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是否让院方先行支付医疗费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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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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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医疗过错是否让院方先行支付医疗费相关的法律规定。
医疗过错是否让院方先行支付医疗费

一、医疗过错是否让院方先行支付医疗费

医疗过错之后,就无须患者承担费用,不存在让院方先行支付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疗过错责任纠纷怎么处理

第一、协商解决。

病员及家属可以向医院提出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要求医院确定事件的性质并提出处理办法。

在事实清楚、责任分明的基础上,您可以与医院进行协商。

实践中绝大部分医疗纠纷是通过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的,它避免了不必要的行政和诉讼程序,可以为病员和家属节省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财力。

第二、技术鉴定。

倘若您和医院不能就医疗事故的处理达成一致时,可以向当地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3、重新鉴定、行政复议和诉讼。

您若对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或者对卫生行政部门所做的处理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书或处理通知书后向上一级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当然您也可以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在出现的医疗过错行为之后,其实就不存在着患者这方出钱规定的,所有今后涉及到的相关费用由院方进行支付,这个是在确认医疗机构存在过错行为日起就开始计算。

以上就是整理的回答,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成都律图网做相关的法律咨询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医疗过错是否让院方先行支付医疗费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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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虽有医疗过失,但未造成病员死亡、残废和功能障碍;
二是由于病人病情或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
三是由于病人和家属不配合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医疗事故是特定的职业事故。断定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下列五个基本条件:
(一)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是经过卫生机关考核、批准和承认的,有相应原资格、职称和职务。
(二)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犯有医疗过失。
(三)医疗事故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服务活动和管理工作中。
(四)给病人造成的不良后果。
(五)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发生医疗事故是非常严重的事,但医疗事故与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并发症和后遗症极易混淆,应当掌握有关知识加以区别。
医疗差错是发生诊疗护理过失,给病人造成一定的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或增加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但后果较事故轻。按不良后果的程度,又分为严重差错和一般差错。医疗意外指由于无法抗拒的原因,使病人出现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不属于医务人员的过失。并发症指一种疾病在发展过程中自然引起的另一种疾病和症状,如剖腹手术后引起的粘连性肠梗阻,就是并发症。这类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后遗症疾病好转或治愈后遗留下来的组织、器官缺损或功能障碍。如小儿后的下肢瘫痪,不属于医疗事故。
国家对医疗事故首先注意定性,并区分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责任事故是玩忽职守,违反规章制度造成的;技术事故是技术水平低造成的。根据危害程度,又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事故造成病人死亡;二级事故造成病人严重残废和严重功能障碍;事故造成病人残废或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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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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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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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十)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十
一)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工伤医疗待遇有哪些刘:职工因工负伤或者得职业病时,应当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急救。因医疗条件所限需要转院的,应当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提出,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住院治疗的伙食费由用人单位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支付70%。经批准转往外地治疗时,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本单位按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厂方不支付医疗费,工伤员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刘:厂方不支付医疗费,工伤员工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工伤员工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工伤员工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讼。:上述来信员工申请仲裁,被告知超过期限了。申请仲裁的时效是多久法律有相关规定吗刘:因工伤保险事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争议,也属劳动争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60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的,人民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只有在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人民才对因为超过60日仲裁时效导致仲裁机构不予受理的案件予以驳回诉讼请求。但要提出仲裁申请的职工仍要注意,申请仲裁期限是60天,必须好好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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