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过程中双方可以达成和解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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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执行过程中双方可以达成和解,适用民事诉讼法申请执行期限的规定。执行和解就是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执行的标的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审查批准以结束执行程序的一种行为。
执行过程中双方可以达成和解吗?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执行过程中双方可以达成和解,适用民事诉讼法申请执行期限的规定。

执行和解就是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执行的标的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审查批准以结束执行程序的一种行为。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恢复原裁判文书的申请执行期限以及可以执行的内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第266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

第267条规定:申请恢复执行原法律文书,适用民事诉讼法申请执行期限的规定。申请执行期限因达成执行中的和解协议而中止,其期限自和解协议所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连续计算。

以上就是关于执行的双方能否达到和解的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得知执行和解就是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执行的标的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双方可以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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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过程中双方可否达成和解
当事人在执行中是可以进行和解的。按照《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来看,在民事案件的执行过程中,若是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自行和解并且达成了相关协议的,那么可以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之后再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而之后要是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内容的,法院可以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来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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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执行过程中达成和解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如何达成和解 1、执行和解是当事人的自行活动,而不是在第三者(审判人员、执行员等)主持下进行的活动 这种活动实际上是执行案件当事人的处分行为,就其性质而言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它是当事人变更或消灭某种民事法律关系,从而结束实体权利之争的民事法律行为;另一方面,一经人民确认,它又是当事人为消灭与人民之间已经存在的诉讼法律关系,从而结束执行程序的诉讼行为。 2、执行和解是当事人处分自己实体权利的一项重要的诉讼的权利 只要和解不违反法律、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人民就应当予以保障。另外,和解既然仅仅只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那么和解协议就不是一种法律文书,它也不具有撤销法律文书或者使其他法律文书被视为撤销的效力。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允许当事人在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进行和解。只不过在执行阶段的和解,其任务主要是保证生效法律文书的实施或当事人民事权利的实现(审判阶段的和解,任务是保护和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其范围是生效法律文书已确认的民事法律关系(审判阶段和解的范围是尚在争议的未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执行和解就是双方当事人以协商形式,对这种生效法律文书已确认的法律关系的给付内容、给付数额、给付方式、给付期限等作出变更性处分的活动。 3、达成和解协议,必须出自双方当事人自愿 如果违背自愿原则,不仅难以达成和解协议,即使勉强达成和解协议,其基础也不牢固,当事人随时都可能反悔、撤销达成的协议。 4、和解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政策 和解尽管是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的自行活动,但因其涉及双方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所以应受我国处分原则的制约,必须以符合法律、政策为前提。否则,即使双方当事人出自真实意愿,其和解协议也是无效的。 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员应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人民应当对执行和解协议进行审查,一经确认或批准即具有一定的效力。 执行和解成立,即可重新确定或调整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双方通过和解协议,对原执行文书确定的给付内容和方式等等作出了变更性处分,进而就重新确定或调整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将按此协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执行和解协议不具有撤销原执行文书的效力。因为允许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不是因为生效的法律文书有错误,原生效的法律文书也不会因为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而失去其法律效力。这是因为对于生效的法律文书不经过法定程序是不能撤销的;而执行和解协议并不是法律文书,它只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结果,不具有法律文书的效力,其履行只能依靠当事人的自觉行为,因此从程序上讲执行和解协议不可能具备撤销原执行文书的效力。 当事人自行和解与审判人员主持调解是不同的。正因为如此,在执行程序中只能和解,而不允许调解。倘若允许调解,就意味着执行员有权通过主持调解的方式变更生效的法律文书,这与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的法律文书一经生效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的原则是相违背的。
甲方到车展就A车价格商讨,截止车展结束,价格未商定好,甲方离开车展。自离开后,乙方销售一直与甲方进行价格及定金问题沟通,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名爵6”2019款20T自动运动版在11.98万元的报价上优惠2.08万元加送五次保养全款购买此车,定金以乙方销售经理当时代付。并约定次日早上甲方到车展办理相关手续。次日,甲方冒雨到达车展现场,但乙方对甲乙双方已达成的协议不认可,双方争执。
[律师回复] 又风格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事宜达成协议1经双方协议达成甲方将原经营快餐店一切经营权转让于乙方2转让金额为民币万仟元整,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3乙方于年日支付甲方订金元,待乙方与房东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即在行支付甲方人民币元,其余尾款元人民币待甲方完全支付甲方将所有水电及所有厂商款项付清乙方后,乙方必需在营业两天前支付甲方尾款,如乙方逾期支付转让金尾款,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违约金,逾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需按照转让费百分之十做违约金。4如乙方与房东签租赁合同时,房东所提出条件与甲方所述不同,乙方可以不签订租赁并可终止此协议,甲方必需实时将乙方所付订金无息归还。5上述转让费包含甲方目前店内所有器具及桌椅及餐点制作技术合作厂商资料联系方式交付乙方,经甲乙双方清点后甲方不得在任意处置,技术转移甲方不得借故拖延,不然乙方得以终止协议。甲方必需实时将乙方已付金额归还。6甲方在转让后不得在半径五百公尺内从事相关事业经营,否侧乙方既可追究相关赔尝及法律责任。7甲方在乙方开始营业时初两天需到现场协助。8此协议签订后如任何甲方终止需赔付另乙方总金额的百分之十作为违约金。9甲乙双方应秉持有好合作关系,尽快将此协议于2015年7月20日之前完成。10此协议一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依法向发生争议的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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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过程中双方可以达成和解吗
当事人在执行中是可以进行和解的。按照《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来看,在民事案件的执行过程中,若是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自行和解并且达成了相关协议的,那么可以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之后再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而之后要是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内容的,法院可以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来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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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如何达成和解
[律师回复] 对于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如何达成和解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如何达成和解
1、执行和解是当事人的自行活动,而不是在第三者(审判人员、执行员等)主持下进行的活动
这种活动实际上是执行案件当事人的处分行为,就其性质而言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它是当事人变更或消灭某种民事法律关系,从而结束实体权利之争的民事法律行为;另一方面,一经人民确认,它又是当事人为消灭与人民之间已经存在的诉讼法律关系,从而结束执行程序的诉讼行为。
2、执行和解是当事人处分自己实体权利的一项重要的诉讼的权利
只要和解不违反法律、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人民就应当予以保障。另外,和解既然仅仅只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那么和解协议就不是一种法律文书,它也不具有撤销法律文书或者使其他法律文书被视为撤销的效力。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允许当事人在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进行和解。只不过在执行阶段的和解,其任务主要是保证生效法律文书的实施或当事人民事权利的实现(审判阶段的和解,任务是保护和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其范围是生效法律文书已确认的民事法律关系(审判阶段和解的范围是尚在争议的未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执行和解就是双方当事人以协商形式,对这种生效法律文书已确认的法律关系的给付内容、给付数额、给付方式、给付期限等作出变更性处分的活动。
3、达成和解协议,必须出自双方当事人自愿
如果违背自愿原则,不仅难以达成和解协议,即使勉强达成和解协议,其基础也不牢固,当事人随时都可能反悔、撤销达成的协议。
4、和解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政策
和解尽管是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的自行活动,但因其涉及双方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所以应受我国处分原则的制约,必须以符合法律、政策为前提。否则,即使双方当事人出自真实意愿,其和解协议也是无效的。
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员应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人民应当对执行和解协议进行审查,一经确认或批准即具有一定的效力。
执行和解成立,即可重新确定或调整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双方通过和解协议,对原执行文书确定的给付内容和方式等等作出了变更性处分,进而就重新确定或调整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将按此协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执行和解协议不具有撤销原执行文书的效力。因为允许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不是因为生效的法律文书有错误,原生效的法律文书也不会因为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而失去其法律效力。这是因为对于生效的法律文书不经过法定程序是不能撤销的;而执行和解协议并不是法律文书,它只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结果,不具有法律文书的效力,其履行只能依靠当事人的自觉行为,因此从程序上讲执行和解协议不可能具备撤销原执行文书的效力。
当事人自行和解与审判人员主持调解是不同的。正因为如此,在执行程序中只能和解,而不允许调解。倘若允许调解,就意味着执行员有权通过主持调解的方式变更生效的法律文书,这与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的法律文书一经生效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的原则是相违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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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能怎么达成和解
[律师回复] 对于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能怎么达成和解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如何达成和解
1、执行和解是当事人的自行活动,而不是在第三者(审判人员、执行员等)主持下进行的活动
这种活动实际上是执行案件当事人的处分行为,就其性质而言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它是当事人变更或消灭某种民事法律关系,从而结束实体权利之争的民事法律行为;另一方面,一经人民确认,它又是当事人为消灭与人民之间已经存在的诉讼法律关系,从而结束执行程序的诉讼行为。
2、执行和解是当事人处分自己实体权利的一项重要的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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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达成和解协议,必须出自双方当事人自愿
如果违背自愿原则,不仅难以达成和解协议,即使勉强达成和解协议,其基础也不牢固,当事人随时都可能反悔、撤销达成的协议。
4、和解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政策
和解尽管是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的自行活动,但因其涉及双方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所以应受我国处分原则的制约,必须以符合法律、政策为前提。否则,即使双方当事人出自真实意愿,其和解协议也是无效的。
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员应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人民应当对执行和解协议进行审查,一经确认或批准即具有一定的效力。
执行和解成立,即可重新确定或调整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双方通过和解协议,对原执行文书确定的给付内容和方式等等作出了变更性处分,进而就重新确定或调整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将按此协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执行和解协议不具有撤销原执行文书的效力。因为允许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不是因为生效的法律文书有错误,原生效的法律文书也不会因为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而失去其法律效力。这是因为对于生效的法律文书不经过法定程序是不能撤销的;而执行和解协议并不是法律文书,它只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结果,不具有法律文书的效力,其履行只能依靠当事人的自觉行为,因此从程序上讲执行和解协议不可能具备撤销原执行文书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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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过程中的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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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达成和解协议,必须出自双方当事人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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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和解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政策
和解尽管是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的自行活动,但因其涉及双方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所以应受我国处分原则的制约,必须以符合法律、政策为前提。否则,即使双方当事人出自真实意愿,其和解协议也是无效的。
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员应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人民应当对执行和解协议进行审查,一经确认或批准即具有一定的效力。
执行和解成立,即可重新确定或调整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双方通过和解协议,对原执行文书确定的给付内容和方式等等作出了变更性处分,进而就重新确定或调整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将按此协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执行和解协议不具有撤销原执行文书的效力。因为允许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不是因为生效的法律文书有错误,原生效的法律文书也不会因为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而失去其法律效力。这是因为对于生效的法律文书不经过法定程序是不能撤销的;而执行和解协议并不是法律文书,它只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结果,不具有法律文书的效力,其履行只能依靠当事人的自觉行为,因此从程序上讲执行和解协议不可能具备撤销原执行文书的效力。
当事人自行和解与审判人员主持调解是不同的。正因为如此,在执行程序中只能和解,而不允许调解。倘若允许调解,就意味着执行员有权通过主持调解的方式变更生效的法律文书,这与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的法律文书一经生效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的原则是相违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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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过程中怎么和解?
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如果就该执行的具体情况达成了协商一致友好平等的前提条件那么可以自行和解不用在第三者的主持下才能够进行。通常法院已经作出了执行的决定,而在这个执行过程中,双方又出于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达成了和解,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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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法院强制执行二拍双方达成协议没履行法院可以自己作主再次启动拍卖程序吗
[律师回复] 如果是从民政局办理的协议离婚: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先持离婚协议到法院起诉,有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后,再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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