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欠条通用版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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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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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写明欠条标题。写明欠款人姓名和日期,今欠___多少钱,并约定还款日期,要是有利息的话还要写明利率多少,最后写明双方姓名并盖章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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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借到___人民币___圆整,于___年___月___日前还清,

逾期每年按总金额的___%付给违约金

借款人___

___年___月___日

欠据

为(事由) 欠 (债权人) 人民币 (金额) 元,立此为据。

立据人___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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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出租方(甲方)
地址:电话:
承租方(乙方)
地址:电话:
根据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东莞市塘厦镇大坪村厂房宿舍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约____平方米。
二、乙方租用该厂房期限为三年,即自____年___月__日至____年___月__日止。前30天为装修期,装修期内甲方免收租金。正式起租时间为____年___月__日。
三、厂房与宿舍每月租金共计为人民币玖仟元(____________元)
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和第一个月的租金________元。合约期满乙方付清租金及一切费用之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应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六、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作生产用途使用。如乙方用于其他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手续。
七、甲方为乙方提供用电用水。电费按供电公司标准收取。水费按自来水公司标准收取。
八、乙方应保持厂房和宿舍的原貌,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设施、设备。如乙方需改建或维修建筑物,须经甲方同意方能实施。
九、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负责租用厂房内及公共区内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发生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国家政策法令正当使用该物业,并按要求缴纳工商、税务等国家规定的费用。
十、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或甲方、乙方有新的规划时,双方应配合新的规划执行,甲方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一、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对方都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二、如发生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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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通过新旧法内容的对比,不难发现修改的内容较多,亮点不少。结合笔者多次办理不正当竞争案件的经验,在此谈谈新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内容。
新修订的第六条是在旧法第五条的基础上进行修改的。旧法第五条内容是: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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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上述两条款分别是新旧两法第二章“不正当竞争行为”首条规定,通过比对笔者就修改的内容谈谈以下的见解。
一、凸出了混淆之行为,直接指出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最终目的之一就是赤裸裸的“混淆”。尽管旧法在条文中没有提及“混淆”一词,但该条中的前三项规定实质上指的就是混淆行为,修订后的新法,该条的四项规定都是指对混淆行为。混淆是商标法一直重点予以规制、打击的行为,一直以来在理论、实务中都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商标法的重要补充,往往在商标法无法对有关商标侵权特别是混淆行为进行规制时,很可能就是搬出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诉讼实务中存在大量的案由是“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也证明了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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