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专利权质押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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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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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什么叫专利权质押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什么叫专利权质押

一、什么叫专利权质押

专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拥有的专利权担保其债务的履行,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把折价、拍卖或者变卖该专利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物权担保行为。

专利法》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二、专利优先权是什么

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在中国以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

《专利法》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三、专利权什么时生效

专利权生效的起算点是从申请之日开始算起的,申请日按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确定。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专利法》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

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什么叫专利权质押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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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可质押吗?
专利权质押或者专利权中的财产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它是指以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作为质押的标的物,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专利权转让的价款优先受偿。在专利权出质期间,质权人是绝对没有权利许可他人使用或转让该出质的权利的,质权人只有占有和保全该权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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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叔有一个公司,还找员工去完成一个机器创造了,还往专利给申请下来了,因为公司遇到危机就只能去质押了,还需要去做公报的,专利权质质押专利公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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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利权质押登记在哪里
  专利权质押双方皆为国内个人或单位的,当事人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专利事务服务处(以下简称国家局初审部服务处)办理,也可以到国家专利局在地方设立的代办处办理。
  专利权质押双方涉及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包括我国港澳台地区)的,当事人应当到国家局初审部服务处办理。
专利权质押登记在哪里
  
二、专利权质押登记的文件
  
1、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下载地址: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务服务平台→专利→表格下载→与专利权质押相关),申请表的内容应当打印(签章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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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质人和质权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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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利权质押登记的办理流程
  
1、提出登记请求
  
2、受理与审查
  国家知识产权局自收到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登记。
  
3、发给登记证明或者补正通知
  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经审查合格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质权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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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告登记事项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公报上公告专利权质押登记的下列内容:出质人、质权人、主分类号、专利号、授权公告日、质押登记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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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质押合同范本
第1条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第2条质押期限。第3条专利件数、名称、专利号、申请号、颁证日。第3条专利件数、名称、专利号、申请号、颁证日。第4条质押担保的范围。第5条质押的金额与支付方式。第6条对质押期间进行专利权转让或实施许可的约定。第7条对质押期间维持专利权有效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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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父亲问我一些关于专利权质押的问题,我一时之间回答不上来,但是碍于面子又不好意思不回答,所以想咨询一下相关的律师专利权质押公报是什么?什么是专利权质押?
[律师回复] 利权,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的权利,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专利权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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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3)具有地域性。所谓地域性,就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它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和保护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专利权是不被确认与保护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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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可以质押么2023
我国《担保法》第75条中,就可以质押的权利做出了范围划定,其中第三款明确规定,专利权中的财产权时可以质押的。因而,专利权中涉及到的财产性权利其实是可以进行权利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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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明确规定了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的管理部门、程序及要求、登记期限等,与原中国专利局1996年9月颁发的《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很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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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和妻子一起合伙开了一家公司,这些年生意一直都不是很好,所以想将专利权抵押出去,但是不知道可不可以,所以想问问律师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吗?专利权能不能进行质押?
[律师回复] 《担保法》第79条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在此,出质人与质权人所订立的书面合同为专利权质押合同。具体而言,专利权质押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中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而以自己依法享有的或者持有的专利权作为出质标的与合同债权人订立的质押合同。专利权质押合同中的专利权所有人或者持有人(以下统称专利权人)称为出质人,专利权质押合同中的债权人称为质权人,被质押的专利权称为质押标的。
因此,我们发现专利权质押合同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1、专利权质押合同是一种从合同,它从属于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的主合同。《担保法》第5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专利权质押合同属于一种担保合同,所以,专利权质押合同是一种从合同。
2、专利权质押合同是一种要式合同。《担保法》第79条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于1996年9月16日颁布的《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为《登记办法》, 1996年10月1日起生效)第3条也规定:“以专利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中国专利局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显然,以口头形式、电话、电报或者其他形式所订立的专利权质押合同无效。
但是,专利权质押合同既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3、专利权质押合同以向管理部门登记为生效要件。这里所指的“管理部门”是指中国专利局专利工作管理部申请登记,经登记后才能生效。《登记办法》第3条规定:“以专利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中国专利局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专利局登记的专利权质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4、专利权质押合同与一般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权许可合同不同。作为一种担保行为,质押过程中一般不发生专利权的转移,即在专利权质押合同生效后,专利权不发生转移,仍属于出质人所有;而专利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即发生专利权的转移。另一方面,专利权转让合同是一种独立的主合同,而专利权质押合同是一种从合同,它依附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法》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因此,专利权质押合同不能导致专利权向质权人转移。另一方面,在专利权质押合同生效后,质权人虽然能够限制出质人的专利权,但质权人也不得实施该专利权。因此,专利权质押合同与专利权许可合同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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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质押专利权未缴年费
[律师回复] 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住所地、分割行为地的公证机构管辖;涉及不动产的分割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管辖。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财产分割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
(2)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卖自己占有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财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
(4)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应保留其应得之份额;如有共有人死亡,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遗产受益人参与分割;
(5)共有财产上有债务负担的,应明确各共有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和偿还方式;
(6)因合伙终止等原因发生财产分割的,应当提交合伙关系或其他合作关系终止的证明;
(7)分割财产应当考虑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以及共有人的具体经营生活需要。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应当对老弱病残者给予适当照顾;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对无过错责任者给予适当照顾;
(8)权利人放弃法定应当分得财产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放弃财产的声明书;
(9)被分割的财产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和批准手续的,应当明确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以上就是如何办理公证财产分割协议的回答,
专利权质押专利权未缴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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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权利质押的规定是什么?
专利权权利质押的规定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所拥有的的专利权,担保债务的履行的情况之下,那么可以将折价拍卖变卖专利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权利。当然了,如果是属于这样的一种质押情况的话,标的物是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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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现在因为在资金上面有问题找不到公司的老板给我们出资,现在要面临破产了,公司就想把专利权质押出去,关于公司专利权质押规定是怎样的?谢谢。
[律师回复] 在现实的生活中质押有好多种方式,就看是通过那种方式来质押的,一般最为质押的有房屋、汽车等其他事物,但是对于专利人来书其实还可以通过专利质押的方式。那么如何理解所谓的专利权质押,专利质押能给专利人带来哪些好处呢?其实主要的表现有通过专利融资、还有贷款方面作用,这些都能为专利实现眼前所需要的一些事情。关联文章《专利质押贷款》专利权质押是什么?需要注意什么?所谓专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拥有的专利权担保其债务的履行,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把折价、拍卖或者变卖该专利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物权担保行为。专利权质押的特征专利权质押或者专利权中的财产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它是指以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作为质押的标的物,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专利权转让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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