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分手费约定有效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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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男女分手费约定有效吗?一般情况下,双方在签订分手协议时,约定的分手费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有效,在双方分手之后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在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的,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返还。但是如果双方在分手协议中约定的分手费,明显超出正常的生活水平,或者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的,可以要求返还。
男女分手费约定有效吗?

一、男女分手费约定有效吗

基于同居或者两性关系而产生的“分手费”系情感债务转化而来的虚假借贷,因双方并不存在借贷合意,且违反社会公序良俗,所以不受法律保护。

所谓“分手费”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恋爱中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要求,应另一方要求赔偿的一定金额,通常指“青春损失费”或“青春补偿费”。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相互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合法的借贷形式受法律保护,但若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则借贷合同无效。公序良俗一般包括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前者主要包括政治、经济领域具有基础性意义的秩序;后者主要包括为全体社会成员普遍认同并且遵循的基础性道德准则,主要包括社会道德、家庭道德与职业道德等。

为了让另一方兑现曾经承诺过的分手费,很多人便在分手时让另一方出具“借条”,以证明自己对另一方享有债权。若双方之间并无借款的事实,一方仅凭“借条”起诉另一方,要求偿还“借款”的,法院不予支持。

二、分手了能要回赠与的东西吗

分手后送给对方的东西如果多方同意返还的,则可以要回,一般来水基于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经受赠人接收后,所有权即归为受赠人所有,对方有权不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三、分手了财产怎么分

情侣分手后的财产,应当按时实际情况分。情侣关系不同于夫妻双方,情侣分手后,一般情况下,无需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取得的财产,应当归各自所有,某些财产被认定为共有财产的,应当进行分割,双方对共有财产能达成约定的,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分割共有财产,无法达成协商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对共有财产作出相应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男女分手费约定有效吗?若是双方自愿约定给付,并且也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的情形,那么该约定就是有效的。当然,从法律角度来看,其实并不支持分手费。因而,要是双方就此产出了纠纷并起诉到法院的,一般不会得到支持。更多男女分手方面的问题,你可以通过下方的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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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约什么时候生效要约的生效是指要约产生法律效力,对发出要约的人产生拘束力。要约生效,要约人即受要约的拘束,不得撤回或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要约人在要约生效时即取得依其承诺而成立合同的法律地位。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才生效。所谓“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不一定实际送达到受要约人或者其代理人手中,要约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能够控制的地方(如信箱等)即为送达。即使在要约送达受要约人之前受要约人已经知道其内容,要约也不生效。以数据电文发出要约何时生效,如何到达,是一个问题。一般而言,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二、要约法律效力如何要约的法律效力表现在对要约人的约束力和对受要约人的约束力两方面。
首先,要约对要约人的约束力。此种约束力又称为要约的形式约束力,是指要约一经生效,要约人即受到要约的拘束,不得随意撤销或对受要约人随意加以限制、变更和扩张。这对于保护受要约人的利益,维护正常的交易安全是十分必要的。
其次,要约对受要约人的约束力。此种约束力又称为要约的实质约束力,在民法中也称为承诺适格,即受要约人在要约生效时即取得依其承诺而成立合同的法律地位。具体表现在:

1)要约生效以后,只有受要约人才享有对要约人作出承诺的权利。当然,该项权利由于受要约人的特定性而具有人身性质,它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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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用数据电文方式发出的要约,收件人指定特定接受数据电文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要约的存续期间是指要约在多长时间内持续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来说,要约中规定了要约的有效期间的,则在该期间内有效;如果要约中没有规定有效期间的,则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口头要约对方没有即时作出承诺的,要约便失效;书面要约的有效期间为合理期间。
二、哪些情况下要约不生效合同要约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不是法律行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要约原则上可以撤销,但在下列三种情况下不可撤销:
(一)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或以其他形式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如要约人在要约中表示“本公司决不撤销”。
(二)要约人确认了承诺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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