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让要办理那些手续?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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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土地转让要办理那些手续相关的法律规定。
土地转让要办理那些手续?

转让土地的时候,不是说拿产权证出来,然后一手拿证一手交钱就可以完成交易。按规定,你要转让土地的话,那么需要遵守一定的手续。实际中,你跟人转让土地后,你要去办理下面的几个手续:

1、你们交易双方提出申请。你要去申请办理转让手续,还应该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注意,必须要带齐资料。要是不知道需要携带哪些资料的话,那么建议你可以及时找个专业律师问问下。

2、等待机关经办人审查。在申请机关接到申请后,经办人会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是说没有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且没有通知承租人知道的,权属不清、四邻有纠纷的等情况的就会不予办理转让手续,并在15日内通知转让你们双方。

3、有关机关会进行现场勘察。现场勘察是会跟你提供的有关资料对照核实。

4、进行地价评估,并提供报告书。

5、填写转让审批表。

6、审批。

7、交纳有关税费。

而对于土地交易需要交纳的税费,一般包括如下:

营业税及附加税(出让方):

(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1%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印花税契税(双方):

(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土地增值税(出让方):

(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3)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

8、登记编号。

9、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最后,你在办理转让登记的时候,负责办理转让登记的机关要是耽误你时间的话,你因此遭受损失了,那你可以去找他的上一级申请行政复议。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土地转让要办理那些手续?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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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补办划拨土地房屋转让土地出让手续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补办划拨土地房屋转让土地出让手续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关于转让划拨土地住宅连同底商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补充通知》
《关于调整现状补办类出让项目土地出让金政府净收益标准的通知》
(二)办事须知
1、承让方填写申请表;
2、转让方同意转让房地产权利的证明文件一份;
3、双方转让协议一份;
4、土地使用证及两份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及两份复印件;或提供房地产权证及两份复印件;
6、转让方为自然人的,需有效的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转让方为非自然人的,涉及国有资产的,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转让文件一份;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需按公司章程提供同意房地产转让的文件一份;
7、承让方为自然人的,需有效的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承让方为非自然人的,需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和有效的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8、承让方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9、房地产权利人名称变更的,需有效的批准文件一份;
10、房地产设定他项权利的,需相关权利人的书面意见一份;
1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文件。
(三)办事程序
1、承让方持《国有划拨土地房屋转让补办土地出让申请表》等文件向天津土地交易中心窗口进件;
2、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审核进件材料、房地产权属,验收土地、房屋权属证书;
3、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提出测量条件,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委托测量;
4、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草拟土地出让方案和出让合同;
5、土地出让方案和出让合同上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审批;
6、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土地出让方案和出让合同后,天津土地交易中心通知承让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办事时限
国有划拨土地房屋转让、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项目,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其中不包括承让方落实有关工作的时间。
(五)收费标准
1、土地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收取标准为土地所在区域现行基准地价的30%
2、交易手续费
土地交易总额的2‰-
3.5‰
(六)收费依据
1、土地出让金
《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上住宅等房屋转让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调整现状补办类出让项目土地出让金政府净收益标准的通知》
2、交易手续费
(七)其他说明
1、国有划拨土地与住宅相连的底层商业等非住宅房屋转让,位于2层以上的,由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按行政许可有关程序办理;
2、国有划拨土地与住宅相连的底层商业等非住宅房屋转让,位于2层或2层以下,但相连部分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包括)以上的,由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按行政许可有关程序办理;
3、在国有划拨土地上建成的别墅式、独幢式住宅房屋的混合型、酒店型公寓转让的,由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按行政许可有关程序办理。
农村土地转让需要什么手续?土地转让流程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土地转让的流程是什么 一、提出申请 1、土地流出方向的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书,内容包括:姓名、村名、面积、地名、地类、价格、期限、联系电话等,由村流转信息员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报送。 2、土地流入方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填写土地流转申请表,内容包括:姓名、单位、需求面积、地类要求、意向流转期限、拟从事经营项目、联系电话。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办理并向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 二、审核、登记 1、流出方土地情况审核按照“属地核实”的原则,经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登记。 2、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对流入方的经营能力和经营项目进行审核后,进行登记。 3、流转价格评估流转土地价格由流转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委托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组织有关人员评估土地流转价格,作为参考依据。流转面积较大的,可由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4、信息发布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根据流转价格评估结果及土地流转双方提供的信息,在交易服务场所进行信息发布,并约请流转当事人会面,平等洽谈。 5、自愿协商县、乡(镇)土地流转服组织作为管理、服务机构,协助土地流转双方依法自愿当面洽谈流转价格、期限等相关事宜。 6、签订合同土地流转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流转意向后,按程序签订统一文本格式的土地流转合同。 7、鉴证、归档土地流转合同文本一式五份,经乡(镇)鉴证。流转面积较大的应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公证。合同文本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三份分别由村、乡(镇)、县归档备案。
土地转让要办理哪些手续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提出申请
1、土地流出方向的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书,内容包括:姓名、村名、面积、地名、地类、价格、期限、联系电话等,由村流转信息员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报送。
2、土地流入方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填写土地流转申请表,内容包括:姓名、单位、需求面积、地类要求、意向流转期限、拟从事经营项目、联系电话。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办理并向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
二、审核、登记
1、流出方土地情况审核按照“属地核实”的原则,经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登记。
2、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对流入方的经营能力和经营项目进行审核后,进行登记。
3、流转价格评估流转土地价格由流转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委托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组织有关人员评估土地流转价格,作为参考依据。流转面积较大的,可由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4、信息发布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根据流转价格评估结果及土地流转双方提供的信息,在交易服务场所进行信息发布,并约请流转当事人会面,平等洽谈。
5、自愿协商县、乡(镇)土地流转服组织作为管理、服务机构,协助土地流转双方依法自愿当面洽谈流转价格、期限等相关事宜。
6、签订合同土地流转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流转意向后,按程序签订统一文本格式的土地流转合同。
7、鉴证、归档土地流转合同文本一式五份,经乡(镇)鉴证。流转面积较大的应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公证。合同文本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三份分别由村、乡(镇)、县归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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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费有哪些?
1、出让方1、营业税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3、土地增值税.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法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为土地增值额,按照累进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4、企业所得税5、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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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土地转让手续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农用土地转让手续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农用土地转让流程是什么
农村土地属于集体土地,不可以转让,如果是承包土地,可以转让承包的使用权。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中,抛荒耕地的流转,应当按以下程序办理:
1、调查摸底
各村或村民小组认真填报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并发放的《抛荒土地调查登记表》,对抛荒耕地逐一进行调查核实,确定土地抛荒的年限,并由参加调查核实的人员及农户签字确认后报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
2、公示
抛荒土地摸底情况要在村务公开栏、所在村民小组进行公示,对土地抛荒时间达到二年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公示有异议者,要求继续承包已抛荒耕地的,应在15天内提出复耕计划报村集体和村民小组备案,复耕期限为半年,到期未复耕的视为放弃复耕,由原发包单位依法收回。
3、农户确认同意
抛荒土地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发包单位发出书面通知,经农户确认同意后收回。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农户签字后作为回执交回原发包单位存档,一份由农户留存。对于收回抛荒土地承包经营权通知书难以送达的,可以依法采取留置、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等方法送达。承包农户也可以将抛荒土地委托发包方流转,对连片抛荒地还可以由所涉及的承包户共同合作开发经营抛荒土地。在开展抛荒地调查中,农户在限期复耕、委托村集体流转和村集体收回承包权三种方案中,选择其中一种方案进行签字认可。
4、终止承包关系
经合法程序收回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由原发证单位办理注销手续。土地承包合同终止手续由发包方申请,经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审核后报县农业局确认。
5、流转
收回的抛荒地和农户委托村集体流转的抛荒地,由原发包方统一组织流转,收回的抛荒地,经流转所得收入归村集体所有,委托村集体流转抛荒地因流转所得的收益,归承包农户。村集体无法流转的抛荒地,应及时上报县、乡(镇、街道)两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由乡(镇、街道)牵头,组织土地、农业、林业等部门技术人员,对抛荒地的地质、地理位置等进行评估、论证、策划,引入项目,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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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要办理什么手续
[律师回复] 对于土地转让要办理什么手续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提出申请
1、土地流出方向的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书,内容包括:姓名、村名、面积、地名、地类、价格、期限、联系电话等,由村流转信息员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报送。
2、土地流入方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填写土地流转申请表,内容包括:姓名、单位、需求面积、地类要求、意向流转期限、拟从事经营项目、联系电话。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办理并向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
二、审核、登记
1、流出方土地情况审核按照“属地核实”的原则,经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登记。
2、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对流入方的经营能力和经营项目进行审核后,进行登记。
3、流转价格评估流转土地价格由流转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委托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组织有关人员评估土地流转价格,作为参考依据。流转面积较大的,可由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4、信息发布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根据流转价格评估结果及土地流转双方提供的信息,在交易服务场所进行信息发布,并约请流转当事人会面,平等洽谈。
5、自愿协商县、乡(镇)土地流转服组织作为管理、服务机构,协助土地流转双方依法自愿当面洽谈流转价格、期限等相关事宜。
6、签订合同土地流转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流转意向后,按程序签订统一文本格式的土地流转合同。
7、鉴证、归档土地流转合同文本一式五份,经乡(镇)鉴证。流转面积较大的应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公证。合同文本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三份分别由村、乡(镇)、县归档备案。
划拨的土地怎么办理土地转让手续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划拨土地怎么转让 1、申请 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受理和审查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就申请地块的土地用途等征询规划管理部门意见。经审查,申请地块用途符合规划,并且符合办理协议出让手续条件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地价评估,确定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额,拟订协议出让方案。 3、地价评估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申请转让地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和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进行评估,估价基准期日为拟出让时点。 4、确定出让金,拟订出让方案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办理出让手续时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并拟订协议出让方案。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应当按下式核定: (1)转让后不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拟出让时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拟出让时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 (2)转让后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拟出让时的新土地使用条件下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拟出让时的原土地使用条件下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 5、方案报批,发出准予转让通知书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协议出让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协议出让方案批准后,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向申请人发出《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通知书内容包括:准予转让的标的、原土地使用权人、转让确定受让人的要求、受让人的权利、义务、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等。 6、公开交易 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当将拟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在土地有形市场等场所公开交易,确定受让人和成交价款。 7、签订转让合同 通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款后,转让人应当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 8、办理出让手续 受让人应在达成交易后10日内,持转让合同、原土地使用证、准予转让通知书、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让手续。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批准的协议出让方案、公开交易情况等,依法收回原土地使用权人的划拨决定书,注销土地登记,收回原土地证书,与受让方签订出让合同。
该怎么补办划拨土地房屋转让土地出让手续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补办划拨土地房屋转让土地出让手续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关于转让划拨土地住宅连同底商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补充通知》
《关于调整现状补办类出让项目土地出让金政府净收益标准的通知》
(二)办事须知
1、承让方填写申请表;
2、转让方同意转让房地产权利的证明文件一份;
3、双方转让协议一份;
4、土地使用证及两份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及两份复印件;或提供房地产权证及两份复印件;
6、转让方为自然人的,需有效的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转让方为非自然人的,涉及国有资产的,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转让文件一份;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需按公司章程提供同意房地产转让的文件一份;
7、承让方为自然人的,需有效的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承让方为非自然人的,需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和有效的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8、承让方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9、房地产权利人名称变更的,需有效的批准文件一份;
10、房地产设定他项权利的,需相关权利人的书面意见一份;
1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文件。
(三)办事程序
1、承让方持《国有划拨土地房屋转让补办土地出让申请表》等文件向天津土地交易中心窗口进件;
2、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审核进件材料、房地产权属,验收土地、房屋权属证书;
3、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提出测量条件,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委托测量;
4、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草拟土地出让方案和出让合同;
5、土地出让方案和出让合同上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审批;
6、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土地出让方案和出让合同后,天津土地交易中心通知承让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办事时限
国有划拨土地房屋转让、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项目,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其中不包括承让方落实有关工作的时间。
(五)收费标准
1、土地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收取标准为土地所在区域现行基准地价的30%
2、交易手续费
土地交易总额的2‰-
3.5‰
(六)收费依据
1、土地出让金
《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上住宅等房屋转让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调整现状补办类出让项目土地出让金政府净收益标准的通知》
2、交易手续费
(七)其他说明
1、国有划拨土地与住宅相连的底层商业等非住宅房屋转让,位于2层以上的,由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按行政许可有关程序办理;
2、国有划拨土地与住宅相连的底层商业等非住宅房屋转让,位于2层或2层以下,但相连部分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包括)以上的,由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按行政许可有关程序办理;
3、在国有划拨土地上建成的别墅式、独幢式住宅房屋的混合型、酒店型公寓转让的,由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按行政许可有关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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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土地转让手续是怎么样的?
工业土地转让手续是交易双方当事人关于土地的转账问题提出申请,然后需要提交的包括有转让的协议,土地使用证件,还有法人资格证明,如果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要提供委托书之后,等待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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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农村土地转让的手续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农村土地转让的手续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土地转让的流程是什么
一、提出申请
1、土地流出方向的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书,内容包括:姓名、村名、面积、地名、地类、价格、期限、联系电话等,由村流转信息员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报送。
2、土地流入方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填写土地流转申请表,内容包括:姓名、单位、需求面积、地类要求、意向流转期限、拟从事经营项目、联系电话。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办理并向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
二、审核、登记
1、流出方土地情况审核按照“属地核实”的原则,经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登记。
2、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对流入方的经营能力和经营项目进行审核后,进行登记。
3、流转价格评估流转土地价格由流转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委托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组织有关人员评估土地流转价格,作为参考依据。流转面积较大的,可由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4、信息发布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根据流转价格评估结果及土地流转双方提供的信息,在交易服务场所进行信息发布,并约请流转当事人会面,平等洽谈。
5、自愿协商县、乡(镇)土地流转服组织作为管理、服务机构,协助土地流转双方依法自愿当面洽谈流转价格、期限等相关事宜。
6、签订合同土地流转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流转意向后,按程序签订统一文本格式的土地流转合同。
7、鉴证、归档土地流转合同文本一式五份,经乡(镇)鉴证。流转面积较大的应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公证。合同文本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三份分别由村、乡(镇)、县归档备案。
土地厂房转让的手续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厂房转让的流程有哪些
1、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对拟出让地块的正常土地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2、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发布,并对申请人进行资历审查。
3、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经过现场竞价肯定竞得人后,拍卖人或挂牌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向竞得人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准文件。
4、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受让人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并依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批准书》肯定的时间和条件将出让土地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关于时间一般每一个环节都是两周左右时间内办完。
一、到财政契税征收部门提供所需的资料
1、厂房买卖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股东会决议、法人、董事身份证复印件,卖方自建的相关原始资料(如建筑安装发票等)
2、厂房买卖双方协议(有地税部门开具的房产买卖发票的一起提供)
3、房产交易评估中价机构出具的该宗资产整体评估价格(不一定要求)
契税征收依据:
1、厂房买卖双方协议价(或发票价)不低于契税征收部门内定的该地块最低计税价格时,直接根据协议价计征契税,发给契税证。
2、协议价低于契税征收部门内定的该地块最低计税价格时,要求提供房产交易评估中价机构出具的该宗资产整体评估价格,最后以不低于契税征收部门内定的该地块最低计税价格的该宗资产整体评估价格计征契税,发给契税证。
二、到建设房屋交易部门提供所需的资料
1、厂房买卖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股东会决议、法人、董事身份证复印件
2、厂房买卖双方协议
3、契税证
4、房屋交易部门提供要求填列的其他表格
该环节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仅收取房产过户手续费、工本费。
三、到国土部门提供所需的资料
1、厂房买卖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股东会决议、法人、董事身份证复印件
2、厂房买卖双方协议
3、契税证
4、已过户到买方的房产证
5、国土部门提供要求填列的其他表格
该环节办理土地证过户手续,仅收取过户手续费、工本费。
上述三环节中,除契税征收部门有可能要求提供房产评估报告外,后面的建设房屋交易和国土部门都不要求提
土地划拨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划拨土地须经过哪些转让程序 根据划拨土地转让程序。土地使用人向审批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经审批后,由所在市国土局与土地使用人协商地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出让金、营业税及附加契税等。 使用人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再按下列程序办理(以北京市为例):土地使用人作为申请人向市国土房管局提出土地转让申请,并准备以下文件报送市国土房管局: 1.土地转让申请(原件); 2.转让方与转受让方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原件);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缴纳地价款、契税等费用的单据,转让土地在远郊区县的,提交远郊区县国土房管部门出具的地价款及契税全部缴纳的证明; 4.《国有土地使用证》; 5.转让方关于项目的工程进度及投资情况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6.关于转让房地产价值的评估报告(土地转让合同中的价格明显偏低或偏高的,需提交此件); 7.转让方出具的无查封的证明以及房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未预售、未设定抵押等他项权利的证明文件; 8.转让方和转受让方的法人资格证书或执照,以及申请人在市国土房管局受理申请后,除接到退件通知外,在3个工作日后到土地利用中心领取《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表》,在土地利用中心的指导下进行填写,并组织安排进行用地现场的勘察。申请人填写完《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表》并加盖公章后,由土地利用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将文件装订成册井签署意见后报送土地出让处审查。《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表》批准后,由土地利用中心通知申请人,在转受让方缴纳转让契税后,申请人领取《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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