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五年后主张项目

最新修订 | 2024-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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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交通事故赔偿请求权五年后,职工仍可申请工伤认定。对于经司法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生活护理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基金将按规定每月支付生活护理费。这意味着,即使事故赔偿已超过五年,符合条件的工伤职工仍可享受相应的生活护理费用,确保其生活质量得到保障。
交通事故赔偿五年后主张项目

一、交通事故赔偿五年后主张项目

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并获得相关赔偿后,职工依然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

而对于已经经过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鉴定机构评残确认为伤残等级,且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职工,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每月拨付相应的生活护理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赔偿主体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赔偿主体包括以下主体:

一、一般交通事故的赔偿主体为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

二、如果车辆的驾驶人与所有人不是同一人时,存在以下情况的,车辆所有人也是赔偿主体:

(一)雇佣司机驾驶车辆发生事故的。

(二)借用、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且车辆所有人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

(三)肇事司机是在执行单位工作任务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三、如果是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的,则被挂靠人也是赔偿主体。

四、如果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则转让也是赔偿主体。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

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通事故赔偿五年后主张项目”,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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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解除,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单方解除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双方解除指双方协议消灭原有的合同。解除还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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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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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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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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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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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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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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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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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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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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