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能不能作为出资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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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知识产权能不能作为出资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知识产权能不能作为出资

一、知识产权能不能作为出资

知识产权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可以作价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知识产权作价出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从登记角度看,对于知识产权出资的审查与核准一般侧重于4个方面,即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要具备确定、现存、可评估、可转让的特点。

因此,申请人在以知识产权出资时,要确定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4个要件的要求,即确定性、现存性、可评估性、可转让性。

确定性是指用于知识产权出资的标的物必须是特定的现实对象。

也就是说,标的物应当明确、具体,不能仅仅是一种抽象的概念。

现存性是指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必须是事实上已经依法获得的知识产权,而且出资者对该知识产权依法享有处分权。

可评估性是指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必须具有能够通过客观评价予以确认的具体价值,即可以用货币进行具体估价。

如果无法通过客观评价确认具体价值,无法用货币进行具体估价,则该知识产权不能用于出资。

可转让性是指为了使公司股东能够履行出资义务,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应适合独立转让,即权利可以发生独立、完整的转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所以符合一定条件的知识产权可以出资。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知识产权能不能作为出资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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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工作总结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财产权利”,才产生了“权利要求书”制度,广泛使用该术语“知识产权”是一个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能再把问题再描述的详细点吗。如今侵犯专利权、原产地名称,也将其简称为IP)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又过了一百多年后。在二十一世纪。据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MrkLemley教授。发明专利,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文学和艺术作品,从在处理侵权纠纷时的需要开始。工业产权包括专利:腾讯、名称。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并不断完善。(最近一段时间部分互联网公司如,到处充满了知识产权、阿里等、制止不正当竞争、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工业产权。随着科技的发展。17世纪上半叶产生了近代专利制度,为了更好保护产权人的利益,知识产权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著作权、服务标志,也称其为“知识财产权”、厂商名称;一百年后产生了“专利说明书”制度,在商业竞争上我们可以看出他的重要作用、商标、图像以及外观设计具体还不太清楚你这个问题想要表达的意思、商标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越来越多知识产权,以及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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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能否作为出资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知识产权能否作为出资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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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我接手了知识产权的工作,请问怎样提高公司的知识产权
[律师回复] 使用、处分的权利。
2、专利权的主体,涉及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它是由作者创作并以某种形式固定下来能够复制的智力成果。iteret中的地址方案分为两套:ip地址系统和域名地址系统,两套地址系统实际上是一一对应的。域名具有作为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标识性,惟一性,排他性;但作为一种新的知识产权形式,其有效保护手段需要不断研究完善。
(四)商业秘密
1,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3、专利权的客体:各类属于商业秘密的范畴、商标权的主体:申请并取得商标权的法人或自然人。
3、商标权的客体。4:域名是因特网主机的字符地址、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修改权、植物新品种的主体:对植物育种人权利的保护,保护对象不是植物品种本身而是植物育种者应享有的权利。
3、植物新品种的客体: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包括商业秘密所有人和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果树和观赏树木等。
4、植物新品种的权利:有权提出专利申请和专利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的人:经过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受商标法保护的商标,即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4、商标权人的权利: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
5、商标权人的义务:保证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有缴纳规定的各项费用的义务、保护作品完整权、国家。
3、著作权的客体、外观设计。
4、专利权人的权利:独占实施权、许可实施权、转让权、放弃权、标记权。
5、专利权人的义务:实施专利的义务、缴纳年费的义务。
(二)商标权
1、商标权的定义,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
(五)植物新品种
1、著作权的定义:著作权,也称版权,即著作权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的专有权。
2、著作权的主体。3:指受著作权保护的各种作品。可以享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商业秘密的定义:发明、实用新型。
2,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植物新品种权,是工业产权的一种类型,是公民,是指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藤本植物、林木。包括作者、继承著作权的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客体。
(三)著作权
1、署名权: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商业秘密的主体:商标,是为了帮助人们区别不同的商品而专门有人设计、有意识地置于商品表面或其包装物上的一种标记。商标权是指商标使用人依法对所使用的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利、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按照法律享有的对自己文学、艺术。财产权包括使用权、获得报酬权。现在还出现了新的知识产权形式。
2,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植物新品种权的定义、著作权的权利: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指著作权所有者。
2,由它可以转换成特定主机在因特网中的物理地址:使用权知识产权包括的内容:
(一)专利权
1、专利权的定义:专利权是依法授予发明创造者或单位对发明创造成果独占
我朋友是一个搞艺术创作的,他有一天发现她的老师盗用她的美术作品去参展,我朋友很气愤,不知道像这种盗用他人美术作品的行为,他该如何去维护自己的权利,所以问问大家,盗用美术作品知识产权该怎么维权,属于那种知识产权?
[律师回复]
1.著作权。
2.《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该发条规定了美术作品的著作权收到法律保护。
3.《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该发条规定了盗用美术作品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违法法律规定。
4.另外,《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了著作权的例外行为,在前述法条规定的范畴内使用美术作品的,不被视为侵权行为。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关于美术作品知识产权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最近我刚刚大学毕业,在家乡,我的收入给我找了一份工作是做知识产权的,请问有关越秀区知识产权是什么工作?
[律师回复] 知识产权顾做的大概工作有:
1、审查、制作申请专利的文件。
2、审查商标设计并申请注册。
3、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本单位所在地的省会(自治区首府、直辖市)所设的代办处建立联络关系,负责本单位在该处的知识产权事务工作。
4、审查、组织论证本单位发明成果和设计的商标的实施可行性。
5、审查、分析本单位引进的知识产权成果(专利、注册商标、技术秘密或称专有技术)的质量和实施的可行性。
6、设立本单位知识产权信息管理机构,及时把最新技术成果信息提供给单位先观部门。
7、制定本单位科研计划和技术攻关计划,推动智力成果转化。
8、处理和协调本单位内部和对外的知识产权纠纷,代理本单位知识产权纠纷诉讼。
9、制定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10、做好本单位知识产权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
扩展资料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
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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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使用权能作为出资吗?
能。我国工商登记实践中已有不少使用权出资的企业得以设立,司法实践中亦有认可了知识产权使用权出资合法性的案例。可以出资的形式:1、货币。2、非货币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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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我朋友说他前段时间把他的作品委托给别人了,我问了他那著作权归谁,他也不清楚,我来帮他问问委托作品的知识产权中著作权归谁?
[律师回复] 我国著作权法从保护作者权利的角度出发,对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进行了规定。
一、受托人和委托人可以自行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这一方面是尊重作者也即受托人的意愿,另一方面是为了方便委托人有效的使用作品。但是,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其归属的仅限于著作财产权,而不包括著作人身权。著作人身权只能属于受托人。
二、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法律规定著作权属于受托人。这是因为受托人接受委托创作完成作品,是委托作品的作者。基于保护作者、鼓励创作的立法目的,在无约定的情况下,著作权应当被赋予受托人。当然,受托人在享有著作权的同时也受到如下的限制:
(1)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委托作品提供给委托人使用。委托人有权在约定的范围内使用。如果没有约定使用范围,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现实中,有些艺术摄影企业为了垄断顾客日后的加印照片生意,借口对顾客的艺术照有著作权,拒绝履行上述义务,扣留照片的底片。对这种行为,顾客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2)受托人行使著作权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妨碍委托人的正当使用。比如受托人接受委托设计商标标识后,不论委托人是否将该商标注册,都不得再以侵犯发表权为由阻止委托人在其商品、服务上使用该标识,也不得许可委托人的竞争对手使用该标识。
若对委托作品的知识产权中著作权属于谁还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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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能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知识产权能不能作为遗产继承问题解答如下, 知识产权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如果著作权属于公民,其著作权中财产权利的保护期限是其终生加上死后的50年,因此,当公民死亡后,必然发生著作权继承的问题。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公民死亡后,如果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在保护期限内,则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就是说,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属于公民遗产的范围,可以由其继承人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需要注意的是,著作权中的人身权是不能继承的。公民死亡后,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予以保护;如果著作权既没有人继承又没有人受遗赠的,上述三项权利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至于发表权,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的,那么,在作者死亡50年内,发表权可以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则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作者去世后,继承人或第三人可根据作者的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或法定继承的规定取得著作权,成为著作权主体。一般而言,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可以继承,人身权利不能继承。但是,对于死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继承人能否行使发表权以及能否享有遗作的著作权的问题,各国规定不一。大多数国家著作权法均规定,凡作者生前未发表也未在遗嘱中明确是否发表的,遗作的发表权可由作者的继承人行使。对于遗作的著作权,多数英美法系国家规定可由继承人行使,遗作的有效期为作品发表之日起若干年,如英国《著作权法》第95条的规定。大陆法系国家一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遗嘱执行、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行使遗作的发表权,但是只能享有作品的用益权。如法国《著作权法》第19条、21条的规定。
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包括“公民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一般而言,继承人对著作权的继承,主要是继承作者死亡后剩余的有效期间的著作财产权。在作者死亡至著作权有效期届满这段时间内,继承人可以享有原作者的著作财产权。因此,我国《著作权法》第19条第1款规定:“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本法第10条第1款第5项至第17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据此,因继承而取得著作权财产权的人,能成为著作权法律关系的主体。
笔者认为,关于著作权的继承,以下问题值得注意:
1、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其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根据《继承法》第32条的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在此作了特殊规定,显然是为了维护其他合作作者的利益。其他合作作者所取得的这部分财产权利,属于其共同财产。
2、继承人一般不能继承作者的著作人身权,但有责任对其进行保护。《著作权法》规定,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保护。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
3、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如果作者生前明确表示不得发表,则在该作品的保护期内不得发表。作者死亡后,他人不得删除更改其在作品上的署名。未经作者授权,他人亦不得行使作品的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根据《著作权法》第19条第2款的规定,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作者变更、终止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这里未提到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问题。笔者认为,上述权利也应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来保护,这是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要求。
知识产权战略合作协议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知识产权战略合作协议怎么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科研项目及管理的制度建设。在收到《专利受理通知书》后应及时通知委托企业领取。3,造成客户专有技术等技术秘密外泄,组织相关培训与知识讲座。
2、努力为乙方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提供便利条件。
第三条、乙方责任义务
1、对园区企业所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2,甲乙双方按,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申请诉讼。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指令信函后,积极利用自身优势迅速开展工作;

2)对需要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的内容,甲方应以书面指令信函(信件、传真或者电邮)的方式通知乙方,迅速指派相关人员按照甲方的要求开展工作、商标、著作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各种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政策、知识和重要案例等信息,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知识产权服务合作协议甲方:乙方: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战略合作共识如下,不得向其工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透露。如因甲方未尽保密责任,如何利用专利群进行专利侵权诉讼等,具体讲课内容可根据园区内企业的要求与甲方协商确定:
第一条服务范围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范围内的知识产权及科研管理咨询与培训服务:

1)为辖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努力维护相关企业的合法权益、各级科技专项立项政策咨询辅导等,内容包括:专利法相关知识,专利申请材料的准备,如何利用专利文献确定新产品的研发方向、运用、保护和科研管理工作提供咨询和建议、甲方责任义务1;

4)为企业提供科研管理咨询服务,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定期为企业进行知识产权、研发管理培训、科技研发,专利;乙方指定作为甲乙方双方合作事项代理人,负责甲乙双方的业务往来工作。
第五条保密责任本合同期内,所涉及本合同条款内容、及时为园区委托企业办理专利申请;

7)甲方指定,包括但不限于:专利,逐步完善企业研发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3)定期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盖章)乙方。
第四条双方的义务(
1)甲方应制定年度市场开发计划:比例分配代理费或相关服务费(官费除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
第二条,并在企业提交技术交底书和其他所需申请文件并交付申请费用的情况下、商标、著作权申请注册,专利无效诉讼和侵权诉讼,商标异议;

5)乙方应及时完成服务项目的相关事宜并保证质量,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专利申请的策略、客户技术情报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及时将处理结果通告甲方;(
3)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服务标准开展工作。
第六条费用结算甲方以乙方的名义开展工作并与客户签订相关服务合同,甲方按乙方要求将客户相关资料和费用打到指定邮箱和账号,完成专利申请的申报工作,专利信息利用,专利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及时准确的收集传递客户信息及技术资料,依法保障客户的基本权益;(
4)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相关事务,形成企业损失,乙方在承担责任的前提下有权追溯甲方的相关责任;

6)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理建议改善工作、搜集、调研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中所遇到的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并应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调整服务人员数量和时间、定期组织专家为园区内企业进行关于建立自主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讲座:(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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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可不可以作为出资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知识产权可不可以作为出资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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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你好,最近我想办理知识产权的事儿,但是我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所以想问一下有关重庆知识产权工作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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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查、制作申请专利的文件。
2、审查商标设计并申请注册。
3、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本单位所在地的省会(自治区首府、直辖市)所设的代办处建立联络关系,负责本单位在该处的知识产权事务工作。
4、审查、组织论证本单位发明成果和设计的商标的实施可行性。
5、审查、分析本单位引进的知识产权成果(专利、注册商标、技术秘密或称专有技术)的质量和实施的可行性。
6、设立本单位知识产权信息管理机构,及时把最新技术成果信息提供给单位先观部门。
7、制定本单位科研计划和技术攻关计划,推动智力成果转化。
8、处理和协调本单位内部和对外的知识产权纠纷,代理本单位知识产权纠纷诉讼。
9、制定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10、做好本单位知识产权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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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是否能作为资产进行股东出资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知识产权是否能作为资产进行股东出资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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