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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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如果被拆迁的公房已经进行了房改,承租人完全取得了公房的所有权,那么补偿跟私房一样。如果公房没有经过房改,补偿式包括两种:一种是公房提供单位为承租人另外安排房屋由承租人继续承租,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另一种是,对公房承租人对房屋的使用权进行货币补偿,由承租人自行解决住房问题。
公租房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拆迁重建的房屋很多。所谓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那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公租房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拆迁补偿有哪些方式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1、 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理由如下:

(1)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

(2)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

(3)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

(4)更好地体现新《条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条件实行货币补偿的,尽可能实行货币补偿。新《条例》规定了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等价有偿,采取的办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确定。

2、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

新《条例》中的“产权调换”是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也就是说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产权调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点是以实物形态来体现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无论是居住房屋还是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产权调换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公租房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这种补偿款关系到居民自身的根本利益,大家一定要明白相关规定,以便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若有遇到此类纠纷的,小编建议您找专业的律师咨询,并由律师介入。律图,为您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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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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