%:
(1)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或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强奸犯罪的;
(2)进入未成年住所、学生集体宿舍实施强奸犯罪的;
(3)采取暴力、胁迫、麻醉等强制手段实施奸淫强奸犯罪的;
(4)对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农村留守儿童、严重残疾或精神智力发育迟滞的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犯罪的;
(5)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节。
(四)非法拘禁
1、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非法拘禁一人,未造成伤害后果的,可以在一个月至六个月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非法拘禁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非法拘禁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4)非法拘禁之、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非法拘禁人数、拘禁时间、致人伤亡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被拘禁人数每增加一人,可以增加一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2)非法拘禁的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一年;
(3)每增加一人轻伤,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4)每增加一人轻伤,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
(5)每增加一人重伤,可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6)每增加一人死亡,可以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
(7)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造成被害人二级至一级残疾,每增加一级残疾的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
(8)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20%,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增加基准刑的比例累计不得超过100%:
(1)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致人重伤、死亡的除外);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进行非法拘禁的;
(3)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其他恶劣手段的;
(4)非法拘禁次数大二次以上的;
(5)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为索取合法债务、争取合法权益而非法拘禁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五)抢劫罪
1、构成抢劫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抢劫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犯抢劫罪,具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六)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抢劫情节严重程度、抢劫次数、数额、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在下列相应幅度内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抢劫二次的,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抢劫三次以上的,每再增加抢劫一次,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2)抢劫数额在一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每增加三千元,可以增加二个月至四个月刑期;抢劫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每增加二万元,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
(3)造成轻微伤一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4)造成轻伤一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5)每增加重伤一人,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6)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造成被害人二级至一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可以增加一级残疾,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7)每增加刑法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八种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8)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持械(不含枪支)或使用危险性工具抢劫的;
(2)为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二实施抢劫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抢劫的;
(4)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转化型抢劫,仅以轻微暴力或语言相威胁的;
(2)确因生活所迫、治病急需而实施抢劫的;
(3)抢劫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财物的;
(4)其他可以从轻处罚情形。
(六)盗窃罪
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盗窃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1500元】,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或者扒窃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盗窃达到数额巨大起点【5万元】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盗窃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40万元】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但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盗窃数额在一千五百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每增加一千五百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2)盗窃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四十万元的,每增加五千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3)盗窃数额在四十万元以上的,每增加四万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4)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或者两年内盗窃三次,盗窃数额未达到数额较大,仅是分别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5)其他领域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盗窃数额分别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分别以此确定量刑起点,盗窃次数达二次以上的,或者每增加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两种情形中的一种情形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该情形未被作为定罪条件的,或者未被认定为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且每增加一种情形,可以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增加基准刑的比例累计不得超过100%:
(1)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2)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3)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或者在医院盗窃病人及其亲友财物的;
(4)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5)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6)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5、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公私财物造成其他财物损毁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30%。实施盗窃犯罪后,为掩盖罪行或报复等,故意毁坏其他财物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一下。
6、盗窃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减少基准刑的20%-50%。
7、在案发前自动将赃物放回原处或归还被害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8、确因治病急需或生活所迫而盗窃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金融诈骗辩护 > 江西省网络诈骗高于多少才能立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