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合同中企业与职工如何约定保守商业秘密事项?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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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民事合同中企业与职工如何约定保守商业秘密事项?

企业与劳动者有时会因为企业中的商业秘密而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合同,事实上,这种劳动合同在很多情况下都需要注意一些问题,下面,律图就主要讲解一下企业与职工如何约定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的有关规定。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5号)规定,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6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用人单位也可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3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一、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

  二、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6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

  用人单位也可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3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总之,如果你面临着和企业签订保密合同而发生的纠纷时,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对相关情况做具体的了解,以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自身的利益不受伤害,当然,能够协商解决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在更多的情况下,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问题做出具体的判断与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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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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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该如何保守商业秘密?
保守商业秘密,公司应该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加强员工保密教育、健全员工人事资料、离职员工的管理、与高管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供应商和客户等第三人管理等。在企业合作的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商业秘密的接触。商业秘密具有经济性和秘密性,双方可以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合同,约定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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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保守商业秘密条款可否约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保守商业秘密条款可否约定问题解答如下,
1、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按照《劳动法》规定,商业秘密保护条款并不是《劳动法》中的必备条款,而属于约定条款。只要当事人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2、商业秘密依法有限保护原则(或约定商业秘密保护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原则)尽管当前我国关于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禁止并无专项立法,但《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都对商业秘密保护的条款约定内容、保护期限、双方权利义务作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双方必须严格依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保护商业秘密条款。
3、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从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角度看劳动者因此而获得了取得相应补偿的权利,如果企业没有约定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则该条款即成为显失公平的可撤销、可变更条款,一旦双方发生劳动争议,该条款可能会被仲裁和撤销或变更。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多年来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经验,在实践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约定条款中必须明确商业秘密的概念和本单位商业秘密的范围。
2、约定条款中必须明确用人单位各类人员(乙方)的保密义务。
3、用人单位对本单位所确认的商业秘密,必须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4、约定条款中必须明确泄漏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但不宜采取无依据的“漫天要价”的方式,正如上期所举案例中的“某服装公司要100万元的做法”在实践中很难得到仲裁和的支持,从而对企业的形象产生负面影响,大大弱化了条款的严肃性。
5、凡约定“竞业禁止的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补偿金”否则该条款就会因显失公平而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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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商业秘密条款可否约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保守商业秘密条款可否约定问题解答如下,
1、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按照《劳动法》规定,商业秘密保护条款并不是《劳动法》中的必备条款,而属于约定条款。只要当事人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2、商业秘密依法有限保护原则(或约定商业秘密保护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原则)尽管当前我国关于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禁止并无专项立法,但《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都对商业秘密保护的条款约定内容、保护期限、双方权利义务作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双方必须严格依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保护商业秘密条款。
3、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从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角度看劳动者因此而获得了取得相应补偿的权利,如果企业没有约定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则该条款即成为显失公平的可撤销、可变更条款,一旦双方发生劳动争议,该条款可能会被仲裁和撤销或变更。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多年来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经验,在实践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约定条款中必须明确商业秘密的概念和本单位商业秘密的范围。
2、约定条款中必须明确用人单位各类人员(乙方)的保密义务。
3、用人单位对本单位所确认的商业秘密,必须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4、约定条款中必须明确泄漏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但不宜采取无依据的“漫天要价”的方式,正如上期所举案例中的“某服装公司要100万元的做法”在实践中很难得到仲裁和的支持,从而对企业的形象产生负面影响,大大弱化了条款的严肃性。
5、凡约定“竞业禁止的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补偿金”否则该条款就会因显失公平而被撤销。
怎样约定劳动合同的保守商业秘密条款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怎样约定劳动合同的保守商业秘密条款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22条规定: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协议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一些商业机密的有关事项。
商业机密是指不能为公众人民所知晓,能够给用人单位带来经济上的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经过用人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一些技术信息以及经营信息。商业机密包括技术机密以及商业信息,前者例如公司的产品配方或者其他的专有技术,后者例如:公司的客户资源,销售渠道等。形成商业机密的最主要条件之一就是用人单位采取了一系列的保密措施。如用人单位在用人之时向员工讲清楚明白某项信息或技术对公司单位有经济价值,员工不能泄露也是属于保密措施的一种。
一、保密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合同形式和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三、商业秘密事项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四、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中的商业秘密事项如何约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合同中的商业秘密事项如何约定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22条规定: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协议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一些商业机密的有关事项。
商业机密是指不能为公众人民所知晓,能够给用人单位带来经济上的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经过用人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一些技术信息以及经营信息。商业机密包括技术机密以及商业信息,前者例如公司的产品配方或者其他的专有技术,后者例如:公司的客户资源,销售渠道等。形成商业机密的最主要条件之一就是用人单位采取了一系列的保密措施。如用人单位在用人之时向员工讲清楚明白某项信息或技术对公司单位有经济价值,员工不能泄露也是属于保密措施的一种。
一、保密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合同形式和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三、商业秘密事项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四、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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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员工应该保守商业秘密
我国劳动法第2条规定,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劳动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秘密的有关事项。我们可以看出,员工的保密义务是一种合同上的义务。司法第62条规定,董事、监事、经理除依法律规定或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可泄露公司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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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劳动合同中的商业秘密事项怎样约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劳动合同中的商业秘密事项怎样约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劳动合同中的商业秘密事项如何约定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22条规定: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协议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一些商业机密的有关事项。
商业机密是指不能为公众人民所知晓,能够给用人单位带来经济上的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经过用人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一些技术信息以及经营信息。商业机密包括技术机密以及商业信息,前者例如公司的产品配方或者其他的专有技术,后者例如:公司的客户资源,销售渠道等。形成商业机密的最主要条件之一就是用人单位采取了一系列的保密措施。如用人单位在用人之时向员工讲清楚明白某项信息或技术对公司单位有经济价值,员工不能泄露也是属于保密措施的一种。
一、保密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合同形式和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三、商业秘密事项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四、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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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的商业秘密事项能怎么约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动合同中的商业秘密事项如何约定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22条规定: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协议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一些商业机密的有关事项。
商业机密是指不能为公众人民所知晓,能够给用人单位带来经济上的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经过用人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一些技术信息以及经营信息。商业机密包括技术机密以及商业信息,前者例如公司的产品配方或者其他的专有技术,后者例如:公司的客户资源,销售渠道等。形成商业机密的最主要条件之一就是用人单位采取了一系列的保密措施。如用人单位在用人之时向员工讲清楚明白某项信息或技术对公司单位有经济价值,员工不能泄露也是属于保密措施的一种。
一、保密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合同形式和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三、商业秘密事项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四、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中的商业秘密事项要如何约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劳动合同中的商业秘密事项要如何约定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合同中的商业秘密事项如何约定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22条规定: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协议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一些商业机密的有关事项。
商业机密是指不能为公众人民所知晓,能够给用人单位带来经济上的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经过用人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一些技术信息以及经营信息。商业机密包括技术机密以及商业信息,前者例如公司的产品配方或者其他的专有技术,后者例如:公司的客户资源,销售渠道等。形成商业机密的最主要条件之一就是用人单位采取了一系列的保密措施。如用人单位在用人之时向员工讲清楚明白某项信息或技术对公司单位有经济价值,员工不能泄露也是属于保密措施的一种。
一、保密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合同形式和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三、商业秘密事项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四、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怎样确认商业秘密,如何确认商业秘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确认商业秘密的工作,一般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1)建立定密领导小组,组成工作班子(可由保密委员会委员、保密干部和专为干部组成);(2)制定工作计划;(3)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学习有关保密法规,作动员;(4)拟定“保密范围”(由部门专业人员提出初步意见,经工作班子综合分析,经过一、二次反复,由领导小组会议正式确定);(5)培训骨干,使之掌握具体操作规程。

二,定密阶段。(1)由各业务部门根据各自业务特点,对照“保密范围”提出具体商业秘密事项:(2)填写登记草表,由部门领导签字送定密领导小组工作班子提意见;(3)业务部门根据工作班子提出的意见作相应调整,填写正式登记表报定密领导小组核准;(4)定密领导小组受权人签字,成为本企业正式的商业秘密事项;(5)为商业秘密事项作标识;(6)告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三,确定要害部门(部位)建立健全制度阶段。(1)将集中处理使用商业秘密的部门(部位)列为要害部门,采取适当的防范措施,作出明显标志。(2)根据商业秘密事项产生、制作、储存、传递、使用的流程环节,对各类设备和不同环境的要求制定相应的保密制度(有的制度可由职代会讨论通过);(3)与涉密人员签订合同和保密协议。集中确认商业秘密工作完成之后,应转入日常的工作,对商业秘密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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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商业秘密的期限是多久
法律上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有效期)没有限制,只要商业秘密的四个基本特征没有消失,权利人可以将商业秘密一直保持下去。权利人也可以根据实际状况,为商业秘密规定适当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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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模板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密期限、违约责任等。
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样本
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员工,甲、乙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书。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包括试用期)所接触和获得的甲方商业秘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认定以下为甲方的商业秘密
(一)公司的商业信息: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等。
(二)公司的技术信息:甲方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三)公司经营决策、财务状况、资金运营状况、员工待遇及薪水发放等相关信息;
(四)甲乙方工作职务相关的业务或技术以及其他资讯的机密;
(五)甲方与乙方签定的劳动合同及附件或其他协议;
(六)其它甲方认为属于商业秘密的。
第二条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职责,不经甲方批准或同意(国家法律要求除外),乙方不得对任何
第三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
第三条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私人身份或代表甲方名义任意发表有关甲方商业秘密的谈话或书面报告及文章。
第四条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外兼任其他单λ(公司、机构或个人)的任何职务或接受财、物或其他辅助,也不得有侵犯甲方权益的行为。
第五条甲方同意乙方在日常业务中使用甲方商业秘密。在必要情况下,乙方可以向客户透露甲方认为是商业秘密的资料,但其结果(包括引致结果)须对甲方有利并不使甲方利益受到任何损害,并且这种透露商业秘密的行动须事先得到甲方主管书面批准或同意。
第六条乙方同意离职后三年内不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并且不得利用甲方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同意不直接和间接从事与甲方业务竞争的商业活动。甲方有权在乙方离职时选择,是否要求乙方履行竞业禁止义务。如甲方要求乙方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甲方将给予乙方合理的经济补偿。
第七条乙方同意遵守上述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协议书的规定,如有违反,乙方除依照甲方规章制度接受处理外,须支付Υ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对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当负完全损失赔偿责任,并还应承担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追究。
第八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可对本协议进行增补。所增补的协议不得与本协议有冲突,且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效力。
第九条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第十条本协议书为劳动合同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有效期可不受劳动合同期限的限制。
甲方:公司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
创业者怎么保守商业秘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创业者怎么保守商业秘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创业者如何保守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归属企业所有,具有商业价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企业的技术秘密、经营管理经验和其他关键性信息,具体内容大约包括:企业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构想之中的产品设计、工具模具、制造方法、工艺过程、材料配方、经验公式、试验数据、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设计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和图纸、模型、样品、实物;企业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之中的质量管理方法、定价方法、销售方法等业务活动方法;企业的业务计划、产品开发计划、财务情况、内部业务规程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和客户名单、客户的专门需求、未公开的销售网络等业务活动信息;按照法律和协议,企业对
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商业秘密;企业要求职工保密的、同集团有关的其他信息。
那么,如何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呢 这
首先要做好事先的防范工作,也就是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采取保密措施。

一,要划定保密区域,在保密区域内加强保卫措施,确定管理办法。

二,对企业的重要文件、资料应及时确定其保密级别,加盖保密章,予以存档或销毁,同时应制定出企业的文件管理、借阅、复印、销毁办法,以及外发文件的审阅办法。

三,把商业秘密限定在必须了解该秘密的员工以及第三方、合同方范围之内,对职工应限制掌握的知识,并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教育。

四,在合同中确定保密义务。包括:在劳动合同或专门的保密合同中,与员工签订书面保密协议,要求员工保守在工作期间接触到的一切企业的商业秘密以及企业承担保密责任的其他企业的商业秘密。间时应该规定,员工在离开企业后的一定期间内不得对外泄漏其所知的商业秘密,不得从事与企业相竞争的工作,但这必须具备企业向员工支付保密及不竞争费用的前提。在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中,写明保密条款,要求埘方保证不泄漏履行合同时掌握的企业的商业秘密,否则将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另外,公州应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并设立监督员,企业领导也成定期检查保密工作。
其次,在商业秘密被侵犯后,应采取法律措施,来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九条规定:“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为侵权行为,并受到万到20万元的罚款。因此,在发现商业秘密被侵犯并受到损害时应及时向人民,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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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商业秘密 什么是商业秘密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要想发展的更好,除了要有技术上面的进步之外,其实还需要对自身的商业秘密做出保护,如果出现商业秘密外泄,必然会导致企业利用遭受重大损失,而严重的情况下甚至还会导致企业破产倒闭。那究竟什么叫商业秘密呢?下文中,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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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有关部委和江苏省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秘密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文件管理办法》中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说明书、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3,专有技术指甲方拥有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知识、信息、技术资料、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工业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
4,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5,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保密义务人
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而知悉甲方商业秘密,并且在甲方领取报酬或工资的人员。
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费,此处不再重复支付。
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履行职务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三条: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1,保密义务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义务人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保密义务人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服务关系结束后,公司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交还公司。

5,鉴于保密义务人在职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对公司在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之后,保密义务人均承认公司因投资、支付劳动报酬而对这些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因此保密义务人同意甲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
(1)保密义务人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自离开公司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自营或为公司的竞争者提供服务,不得从事与其在公司生产、研究、开发、经营、销售有关的相关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从事),并对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甲方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2)或,乙方应提前六个月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在此期间,甲方有权调动乙方的劳动岗位。
乙方如违反本项规定的,应承担本协议
第五条规定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保密义务的终止

1,公司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2,有关的信息、技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

3,乙方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保密义务人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至少相当于其工作报酬或一年工资的违约金。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公司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损失赔偿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违约及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②如果甲方的损失按照方法
①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或侵权行为直接相关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④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4,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争议将提交---仲裁委员会,按该委员会的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七条: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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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商业秘密合同如何签订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保守商业秘密合同如何签订问题解答如下, 保守商业秘密合同怎么签订
在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合同时,需要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商业秘密的时间,如果违反了规定,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怎样赔偿损失等,也可以约定的地。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址:
鉴于:
1、甲方为民营科技促进会下属专门从事培训、咨询、成果转化、投融资、国际交流的服务公司。
2、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将共同致力于_________,并建立牢固的合作关系;
4、双方共同认为: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均会向对方披露己方的商业秘密同时也会从对方处获悉商业秘密。为拥有一个良好的合作基础,体现公认的商业道德,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合同。
5、本合同所指的商业秘密包括双方合作过程中向对方获悉的一切细节,该细节包括但不限于:合作主体信息、人员分配情况、合作目标、谈判意向、投资情况及任何一方认为不应该对外泄露的信息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
1、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指:一方所合法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悉的,具有实用性,能为其带来经济利益并经其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信息。
2、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3、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产销策略、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货源情报、管理诀窍、招标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等等;
4、其他信息:除上述两方面信息外,任何一方认为应该成为商业秘密的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本合同项下之商业秘密还应包括一方在本合同之后的任何一书面文件中要求另一方保密的条款。
任何一方保证其向对方披露的任何商业秘密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三、以下信息不应构成双方之商业秘密:
1、在本合同或此后的任何合同签订时从公开渠道可直接获得的信息;
2、在本合同或此后的任何合同签订后,非任何一方原因而被公众所知的信息;非商业秘密权利方对此类信息的使用、披露,仅应以公知的限度为限;
3、在本合同或此后的任何合同签订后,非商业秘密权利方从第三人合法取得的信息;
4、在本合同或此后的任何合同签订后,商业秘密权利方公开向他人提供的信息;
5、国家强制要求公开的;
6、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公开的。
四、一方对另一方向其披露的商业秘密,应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建立保护商业秘密的规章制度并将对方的商业秘密纳入管理体系之中;
2、采取使有关职工保守商业秘密的具体措施,如签订保守秘密的保证书;该等职工包括一方临时雇用的可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任何人员,如法律顾问、评估顾问等;
3、仅可对有关职工,在为达到本合同目的的必要的限度内,披露商业秘密;
4、仅可在必要的最小的限度内,进行有关商业秘密材料的复印、复制;
5、双方在本合同及此后的任何合同签订后,未经对方同意,一方不得将该合同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五、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商业秘密,亦不得在公开场合向任何人士或媒体披露。
六、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不应当再与第三方签定与甲乙双方合作内容相雷同的协议、合同、意向书等法律文件。
七、甲方作为乙方本次融资以及上市工作的唯一境内财务顾问,乙方不得再聘请其他财务顾问从事融资以及上市工作。
八、因一方的原因,导致商业秘密被第三人使用或公知,或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万元。如果对方所受损害超过了该等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赔偿超过部分。
九、当事人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纠纷,由双方友好平等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签定地的人民提讼。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如签订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签字方签订时间为准。
甲方:
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
乙方:
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
创业者该怎么保守商业秘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创业者如何保守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归属企业所有,具有商业价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企业的技术秘密、经营管理经验和其他关键性信息,具体内容大约包括:企业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构想之中的产品设计、工具模具、制造方法、工艺过程、材料配方、经验公式、试验数据、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设计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和图纸、模型、样品、实物;企业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之中的质量管理方法、定价方法、销售方法等业务活动方法;企业的业务计划、产品开发计划、财务情况、内部业务规程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和客户名单、客户的专门需求、未公开的销售网络等业务活动信息;按照法律和协议,企业对
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商业秘密;企业要求职工保密的、同集团有关的其他信息。
那么,如何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呢 这
首先要做好事先的防范工作,也就是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采取保密措施。

一,要划定保密区域,在保密区域内加强保卫措施,确定管理办法。

二,对企业的重要文件、资料应及时确定其保密级别,加盖保密章,予以存档或销毁,同时应制定出企业的文件管理、借阅、复印、销毁办法,以及外发文件的审阅办法。

三,把商业秘密限定在必须了解该秘密的员工以及第三方、合同方范围之内,对职工应限制掌握的知识,并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教育。

四,在合同中确定保密义务。包括:在劳动合同或专门的保密合同中,与员工签订书面保密协议,要求员工保守在工作期间接触到的一切企业的商业秘密以及企业承担保密责任的其他企业的商业秘密。间时应该规定,员工在离开企业后的一定期间内不得对外泄漏其所知的商业秘密,不得从事与企业相竞争的工作,但这必须具备企业向员工支付保密及不竞争费用的前提。在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中,写明保密条款,要求埘方保证不泄漏履行合同时掌握的企业的商业秘密,否则将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另外,公州应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并设立监督员,企业领导也成定期检查保密工作。
其次,在商业秘密被侵犯后,应采取法律措施,来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九条规定:“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为侵权行为,并受到万到20万元的罚款。因此,在发现商业秘密被侵犯并受到损害时应及时向人民,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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